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絳
壹 錢鐘書寫《圍城》
錢鐘書在《圍城》的序裏說,這本書是他“錙銖積累”寫成的。我是“錙銖積累”讀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寫成的稿子給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樣反應。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時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對大笑,因為笑的不僅是書上的事,還有書外的事。我不用說明笑什麽,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後他就告訴我下壹段打算寫什麽,我就急切地等著看他怎麽寫。他平均每天寫五百字左右。他給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動。後來他對這部小說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滿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過這是後話了。
鐘書選註宋詩,我曾自告奮勇,願充白居易的“老嫗”——也就是最低標準;如果我讀不懂,他得補充註釋。可是在《圍城》的讀者裏,我卻成了最高標準。好比學士通人熟悉古詩文裏詞句的來歷,我熟悉故事裏人物和情節的來歷。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資格為《圍城》做註釋的,該是我了。
看小說何需註釋呢?可是很多讀者每對壹本小說發生興趣,就對作者也發生興趣,並把小說裏的人物和情節當作真人實事。有的幹脆把小說的主角視為作者本人。高明的讀者承認作者不能和書中人物等同,不過他們說,作者創造的人物和故事,離不開他個人的經驗和思想感情。這話當然很對。可是我曾在壹篇文章裏指出:創作的壹個重要成分是想象,經驗好比黑暗裏點上的火,想象是這個火所發的光;沒有火就沒有光,但光照所及,遠遠超過火點兒的大小①。創造的故事往往從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經驗。要從創造的故事裏返求作者的經驗是顛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經過創造,就好比發過酵而釀成了酒;從酒裏辯認釀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機緣知道作者的經歷,也知道釀成的酒是什麽原料,很願意讓讀者看看真人實事和虛構的人物情節有多少聯系,而且是怎樣的聯系。因為許多所謂寫實的小說,其實是改頭換面地敘寫自己的經歷,提升或滿足自己的感情。這種自傳體的小說或小說體的自傳,實在是浪漫的紀實,不是寫實的虛構。而《圍城》只是壹部虛構的小說,盡管讀來好像真有其事,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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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參看《事實—故事—真實》(《文學評論》壹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頁)。
《圍城》裏寫方鴻漸本鄉出名的行業是打鐵、磨豆腐,名產是泥娃娃。有人讀到這裏,不禁得意地大哼壹聲說:“這不是無錫嗎?錢鐘書不是無錫人嗎?他不也留過洋嗎?不也在上海住過嗎?不也在內地教過書嗎?”有壹位專愛考據的先生,竟推斷出錢鐘書的學位也靠不住,方鴻漸就是錢鐘書的結論更可以成立了。
錢鐘書是無錫人,壹九三三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在上海光華大學教了兩年英語,壹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國牛津留學,壹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學位,然後到法國,入巴黎大學進修。他本想讀學位,後來打消了原意。壹九三八年,清華大學聘他為教授,據那時候清華的文學院長馮友蘭先生來函說,這是破例的事,因為按清華舊例,初回國教書只當講師,由講師升副教授,然後升為教授。鐘書九、十月間回國,在香港上岸,轉昆明到清華任教。那時清華已並入西南聯大。他父親原是國立浙江大學教授,應老友廖茂如先生懇請,到湖南藍田幫他創建國立師範學院;他母親弟妹等隨叔父壹家逃難住上海。壹九三九年秋,鐘書自昆明回上海探親後,他父親來信來電,說自己老病,要鐘書也去湖南照料。師範學院院長廖先生來上海,反復勸說他去當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親,公私兼顧。這樣,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壹九四○年暑假,他和壹位同事結伴回上海探親,道路不通,半途折回。壹九四壹年暑假,他由廣西到海防搭海輪到上海,準備小住幾月再回內地。西南聯大外語系主任陳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來相訪,約他再回聯大。值珍珠港事變,他就淪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寫過壹首七律《古意》,內有壹聯說:“槎通碧漢無多路,夢入紅樓第幾層”,另壹首《古意》又說:“心如紅杏專春鬧,眼似黃梅詐雨晴”,都是寄托當時羈居淪陷區的悵望情緒。《圍城》是淪陷在上海的時期寫的。
鐘書和我壹九三二年春在清華初識,壹九三三年訂婚,壹九三五年結婚,同船到英國(我是自費留學),壹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國,壹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國。我母親壹年前去世,我蘇州的家已被日寇搶劫壹空,父親避難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視老父,鐘書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當時我中學母校的校長留我在“孤島”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後上海淪陷,“分校”停辦,我暫當家庭教師,又在小學代課,業余創作話劇。鐘書陷落上海沒有工作,我父親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學院授課的鐘點讓給他,我們就在上海艱苦度日。
有壹次,我們同看我編寫的話劇上演,回家後他說:“我想寫壹部長篇小說!”我非常高興,催他快寫。那時他正偷空寫短篇小說,怕沒有時間寫長篇。我說不要緊,他可以減少授課的時間,我們的生活很省儉,還可以更省儉。恰好我們的女傭因家鄉生活好轉要回去。我不勉強她,也不另覓女傭,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燒飯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經常給煤煙染成花臉,或熏得滿眼是淚,或給滾油燙出泡來,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鐘書寫《圍城》(他已把題目和主要內容和我講過),做竈下婢也心甘情願。
《圍城》是壹九四四年動筆,壹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說:“兩年裏憂世傷生”,有壹種惶急的情緒,又忙著寫《談藝錄》;他三十五歲生日詩裏有壹聯:“書癖鉆窗蜂未出,詩情繞樹鵲難安”,正是寫這種兼顧不來的心境。那時候我們住在錢家上海避難的大家庭裏,包括鐘書父親壹家和叔父壹家。兩家同住分炊,鐘書的父親壹直在外地,鐘書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兒女等已先後離開上海,只剩他母親沒走,還有壹個弟弟單身留在上海;所謂大家庭也只像個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敘鐘書的經歷、家庭背景和他撰寫《圍城》時的處境,為作者寫個簡介。下面就要為《圍城》做些註解。
鐘書從他熟悉的時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會階層取材。但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節全屬虛構。盡管某幾個角色稍有真人的影於,事情都子虛烏有;某些情節略具真實,人物卻全是捏造的。
方鴻漸取材於兩個親戚:壹個誌大才疏,常滿腹牢騷;壹個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兩人都讀過《圍城》,但是誰也沒自認為方鴻漸,因為他們從未有方鴻漸的經歷。鐘書把方鴻漸作為故事的中心,常從他的眼裏看事,從他的心裏感受。不經意的讀者會對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關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為壹。許多讀者以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國十九世紀小說《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婁拜曾說:“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麽,錢鐘書照樣可說:“方鴻漸,就是我。”不過還有許多男女角色都可說是錢鐘書,不光是方鴻漸壹個。方鴻漸和錢鐘書不過都是無錫人罷了,他們的經歷遠不相同。
我們乘法國郵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國,甲板上的情景和《圍城》裏寫的很像,包括法國警官和猶太女人調情,以及中國留學生打麻將等等。鮑小姐卻純是虛構。我們出國時同船有壹個富有曲線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國人對她大有興趣,把她看作東方美人。我們在牛津認識壹個由未婚夫資助留學的女學生,聽說很風流。牛津有個研究英國語文的埃及女學生,皮膚黑黑的,我們兩人都覺得她很美。鮑小姐是綜合了東方美人、風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摶捏出來的。鐘書曾聽到中國留學生在郵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說裏的方鴻漸就受了鮑小姐的引誘。鮑魚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鮑。
蘇小姐也是個復合體。她的相貌是經過美化的壹個同學。她的心眼和感情屬於另壹個;這人可壹點不美。走單幫販私貨的又另是壹人。蘇小姐做的那首詩是鐘書央我翻譯的,他囑我不要翻得好,壹般就行。蘇小姐的丈夫是另壹個同學,小說裏亂點了鴛鴦譜。結婚穿黑色禮服,白硬領圈給汗水浸得又黃又軟的那位新郎,不是別人,正是鐘書自己。因為我們結婚的黃道吉日是壹年裏最熱的日子。我們的結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籃的女孩子、提紗的男孩子,壹個個都像剛被警察拿獲的扒手。
趙辛媚是由我們喜歡的壹個五六歲的男孩子變大的,鐘書為他加上了二十多歲年紀。這孩子至今沒有長成趙辛媚,當然也不可能有趙辛媚的經歷。如果作者說:“方鴻漸,就是我,”他準也會說:“趙辛媚,就是我。”
有兩個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來,未加融化,因此那兩位相識都“對號入座”了。壹位滿不在乎,另壹位聽說很生氣。鐘書誇張了董斜川的壹個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談吐和詩句,並沒有壹言半語抄襲了現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並不對號。那個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誇張些呢。有壹次我和他同乘火車從巴黎郊外進城,他忽從口袋裏掏出壹張紙,上面開列了少女選擇丈夫的種種條件,如相貌、年齡、學問、品性、家世等等***十七八項,逼我壹壹批分數,並排列先後。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對象,所以小小翼翼地應付過去。他接著氣呼呼地對我說:“她們說他(指鐘書)‘年少翩翩’,妳倒說說,他‘翩翩’不‘翩翩’。”我應該厚道些,老實告訴他,我初識鐘書的時候,他穿壹件青布大褂,壹雙毛布底鞋,戴壹副老式大眼鏡,壹點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認為我該和他站在同壹立場,就忍不住淘氣說:“我當然最覺得他‘翩翩’。”他聽了怫然,半天不言語。後來我稱贊他西裝筆挺,他驚喜說:“真的嗎?我總覺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壹次也不如別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確實筆挺,他才高興。其實,褚慎明也是個復合體,小說裏的那杯牛奶是另壹人喝的。那人也是我們在巴黎時的同伴,他尚未結婚,曾對我們講:他愛“天仙的美”,不愛“妖精的美”。他的壹個朋友卻欣賞“妖精的美”,對壹個牽狗的妓女大有興趣,想“叫壹個局”,把那妓女請來同喝點什麽談談話。有壹晚,我們壹群人同坐咖啡館,看見那個牽狗的妓女進另壹家咖啡館去了。“天仙美”的愛慕者對“妖精美”的愛慕者自告奮勇說:“我給妳去把她找來。”他去了好久不見回來,鐘書說:“別給蜘蛛精網在盤絲洞裏了,我去救他吧。”鐘書跑進那家咖啡館,只見“天仙美”的愛慕者獨坐壹桌,正在喝壹杯很燙的牛奶,四圍都是妓女,在竊竊笑他。鐘書“救”了他回來。從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說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該喝杯啤酒,不該喝牛奶。準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鐘書把褚慎明拉到飯館去喝奶;那大堆的藥品準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發出來的。
方遯翁也是個復合體。讀者因為他是方鴻漸的父親,就確定他是鐘書的父親,其實方遯翁和他父親只有幾分相像。我和鐘書訂婚前後,鐘書的父親擅自拆看了我給鐘書的信,大為贊賞,直接給我寫了壹封信,鄭重把鐘書托付給我。這來很像方遯翁的作風。我們淪陷在上海時,他來信說我“安貧樂道”,這也很像方遯翁的語氣。可是,如說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親,那麽,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還有幾分是捏造,因為親友間常見到這類的封建家長。鐘書的父親和叔父都讀過《圍城》。他父親莞爾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們沒看見。我們夫婦常私下捉摸,他們倆是否覺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處。
唐曉芙顯然是作者偏愛的人物,不願意把她嫁給方鴻漸。其實,作者如果讓他們成為眷屬,由眷屬再吵架鬧翻,那麽,結婚如身陷圍城的意義就闡發得更透徹了。方鴻漸失戀後,說趙辛楣如果娶了蘇小姐也不過爾爾,又說結婚後會發現娶的總不是意中人。這些話都很對。可是他究竟沒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話也就可釋為聊以自慰的話。
至於點金銀行的行長,“我妳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見的無錫商人,我不再壹壹註釋。
我愛讀方鴻漸壹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閭大學旅途上的壹段。我沒和鐘書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認識,沒壹人和小說裏的五人相似,連壹絲影兒都沒有。王美玉的臥房我倒見過:床上大紅綢面的被子,疊在床裏邊;桌上大圓鏡子,壹個女人脫了鞋坐在床邊上,旁邊煎著大半臉盆的鴉片。那是我在上海尋找住房時看見的,向鐘書形容過。我在清華做學生的時期,春假結伴旅遊,夜宿荒村,睡在鋪幹草的泥地上,入夜夢魘,身下壹個小娃娃直對我嚷:“壓住了我的紅棉襖”,壹面用手推我,卻推不動。那番夢魘,我曾和鐘書講過。蛆叫“肉芽”,我也曾當作新鮮事告訴鐘書。鐘書到湖南去,壹路上都有詩寄我。他和旅伴遊雪竇山,有紀遊詩五古四首,我很喜歡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為真人實事和小說的對照。
天風吹海水,屹立作山勢;浪頭飛碎白,積雪疑幾世。我常觀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沒骨,皺具波濤意。乃知水與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傑人,異量美能備。固哉魯中叟,祗解別位智。
山容太古靜,而中藏瀑布,不舍晝夜流,得雨勢更怒。辛酸亦有淚,貯胸敢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無言,遠役喜壹晤。微恨多遊蹤,藏焉未為固。衷曲莫浪陳,悠悠彼行路。
小說裏只提到遊雪竇山,壹字未及遊山的情景。遊山的自是遊山的人,方鴻漸、李梅亭等正忙著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見可捏造的事豐富得很,實事盡可拋開,而且實事也擠不進這個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婦也有些影子。鐘書有壹位朋友是忠厚長者,旅途上碰到壹個自稱落難的寡婦;那位朋友資助了她,後來知道是上當。我有個同學綽號“風流寡婦”,我曾向鐘書形容她臨睡洗去脂粉,臉上眉眼口鼻都沒有了。大約這兩件不相幹的事湊出來壹個蘇州寡婦,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語奇文。
證處厚的夫人使我記起我們在上海壹個郵局裏看見的女職員。她頭發枯黃,臉色蒼白,眼睛斜撇向上,穿壹件淺紫色麻紗旗袍。我曾和鐘書講究,如果她皮膚白膩而頭發細軟烏黑,淺紫的麻紗旗袍換成線條柔軟的深紫色綢旗袍,可以變成壹個美人。汪太太正是這樣壹位美人,我見了似曾相識。
範小姐、劉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紹。孫柔嘉雖然跟著方鴻漸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卻從未見過。相識的女人中間(包括我自己),沒壹個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觸,就發現她原來是我們這個圈子裏最尋常可見的。她受過高等教育,沒什麽特長,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醜;沒什麽興趣,卻有自己的主張。方鴻漸“興趣很廣,毫無心得”;她是毫無興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極小,只局限在“圍城”內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從城外擠入城裏,又從城裏擠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壹個方鴻漸,最大的失敗也是嫁了壹個方鴻漸。她和方鴻漸是蕓蕓知識分子間很典型的大婦。孫柔嘉聰明可喜的壹點是能畫出汪太太的“扼要”:十點紅指甲,壹張紅嘴唇。壹個年輕女子對自己又羨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會有這種尖刻。但這點聰明還是鐘書賦與她的。鐘書慣會抓住這類“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個人聲音裏的“扼要”,由聲音辨別說話的人,盡管是從未識面的人。
也許我正像堂吉訶德那樣,揮劍搗毀了木偶戲臺,把《圍城》裏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滿地都是硬紙做成的斷肢殘骸。可是,我逐段閱讀這部小說的時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並不是發現了真人實事,卻是看到真人實事的壹鱗半爪,經過拼湊點化,創出了從未相識的人,捏造了從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驚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妳的西洋鏡”。鐘書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認我笑得不錯,也帶著幾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訶德壹樣,做了非常掃興的事。不過,我相信,這來可以說明《圍城》和真人實事的關系。
二 寫《圍城》的錢鐘書
要認識作者,還是得認識他本人,最好從小時候起。
鐘書壹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撫養,因為伯父沒有兒子。據錢家的“墳上風文”,不旺長房旺小房;長房往往沒有子息,便有,也沒出息,伯父就是“沒出息”的長子。他比鐘書的父親大十四歲,二伯父早亡,他父親行二,叔父行四,兩人是同胞雙生,鐘書是長孫,出嗣給長房。伯父為鐘書連夜冒雨到鄉間物色得壹個壯健的農婦;她是寡婦,遺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現成的好奶媽(鐘書稱為“姆媽”)。姆媽壹輩於幫在錢家,中年以後,每年要呆呆的發壹陣子呆,家裏人背後稱為“癡姆媽”。她在鐘書結婚前特地買了壹只翡翠鑲金戒指,準備送我做見面禮。有人哄她那是假貨,把戒指騙去,姆媽氣得大發瘋,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終沒見到她。
鐘書自小在大家庭長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輸親兄弟。親兄弟、堂兄弟***十人,鐘書居長。眾兄弟間,他比較稚鈍,孜孜讀書的時候,對什麽都沒個計較,放下書本,又全沒正經,好像有大量多余的興致沒處寄放,專愛胡說亂道。錢家人愛說他吃了癡姆媽的奶,有“癡氣”。我們無錫人所謂“癡”,包括很多意義:瘋、傻、憨、稚氣、呆氣、淘氣等等。他父母有時說他“癡顛不拉”、“癡舞作法”、“嘸著嘸落”(“著三不著兩”的意思——我不知正確的文字,只按鄉音寫)。他確也不像他母親那樣沈默寡言、嚴肅謹慎,也不像他父親那樣壹本正經。他母親常抱怨他父親“憨”。也許鐘書的“癡氣”和他父親的憨厚正是壹脈相承的。我曾看過他們家的舊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壯壯,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壹副忠厚可憐相。想來那時候的“癡氣”只是稚氣、呆氣,還不會淘氣呢。
鐘書周歲“抓周”,抓了壹本書,因此取名“鐘書”。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來壹部《常州先哲叢書》,伯父已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歲有了“鐘書”這個學名,“仰先”就成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兒”、“先哥”好像“亡兒”、“亡兄”,“先”字又改為“宣”,他父親仍叫他“阿先”。(他父親把鐘書寫的家信壹張張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許多本,親手帖上題簽“先兒家書(壹)(二)(三)……”;我還看到過那些本子和上面貼的信。)伯父去世後,他父親因鐘書愛胡說亂道,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說話的意思。鐘書對我說:“其實我喜歡‘哲良’,又哲又良——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伯伯給我寫在練習簿上的‘哲良’。”這也許因為他思念伯父的緣故。我覺得他確是又哲又良,不過他“癡氣”盎然的胡說亂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氣也可算不良。“默存”這個號顯然沒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沒出息”,不得父母歡心,原因壹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陰富戶,做顏料商發財的,有七八只運貨的大船。鐘書的祖母娘家是石塘灣孫家,官僚地主,壹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響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進門就挨他父親壹頓打,說是“殺殺他的勢氣”;因為鐘書的祖父雖然有兩個中舉的哥哥,他自己也不過是個秀才。鐘書不到壹歲,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終不喜歡大兒子,鐘書也是不得寵的孫子。
鐘書四歲(我紀年都用虛歲,因為鐘書只記得虛歲,而鐘書是陽歷十壹月下旬生的,所以周歲當減壹歲或二歲)由伯父教他識字。伯父是慈母壹般,鐘書成天跟著他。伯父上茶館,聽說書,鐘書都跟去。他父親不便幹涉,又怕慣壞了孩子,只好建議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學。鐘書六歲入秦氏小學。現在他看到人家大講“比較文學”,就記起小學裏造句:“狗比貓大,牛比羊大”;有個同學比來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師壹頓罵。他上學不到半年,生了壹場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學,借此讓他停學在家。他七歲,和比他小半歲的常弟鐘韓同在親戚家的私塾附學,他念《毛詩》,鐘韓念《爾雅》。但附學不便,壹年後他和鐘韓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對鐘書的父親和叔父說:“妳們兩兄弟都是我啟蒙的,我還教不了他們?”父親和叔父當然不敢反對。
其實鐘書的父親是由壹位族兄啟蒙的。祖父認為鐘書的父親笨,叔父聰明,而伯父的文筆不頂好。叔父反正聰明,由伯父教也無妨;父親笨,得請壹位文理較好的族兄來教。那位族兄嚴厲得很,鐘書的父親挨了不知多少頓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讓兩個弟弟都由他教。鐘書的父親挨了族兄的痛打壹點不抱怨,卻別有領會。他告訴鐘書:“不知怎麽的,有壹天忽然給打得豁然開通了。”
鐘書和鐘韓跟伯父讀書,只在下午上課。他父親和叔父都有職業,家務由伯父經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館喝茶,料理雜務,或和熟人聊天。鐘書總跟著去。伯父化壹個銅板給他買壹個大酥餅吃(據鐘書比給我看,那個酥餅有飯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麽大,還是小兒心目中的餅大);又化兩個銅板,向小書鋪子或書攤租壹本小說給他看。家裏的小說只有《西遊記》、《水滸》、《三國演義》等正經小說。鐘書在家裏已開始囫圇吞棗地閱讀這類小說,把“同呆 子”讀如“豈子”,也不知《西遊記》裏的“呆子”就是豬八戒。書攤上租來的《說唐》、《濟公傳》、《七俠五義》之類是不登大雅的,家裏不藏。鐘書吃了酥餅就孜孜看書,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後便手舞足蹈向兩個弟弟演說他剛看的小說:李元霸或裴元慶或楊林(我記不清)壹錘子把對手的槍打得彎彎曲曲等等。他納悶兒的是,壹條好漢只能在壹本書裏稱雄。關公若進了《說唐》,他的青龍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敵得李元霸的那壹對八百斤重的錘頭子;李元霸若進了《西遊記》,怎敵得過孫行者的壹萬三千斤的金箍(我們在牛津時,他和我講哪條好漢使哪種兵器,重多少斤,歷歷如數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兩記得爛熟,卻連阿拉伯數字的1、2、3都不認識。鐘韓下學回家有自己的父親教,伯父和鐘書卻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兒”。伯父用繩子從高處掛下壹團棉花,教鐘書上、下、左、右打那四棉花,說是打“棉花拳”,可以練軟功。伯父愛喝兩口酒。他手裏沒多少錢,只能買些便宜的熟食如醬豬舌之類下酒,哄鐘書那是“龍肝鳳髓”,鐘書覺得其味無窮。至今他喜歡用這類名稱,譬如洋火腿在我家總稱為“老虎肉”。他父親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機把鐘書抓去教他數學;教不會,發狠要打又怕哥哥聽見,只好擰肉,不許鐘書哭。鐘書身上壹塊青、壹塊紫,晚上脫掉衣服,伯父發現了不免心疼氣惱。鐘書和我講起舊事,對父親的著急不勝同情,對伯父的氣惱也不勝同情,對自己的忍痛不敢哭當然也同情,但回憶中只覺得滑稽又可憐。我笑說:痛打也許能打得“豁然開通”,擰,大約是把竅門擰塞了。鐘書考大學,數學只考得十五分。
鐘書小時候最樂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陰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們往往壹住壹兩個月。伯母家有個大莊園,鐘書成天跟著莊客四處田野裏閑逛。他常和我講田野的景色。壹次大雷雨後,河邊樹上掛下壹條大綠蛇,據說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煙,後來伯父也抽上了。鐘書往往半夜醒來,跟著伯父伯母吃半夜餐。當時快樂得很,回無錫的時候,吃足玩夠,還穿著外婆家給做的新衣。可是壹回家他就擔憂,知道父親要盤問功課,少不了挨打。父親不敢當著哥哥管教鐘書,可是抓到機會,就著實管教,因為鐘書不但荒了功課,還養成不少壞習氣,如晚起晚睡、貪吃貪玩等。
壹九壹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無錫。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親友介紹了壹處,我父母去看房子,帶了我同去。鐘書家當時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壹次上他們錢家的門,只是那時兩家並不相識。我記得母親說,住在那房子裏的壹位女眷告訴她,搬進以後,沒離開過藥罐兒。那所房子我家沒看中;錢家雖然嫌房子陰暗,也沒有搬出。他們五年後才搬入七尺場他們家自建的新屋。我記不起那次看見了什麽樣的房子、或遇見了什麽人,只記得門口下車的地方很空曠,有兩棵大樹;很高的白粉墻,粉墻高處有壹個個砌著鏤空花的方窗洞。鐘書說我記憶不錯,還補充說,門前有個大照墻,照墻後有壹條河從門前流過。他說,和我母親說話的大約是嬸母,因為叔父嬸母住在最外壹進房子裏,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間壹進,他父母親伺奉祖父住最後壹進。
我女兒取笑說:“爸爸那時候不知在哪兒淘氣呢。假如那時候爸爸看見媽媽那樣的女孩子,準摳些鼻牛來彈她。”鐘書因此記起舊事說,有個女裁縫常帶著個女兒到他家去做活;女兒名寶寶,長得不錯,比他大兩三歲。他和鐘韓壹次抓住寶寶,把她按在大廳隔扇上,鐘韓拿壹把削鉛筆的小腳刀作勢刺她。寶寶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倆覺得這番勝利當立碑紀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寶寶處”四個字。鐘韓手巧,能刻字,但那四個字未經簡化,刻來煞是費事。這大概是頑童剛開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現。後來房子退租的時候,房主提出賠償損失,其中壹項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個不成形的字,另壹項是鐘書壹人幹的壞事,他在後園“挖人參”,把壹棵玉蘭樹的根刨傷,那棵樹半枯了。
鐘書十壹歲,和鐘韓同考取東林小學壹年級,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學。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鐘書還未放學,經家人召回,壹路哭著趕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這是他生平第壹次遭受的傷心事。
伯父去世後,伯母除掉長房應有的月錢以外,其它費用就全由鐘書父親負擔了。伯母娘家敗得很快,兄弟先後去世,家裏的大貨船逐漸賣光。鐘書的學費、書費當然有他父親負擔,可是學期中間往往添買新課本,鐘書沒錢買,就沒有書;再加他小時候貪看書攤上伯父為他租的小字書,看壞了眼睛,坐在教室後排,看不見老師黑板上寫的字,所以課常上老師講什麽,他茫無所知。練習簿買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親手用毛邊紙、紙撚子為他釘成的本子,老師看了直皺眉。練習英文書法用鋼筆。他在開學的時候有壹支筆桿、壹個鋼筆尖,可是不久筆尖撅斷了頭。同學都有許多筆尖,他只有壹個,斷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