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義是18世紀歐洲流行的政治經濟制度。它基於這樣壹種信念,即壹個國家的國力是基於它通過貿易順差所能獲得的財富——也就是說,它的出口超過了進口。封建主義解體後的16 ~ 17世紀是西歐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經濟理論或制度,反映了資本原始積累時期商業資產階級的利益。15-18流行於歐洲,後來被古典經濟學取代。人們認為壹個國家積累的金銀越多,就越富有。主張國家幹預經濟生活,禁止金銀出口,增加金銀進口。重商主義者認為,要獲得這種財富,政府最好控制農業、商業和制造業;發展外貿壟斷;通過高關稅和其他貿易限制保護國內市場;並利用殖民地為母國的制造業提供原材料和市場。這個名稱最早是由亞當·斯密在《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壹書中提出的。但是在1776年,亞當·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抨擊了重商主義。他提倡自由貿易和開明的經濟政策。然而,直到19世紀中期,英國才放棄了基於重商主義哲學的經濟政策。
壹、重商主義的時期和背景。
歷史上對國際貿易的研究和理論最早幾乎都出自重商主義學派的著作。
重商主義是資產階級最初的經濟理論。它產生和發展於歐洲資本原始積累時期,反映了這壹時期商業資本的利益和要求。它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了初步的理論探索。
15年底,西歐社會進入封建社會解體時期,資本主義生產關系開始萌芽和發展;地理大發現擴大了世界市場,極大地刺激了商業、航海和工業。商業資本在促進國內市場的統壹和世界市場的形成以及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方面起著突出的作用;隨著商業資本的壯大,西歐壹些國家建立了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國家,利用國家權力支持商業資本的發展。隨著商業資本的發展和國家扶持商業資本政策的實施,出現了從理論上解釋這些經濟政策的要求,重商主義理論逐漸形成。
重商主義是西歐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過渡時期(資本原始積累時期),具體地說,是15-18世紀初期,被廣泛推崇的壹種經濟哲學。重商主義可分為早期重商主義和晚期重商主義。
重商主義拋棄了西歐封建社會經院哲學的教義和倫理規範,開始以商業資本家的經驗為基礎,從世俗的角度觀察和解釋社會經濟現象。它以商業資本的運動為考察對象,從流通領域研究貨幣-商品-貨幣的運動。
二,重商主義的貿易經濟思想
1,認為貴金屬(貨幣)是衡量財富的唯壹標準。壹切經濟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獲取金銀。除了開采金銀礦,對外貿易才是貨幣財富的真正來源。所以要讓國家富強,就要盡量做到出口大於進口,因為貿易順差會導致貴金屬的凈流入。壹個國家擁有的貴金屬越多,它就越富有,越強大。所以政府應該盡量鼓勵出口,不提倡甚至限制商品(尤其是奢侈品)的進口。
2.因為不可能所有的交易參與者同時超配額,而且任何時候的金銀總量都是固定的,壹個國家的盈利總是建立在其他國家的虧損之上,也就是說國際貿易是壹個“零和博弈”。
第三,重商主義的局限性
1,重商主義的政策結論只在某些情況下成立,不是壹般意義上的;
2.認為國際貿易是零和遊戲的重商主義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3.重商主義將金錢等同於真實財富也是錯誤的。正是基於這樣壹種錯誤的認識,重商主義輕率地把高水平的貨幣積累和供給等同於經濟繁榮,把貿易順差和金銀等貴金屬的流入作為唯壹的政策目標。
重商主義主張政府應該控制國家的經濟,以損害和削弱對手的實力,增強自己的實力。15世紀初,文藝復興進入發展的初級階段,重商主義興起。17世紀,隨著文藝復興的衰落,重商主義逐漸開始瓦解。從時間上來說,重商主義可以說是與文藝復興同步的。同時產生了人文主義和重商主義兩種社會思潮,這兩種思潮有其深刻的根源,即當時社會追求商品生產的更快發展、商業資本的迅速增加和貨幣資本的不斷積累已成為不可阻擋的趨勢,這是重商主義產生的重要原因。但是,重商主義的產生和更深層次的背景,是在追求商業資本增加和貨幣積累的強大潮流沖擊下,西歐經濟形態和社會階級關系的變化。新經濟的發展引起了社會各階層的變化,舊貴族變成了真正的商人,這反映了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過渡的變化。重商主義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
第四,重商主義的發展階段
重商主義的發展經歷了早期重商主義和晚期重商主義兩個階段。
早期重商主義產生於15 ~ 16世紀。在對外貿易中,它強調少買,禁止向國外輸出貨幣,並試圖通過行政手段控制貨幣的流動,以儲存盡可能多的貨幣,因此也被稱為貨幣差論。
17世紀上半葉盛行晚期重商主義,強調多賣,主張允許貨幣輸出國外,認為只要購買外國商品的貨幣總量少於出售本國商品獲得的貨幣總量,就可以獲得更多的貨幣。重商主義後期,為了保證對外貿易中的出口順差,采取了保護關稅的政策。因為後期的重商主義試圖控制或調節商品的流動,發展工場手工業,所以也被稱為貿易平衡論。
早期重商主義和晚期重商主義的區別反映了不同歷史階段對商業資本的不同要求。重商主義促進了商品與貨幣的關系和資本主義工場手工業的發展,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成長和確立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動詞 (verb的縮寫)重商主義的內容和主要內容
(1)金銀等貴金屬是壹個國家財富不可或缺的。如果這個國家沒有貴金屬礦藏,就必須通過貿易獲得。
(2)對外貿易必須保持順差,即出口必須超過進口。因此,伊麗莎白壹世不僅采取了許多有利於貿易發展的措施,還提高了商人的政治地位。重商主義的發展可分為兩個階段:15至16世紀的早期重商主義時期和16世紀下半葉至17世紀的晚期重商主義時期。早期的重商主義主張采取行政措施禁止貨幣的出口和貨幣財富的積累。晚期重商主義和早期重商主義的區別在於,國家應該向國外輸出本國貨幣,以擴大購買外國商品。但他們要求在對外貿易中要遵守的原則是,購買外國商品的貨幣總量必須小於出售本國商品所獲得的貨幣總量,目的仍然是為了讓更多的貨幣流回國內。因此,晚期重商主義者主張對外貿易必須是產出大於投入,才能維持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