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自古以來,我國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樹壹幟的中華法系,積澱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對我們先人所留下的豐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們不能妄自菲薄、數典忘祖,而應該挖掘和傳承其中精華,汲取營養,擇善而用。同時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夯實法治基礎。
在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闡釋、宣傳上下功夫,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在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通結合中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化為人們日用而不覺的當代法律理念和先進法律意識。
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繼承,學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規矩,開自己之生面”,讓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永續源頭活水,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基本內涵:
中華法系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優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們傳承。出禮入刑、隆禮重法的治國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理念,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價值追求,德主刑輔、明德慎罰的慎刑思想,援法斷罪、罰當其罪的平等觀念,保護鰥寡孤獨、老幼婦殘的恤刑原則等等,都彰顯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智慧。
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是當代法治文化極其重要的思想淵源,值得我們汲取傳承和大力弘揚。但是在中華傳統法律文化中也存在壹些糟粕,例如皇權至上、權大於法、法隨君出、義務本位、宗法等級制度、法律工具主義、人權不受保障等等,這些糟粕至今產生著負面影響,是我們在法治中國的建設中必須摒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