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壹年壹度的畢業季臨近,大學生也面臨著找工作的問題。隨著社會資源的整合,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陷阱。下面我就把社會上常見的求職陷阱整合壹下,供大家參考。
陷阱1不通過正規渠道招聘。
人員招聘是單位的壹項重要工作,也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總單位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會派專人通過正規渠道進行招聘。不要把簡歷等材料交給沒有門衛的單位。
陷阱二要求申請者繳納“押金”等費用
剛參加工作工資不高很正常。相反,如果不熟悉的單位開出高薪,畢業生就要註意了,因為很多不法之徒試圖打著高科技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所謂的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等。在目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在工作之初千萬不要相信高收入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要敢於對壹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說不。
陷阱三要求考生介紹他人加入。
有些大學生因為被騙而卷入非法傳銷,最後後悔莫及。所以,當壹個畢業生在找工作的過程中遇到壹個非同類單位,對妳很主動,把加入的前景說得無比精彩,讓妳介紹朋友同學加入,妳就要想壹想這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陷阱四:不要簽雇傭協議
就業協議是傳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基礎。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系不能轉入其工作單位和城市。這些關系的處理涉及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適用房、職稱評定等。因此,拒絕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和職業發展都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用人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通過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協助接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
陷阱五不把承諾寫進合同。
用人單位不必承擔履行招聘內容的義務。作為畢業生,如果想招聘的人履行了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進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以勞動法的約束力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對畢業生的承諾。
陷阱六:竊取考生個人信息或作品。
企業以選拔候選人的名義,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讓求職者寫策劃案、翻譯文章,這應該是公司員工的職責。除了把找工作的學生當成免費勞動力,學生在簡歷中明確寫出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思路,也讓很多企業樂此不疲。
陷阱7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根據相關規定,試用期人員的基本工資通常為正式員工的1/4,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等福利待遇與正式員工不平等。所以壹些用人單位為了減少人力資本,大量招聘短期員工,不簽勞動合同。三個月試用期滿後,會以各種借口辭退。就這樣,求職者總是拿著低工資為單位辛苦工作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就這樣,壹批批學生被單位榨幹了勞動成果。大學生找工作因為實習期長而被以有問題為名辭退,這是過去常見的經歷。
案例分析:防不勝防的網絡傳銷
大四下半年,小聶收到了面試通知。對方自稱是A公司,在招聘網站上看了小聶的簡歷,他們只是想招銷售人員。“那時候是求職旺季,大家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幾個電話。”小聶毫不懷疑。而且後來他上網查公司信息,也是很正規的外企。雖然地點在深圳,但小聶語音采訪也在情理之中。
第壹輪語音面試,調查個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齡、身高、體重、血型、畢業院校、專業、性格特長等。在第二輪面試中,壹位姓孫的“主管”向小聶詢問了他的為人處事、性格特點、優缺點,以及他專業的壹些知識。還問了他對公司加班和出差的看法,最後做了兩次性格測試。這些在求職過程中頻繁經歷的面試方式也讓小聶更加安心,對方的善意和認可讓他對這份工作越來越期待。
當他拿到被A公司錄取的正式通知,讓他帶著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學歷及獎勵證明、五張壹寸免冠照片、壹個月生活費到深圳報到時,小聶還是覺得很欣慰,覺得自己可以在南方開始新的職業生涯了。沒想到,火車到站後噩夢就開始了。面試小聶的孫主任很快告訴他,他的工作是“網上銷售”,這不是他在網上查到的A公司。他們只是借用了深圳A公司的名字。雖然無法徹底放棄的小聶很難接受這個事實,但他還是堅持了下來。結果接下來的幾天,他發現幾乎所有人都被騙了,而且大部分是大學生。小聶在和同學取得聯系後,終於意識到自己掉進了傳銷陷阱,而且是大學生傳銷。第二天,他強烈要求離開公司。公司看到小聶20多天沒有任何業務進展,就諷刺說小聶和面試的差距太大了,不是他們需要的“真才實學”,小聶才得以順利脫身。雖然差旅費、生活費的損失都不是小數目,但最終從傳銷陷阱中逃脫,沒有損失更多,小聶已經覺得自己很幸運了。
今年考上海大的幾個男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商量壹起去做短期工作。國慶期間,他們偶然在學校南門外的壹家包子店旁邊看到壹張告示,上面寫著假期打工和鐘點工專門招學生。12崗位大概有58個,有保安,司機,服務員,報酬每天30到50元。幾個人按照告示上的地址來到解放西路海城大廈。他們壹上樓,就被帶到壹間辦公室。填完壹份簡歷,他們被要求交80元錢。交錢後,被告知是職業介紹所。80元錢是介紹費,保證壹年內給他們介紹滿意的工作。如果超過壹年,他們需要再支付100元。
幾個同學說,過了兩天,職業介紹所給了他們壹個搬家公司“曾總”的手機,做了壹天的搬家工人。事後,搬家公司沒有支付任何賠償。他們打電話要錢,對方壹直推脫。前兩天他們再問的時候,對方居然說是試用期,沒有補償。幾個人去中介要求退還中介費,中介說中介費收了就不退了。采訪中,幾名大二學生反映,這種職業介紹所在大壹的時候就用同樣的方式騙了很多同學。當他們到達那裏時,他們被要求填寫壹份簡歷並支付50至80元。當介紹壹份月收入在700元的工作時,又被要求交200元錢。有同學交了錢,在介紹的公司幹了幾天就被借口辭退了。交給職業介紹所的錢沒有任何收據或發票,大部分都不會返還。
對此,海南大學學生處自助管理中心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每年新生入學時,學院都會對新生進行安全註意事項的教育,學校也在盡力為學生提供助學崗位。但是因為學生太多,不可能壹下子安排好。有些同學自己去校外找工作,卻因為防範意識不強而上當受騙。學校會進壹步加強這方面的宣傳。
該負責人提醒學生,如果外出打工,壹定要提高防範意識。因為剛入學的新生對很多社會現象不了解,很容易上當受騙。所以大壹新生最好不要急著出去工作。如果需要勤工儉學崗位,最好通過學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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