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市環保局所監管範圍內環境汙染問題,請撥打環保舉報熱線0451-12369
油煙是屬於環保局負責。
海爾濱市其他舉報熱線:
1、舉報市環保部門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請向市紀委監察委駐市環保局紀檢監察組舉報,舉報電話為:86772265。
2、舉報市環保局直屬機關科級及以下幹部違紀違法問題,請向市環保局人事處舉報。
擴展資料:
撥打12369以後受理舉報的情況:
《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
第八條 環保舉報熱線工作人員接聽舉報電話,應當耐心細致,用語規範,準確據實記錄舉報時間、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和地址、舉報內容、舉報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訴求目的等信息,並區分情況,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壹)對屬於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職責範圍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舉報事項,應當予以受理。
(二)對不屬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理的舉報事項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三)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應當告知舉報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機關和單位提出。
(四)舉報事項已經受理,舉報人再次提出同壹舉報事項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的查詢方式。
(五)舉報人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做出的舉報件答復不服,仍以同壹事實和理由提出舉報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可以依照《信訪條例》的規定提請復查或者復核。
(六)對涉及突發環境事件和有群體性事件傾向的舉報事項,應當立即受理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舉報事項,由舉報事項涉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協商受理;協商不成的,由其***同的上壹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協調、決定受理機關。
對舉報人提出的舉報事項,環保舉報熱線工作人員能當場決定受理的,應當當場告知舉報人;不能當場告知是否受理的,應當在15日內告知舉報人,但舉報人聯系不上的除外。
哈爾濱市環保局-監督舉報方式
中國政府網-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