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琬生於明萬歷四十二年(1614),高祖宋黻,為明代萊陽第壹位進士,官至浙江副使,父宋應亨,天啟間進士,歷任大名府清豐知縣、吏部稽勛司郎中,清兵入關後,死守萊陽抗清,城破殉國。
宋琬自幼聰慧,刻苦好學,應試縣、府皆名列榜首。崇禎八年(1635)以高才生充拔貢入京深造。與父宋應亨、兄宋璜,名噪京華。
崇禎十六年(1643),清兵攻打萊陽城,宋應亨、宋玫組織宋氏族人及鄉民抗清,城破殉國。宋琬則以仲兄宋璜任所在杭州,出遊吳中在外得免壹死,先後流落蘇州、杭州、金陵等地,使其有機會進壹步接觸社會生活,了解平民疾苦。 順治三年(1646),清廷開科取士,宋琬鄉試亞魁,翌年中進士,授戶部河南司主事,後升調吏部稽勛司主事;
順治十壹年(1654),出任隴西道僉事;
順治十八年(1661),宋琬升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康熙十壹年(1672),授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先輩抗清,已為新朝留下不信任的口實。順治七年(1650),宋琬因其父抗清之事被捕入獄。三個月後平反出獄,官復原職。
順治十八年(1661),宋琬升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次年春,族侄宋彜秉(又稱宋奕炳)因盜竊案發,宋琬長兄宋璠坐視不救,宋彜秉遂誣告宋璠、宋琬與農民起義領袖於樂吾(即於七)通謀造反,致使宋琬及其妻、孥、侄等被逮往京城,再次被捕下獄,關入西曹刑部大牢 。後經大司空蔣國柱親赴萊陽核查,“知其冤,力為申雪”,康熙二年(1663)十壹月,清廷以“窮治無跡,證虛不當坐”,將其釋放。釋放宋琬,主要原因在於康熙帝剛繼位,為進壹步籠絡漢族知識分子,穩定全國的政局。
第二次冤獄結束後被免官,宋琬在江浙壹帶生活了八年,直至康熙親政 。期間浙江又起獄案,宋琬又被牽連其中,再度入獄,幸得蔣國柱再施援手,保救得釋。
康熙十壹年(1672)投牒自訴,宋琬案情得到昭雪,再次被清廷起用,授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順治十壹年(1654),出任隴西道僉事,時秦州發生地震,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無家可歸者數以萬計。宋琬壹面組織群眾修復家園,壹面采取措施賑濟百姓。因國庫空虛,他便“出家財,自萊陽郵致以恤其災。”因救災有功,政治清明,被欽賜蟒服並加晉壹級,優升永平副使,管軍餉。他嚴禁將吏虛報冒領和借機克扣行為。盡力削減舊的不合理征項,以減輕民眾負擔。
康熙十壹年(1672),宋琬上任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後立即采取措施,將豪強所占城中空地和郊外荒田,分給難民耕種,並積極改革陳規陋習,深受群眾愛戴。 宋琬壹生著述頗豐,現在能見到的詩有1333首、詞165首、文223篇,此外還有賦2篇、雜劇《祭臯陶》壹卷,均收在《安雅堂集》裏。另外,還有《安雅堂詩》八卷、《二鄉亭詞》、《永平府誌》、《北寺草》等。康熙十壹年(1672)春,王士禎曾審定其詩稿三十卷。宋琬入蜀後又結集《入蜀集》壹部。
據記載,宋琬最早的刻本為《荔裳集》,現在能見到最早的正式刊刻稿為《安雅堂文集》二卷,《安雅堂詩》壹卷系作者康熙五年(1666)寓居蘇州時所刻。之後作者又自刻過《二鄉亭詞》、《安雅堂書啟》以及劇本《祭臯陶》等,多是殘缺不全。宋琬死後,其子宋思勃和族孫宋邦憲先後多次搜羅補輯,***湊成二十卷,其中大部分是未刻稿。另據《登州府誌》記載宋琬還寫有《秦州紀異》、《治蜀條例》和《治蜀讞案》各壹卷,“皆事理詳盡,文亦簡凈不俗”。
萊陽市圖書館現存《安雅堂集》16卷,其木刻版尚保藏數百片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