中國的封建制與西方國家的封建制有何不同? 答: 封建制國家的生產關系是封建主占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地占有生 產工作者農民。因此,在本質上, 封建制國家是封建主階級對廣大農業勞動者進行剝削和壓迫的工具。 當然,不同的封建制國家在生產資料占有的方式上有所不同。 西歐的社會土地所有制是領主占有制,中國實行地主制生產關系。 由於這種區別,形成了不同封建制國家的不同特征。 第壹,從國家結構上看, 西方在中央政權與地方的關系方面實行的是分封割據制, 中國實行的是中央集權制。在領主制的封建社會, 土地所有權和政治權力都集中在領主個人手中, 大領主在其轄地內幾乎行使著全部國家權力, 因而形成了若幹半獨立的領地國家。在地主占有制的中國, 地主個人無權直接運用政治權力壓迫農民, 農民不是被地主束縛在固定的領地上, 而是被國家用戶籍制度和鄉裏、 保甲等基層組織束縛在壹個行政區內。地主階級只有依靠國家政權, 才能實現對農民的統治,從而保障自己的經濟利益。因而, 中國建立了集中統壹、下設郡縣、 由專職官吏隊伍操縱的中央集權制國家。 第二,與土地所有制形式相對應,西方的權力結構呈現等級制, 中國則實行官僚制。在中世紀的歐洲, 統治階級內部各等級之間有壹定的人身依附關系, 不同等級的土地占有者擁有不同等級的政治特權。恩格斯說: 中世紀的 “ 政治的權力地位是按照地產來排列的 ” 。王亞南指出: “ 中國的專制官僚政體是隨中國的封建的地主經濟的產生而出現的, 它主要是建立在那種經濟基礎上的 ” 。 中國封建社會官僚制的特點是: 它是由專職官吏組成的政治權力結構,在官僚集團內部, 有著按等級劃分官職的嚴密組織。官僚內部的等級不同, 享有的特權也不壹樣。等級制有效地維持著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制。 第三,在意識形態上,西方直接運用宗教統治, 而中國則把政治思想宗法化。宗法是以血緣親屬關系為基礎, 規定宗族內部的尊卑、貴賤和上下等級的壹種制度。 宗法制度與統治階級內部的政治權力相結合,形成了 “ 家天下 ” 的君 主專制和官僚門閥制。 封建制國家的特征表明,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直接決定著上層建築。 只有弄清楚不同的封建制國家的具體的生產關系, 才能全面而具體地了解封建制國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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