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機構的設置與醫藥救濟措施
宋代醫療機構設置已經相當齊全,醫療救濟措施已比前朝完善。
宋朝重視醫學,政府設有各類醫療機構。宋初設翰林醫官院,掌供皇帝醫藥及承詔視療眾疾,又承唐制設太醫局,掌療官吏軍民疾病,以治愈病人多寡為醫官之考課,其後成為醫學生徒習讀之所,有類學校。太宗至道三年(997),復置禦藥院,掌按驗秘方,調制藥品供皇帝及宮廷之用。
至於諸道州縣,亦設醫學博士助教,真宗鹹平元年(998),從王禹所請,並令諸路置病囚院,以處徒、流以上重罪病囚,罪輕者則可以保外就醫。大中祥符二年(1009),遂設養病院。
至於藥物的管理,宋廷有熟藥庫、合藥所,神宗朝市易務又有賣藥所,熙寧九年(1076)將其合並,成立熟藥所,掌修合、出售藥物以供民間之用。凡藥材的收購、檢驗、管理,藥物的配制炮炙研究,成藥的創制等等,均屬其職掌,實際相當於國家藥店。其後機構、職掌有所分合,名稱亦有變更,但作為向民間出售藥物的機構這壹情況則始終未變。熟藥所交易頻繁,既方便百姓,又為政府贏利。元豐元年(1078)三司言:“太醫局熟藥所熙寧九年開局,至十年六月,收息錢二萬五千余緡,其息計倍。”徽宗朝更擴大規模,《清波雜誌》卷壹二記載:“神宗朝創置賣藥所,初止壹所,崇寧二年(1103)增為五局,又增和劑二局,第以都城東、西、南、北壁賣藥所為名, … …歲得息錢四十萬(緡),以助戶部經費。”
此外,以“恤貧療疾”為宗旨的社會救濟設施,尚有宋初所設的東、西福田院,用以“養京師老疾窮丐者”。仁宗嘉八年(1063),因兩福田院“給錢米才二十四人”,於是“別置南、北福田院,並東、西各蓋房五十間,所養各以三百人為額,歲出內藏五千貫給之”。其後又增至八千貫。哲宗元符元年(1098),詔鰥寡孤獨貧乏不能自存者,官為養之。徽宗崇寧中賜其名曰“居養院”。崇寧元年(1102),並設安濟坊以“養民之貧病者”,當時命諸郡縣亦設置,而“諸城、砦、鎮、市戶及千以上有知監者,依各縣增置”。
宋室南渡後,北宋所設醫療機構和作為社會救濟的福田、居養、安濟等院坊設施,大都相沿並置,只是名稱偶有變易而已。據《夢粱錄》卷九記載,到南宋末年,“太平惠民局置五局,以藏熟藥。價貨以惠民也”。其書又記:“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藥局於戒子橋西,委官監督,依方修制丸散吮咀,來者疹視,詳其病源,給藥醫治。朝家撥錢壹十萬貫下局,令帥府多方措置,行以賞罰,課督醫員,月以其數上其州家,備申朝省。或民以病狀投局,則畀之藥,必奏更生之效。”據《癸辛雜識別集》卷上記載,和劑、惠民藥局所售藥物,其藥價“比之時值損三分之壹”。雖然制度規定如此,但在執行過程中,情況又頗有出入。
除上述機構和設施外,宋朝政府並經常性地施藥濟民,尤其是夏季暑期,疾疫流行,更投入較大的人力和物力,如太宗淳化三年(992)五月,汴京疾疫流行,命太醫局選良醫10人,給錢50萬為市藥之資,醫官分別“於京城要害處聽都人之言病者,給以湯藥,扶疾而至者即診視之”。由於措施得力,至六月, “京師疫解”。神宗元豐元年(1078),黃河決曹村,治河兵夫多患病,遂命太醫局選醫生10人,給官局熟藥,乘驛前往治之。這種臨時性的施藥措施,在仁宗以後還形成固定的制度,其初在皇元年(1049),從知雲安軍王端所請,“詔諸州歲市藥以療民疾”。
二、醫學的建立及其人才培養
宋朝政府甚為重視對醫官的考核和醫學人才的培養。
太祖乾德元年(963),命太常寺考校翰林醫官技藝,黜其不精者22人。太宗雍熙四年(987),又詔諸州送醫術人校業太醫署,以優者為翰林學生。至道二年(996),禮部侍郎賈黃中中風眩而卒,太宗為此切責諸醫,“大搜京城醫工,凡通《神農本草》、《難經》、《素問》及善針灸藥餌者,校其能否,以補翰林醫學及醫官院祗候” 。慶歷三年(1043),仁宗復詔州郡選善醫者送京城, “校試術,以補太醫” 。宋廷頻頻到地方上搜羅人才,說明醫學人才的缺乏已是值得註意的問題。
神宗熙寧九年,太醫局從太常寺獨立出來,置提舉官壹員,判局官二員,判局選知醫者為之。分科置教授壹人,選翰林醫官以下與上等學生及在外良醫為之。學生常以春試,取合格者以300人為額,分別入方脈科、針科、瘍科學習。三科的教學,“方脈以《素問》、《難經》、《脈經》為大經。以《巢氏病源》、《龍樹論》、《千金翼方》為小經;針、瘍二科則去《脈經》而增《三部針灸經》” 。
學生輪流為太學、律學、武學生及諸營將士治療疾病,“各給印紙,令本學官及本營將校書所診狀,病愈及死,經本局官押;或診言不可治,即別差人往治,候愈或死,各書其狀以為功過”。這實際是既學理論,又參加醫療實踐,而歲終則以治療效果作為考核分等的依據,“
三、醫書的整理、編輯和刻版
宋人十分重視總結前代的醫學經驗,政府曾多次下令征集醫書、方論,對之進行校訂、
編輯和刻印出版。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981),即命知制誥賈黃中等校勘歷代醫書,當時詔諸
州士庶獻醫著,許以“優賜錢帛,及二百卷已上與出身,已仕者增其秩”的獎勵。仁宗朝,
又命醫官趙拱等校定《黃帝內經》、《素問》、《難經》、《巢氏病源候論》,於天聖四年(1026)奏進於朝,復命集賢校理晁宗愨、王舉正等詳定,於次年摹印頒行。這些醫書在校定後,壹般隨即刊刻,廣泛流傳。如治平三年(1066)校畢《千金要方》,題名《新校備急千金要方》鏤版;熙寧元年(1068)校定《脈經》鏤版;熙寧二年刊刻《針灸甲乙經》、《外臺秘要》等等即是。由於書價昂貴,“醫人往往無錢請買”,哲宗紹聖
三年(1096)並命國子監將《千金翼方》、《金匱要略方》、《王氏脈經》、《補註本草》、《圖經本草》等五部醫書“開作小字,重行校對出賣”,以便醫者。南宋紹興中復又依式重刊,發
往各州郡學售賣 。
在宋朝官方和民間校訂整理的醫書中,最值得表而出之者,當推《本草》壹書。
宋太祖首命王祜等校定此書,開寶六年(973)奏進於朝,定名《開寶重定神農本草》,***載藥物983種,在《唐本草》基礎上增多139種,太祖親為制序,命摹印頒行。仁宗嘉二年,因韓琦言《開寶本草》 “尚有所遺”,遂命掌禹錫、林億、蘇頌、張洞等再加校正,歷時四年而成,稱《嘉補註神農本草》。***載藥1082種,其中補入新藥82種,新定藥物17種 23。隨後,仁宗又“詔郡縣圖上所產藥”,命蘇頌等再加撰述,到嘉七年(1062)編成《圖經本草》,用文字和圖形兩種形式來記載描述藥物,頗具實用價值。哲宗元七年(1092),陳承將《嘉本草》與《圖經本草》合而為壹,附以古今論說和己所見聞,題名《重廣補註神農本草》,林希為作序 。
其後,又有藥物學家唐慎微依據歷代本草,博采經史百家、佛經、道藏中的有關論述,著成《經史證類備急本草》,載藥1746種,每藥附圖,並著錄制藥方法和古今單方論說於後。此書上進朝廷,在大觀二年(1108)由艾晟校補作序,改名《大觀經史證類本草》刊行。政和六年(1116),曹孝忠等奉命再加修訂,稱《政和新修經史證類備急本草》。此書修成後適逢靖康之變,為金人掠去,南宋高宗復命王繼先等重校《大觀本草》,於紹興二十七年(1157)畢工,***載藥1748種,題名《紹興校定經史證類備急本草》 。這部巨著奠定了宋元時期藥物學的基礎,為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出版前的本草學範本。
校定醫書而外,宋人也十分重視醫方的搜集和編輯。
宋太宗本人就喜好收藏方書,其在位期間,曾命官編輯兩部醫方巨著。壹是在太平興國中命賈黃中等取歷代醫方,於崇文院同加研校,每壹科畢,即以進禦。到雍熙四年(987),編成《神醫普救方》壹千卷 26。再即淳化三年(992)刊行的《太平聖惠方》壹百卷。此書的編輯,蓋太宗積累名方千余首,遂命醫官各上家傳經驗方,命醫官使王懷隱等校正編類,至是成書刊布。其書廣泛搜集前代方書,仿《外臺秘要》編纂而成,分為1670門,載醫方16834首 27。這兩部方書篇幅巨大,
翻檢為勞,不便於用,仁宗朝復命醫官使周應簡擇《聖惠方》,編成《簡要濟眾方》五卷。
四、醫藥知識的普及和推廣
醫療機構和醫藥救濟措施的建立,醫學人才的培養形成制度,醫學書籍的大規模整理、編輯和刊刻出版,標誌著宋代醫療事業的進步和發展,同時對於醫藥知識的傳播和普及必然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在宋代,先後作為都城的開封和杭州,以及壹些重要城市,醫藥的普及程度已經相當高。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北宋的開封城,其“馬行北去,乃小貨行時樓,大骨傳藥鋪,直抵正系舊封門,兩行金紫醫官藥鋪。如杜金鉤家、曹家獨勝元,山水李家口齒咽喉藥,石魚兒、班防禦、銀孩兒、柏郎中家醫小兒,大鞋任家產科。… …”可以看出,整個馬行街的北半部,藥鋪林立,最為集中,既有綜合性的,又分骨科、口齒咽喉科、兒科、產科等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