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雅典奧運會上,人們開始給前三名頒發獎牌。只有最優秀的人才配得上金牌,其他的都是銅牌和銀牌。當時制作金牌和銀牌時,必須使用純度非常高的原料作為主要材料,壹枚金牌表面的壹種金必須達到六克以上。不過在當時,雖然被稱為金牌,但這樣壹枚獎牌所用的主要原料並不完全是黃金,而是大量的白銀和少量的黃金共同制成的。
所以做壹塊金牌的成本才2000元!雖然金牌的成本不是很高,但金牌上鑲嵌著代表我們國家的“玉”。在制作金牌的工藝和工藝上,已經達到了完美的境界,甚至比其他國家的金牌還要無可挑剔。
在很早的時期,壹位來自中國的運動員曾經拍賣過自己的金牌,當年甚至達到了654.38+0.28萬人民幣的高價。不過這個人把自己拍賣的錢全部捐給了慈善機構,可見他確實是壹個很有愛心的人。
其實運動員所依賴的收入並不是獎牌本身的價值,而是這些比賽中通常附加在冠軍隊伍身上的壹些獎勵,以及國家對運動員的獎勵。這些是運動員的主要生活來源。而那些壹些其他產品的代言或者推廣費,越是專業的運動員,收到的這類廣告越少,因為他們的職業生涯足夠他們生存。
比如我們國家著名的網球單打選手李娜,大家都知道打完壹個大滿貫,最後的冠軍壹般能拿幾百萬,拿這麽多獎金需要很長時間。所以往往是他們花的時間越長,能得到的獎勵就越豐富,勛章獎杯作為榮譽對他們來說比值得出售的財產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