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電影藝術檔案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影藝術檔案工作,並應當督促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影攝制單位,按照本規定履行電影藝術檔案移交義務。第五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有關電影藝術檔案保管、復制、修復方面的科學研究和實踐活動。第六條 電影藝術檔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或者職務,按照國家檔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規定評定與聘任。第七條 有下列事跡之壹的組織或者個人,由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給予獎勵:
(壹)為發展電影藝術檔案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
(二)收集、整理、保管、修復電影藝術檔案有顯著成績的;
(三)提供電影藝術檔案獲得顯著效益的;
(四)將重要或者珍貴電影藝術檔案捐贈給國家的。第二章 檔案構成第八條 電影藝術檔案由影片類和文字、圖片類組成。第九條 影片類檔案包括:
國產影片、與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外國合作攝制的影片的全新原底標準拷貝或者數字母版,畫原底、畫翻正、畫翻底,片頭、片尾、唱詞等各類字幕原底,片頭、片尾、襯景原底,十格小底片,光號卡,國際樂效,混錄聲底、混錄光學聲底等。第十條 文字、圖片類檔案包括:
(壹)文學劇本、分鏡頭劇本、譯制片臺本;
(二)完成臺本(含字幕表);
(三)對國外發行的國產影片各語種和國內民族語言的翻譯本;
(四)導演闡述;
(五)影片審查決定書;
(六)有關部門對影片的審查意見和決定;
(七)影片海報、宣傳畫、工作照、劇照、說明書、特刊;
(八)國產影片在國內外獲獎的證件復印件及有關照片;
(九)劇本內容的有關依據和歷史考證材料,以及取材或者改編前的原作;
(十)主創人員的創作設想和音樂總譜、歌詞;
(十壹)場景氣氛圖,服裝、化妝、道具設計圖,演員定妝照;
(十二)有關攝制決定;
(十三)分場分景表;
(十四)攝制工作日誌;
(十五)攝制工作總結;
(十六)主創人員藝術創作總結;
(十七)其他在電影創作、生產、發行、放映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第十壹條 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的內容為故事影片藝術檔案構成。其他片種可視工藝和工作程序不同參照執行。第三章 歸檔和管理第十二條 國家設立中國電影資料館等電影藝術檔案機構,負責依法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電影藝術檔案等工作。第十三條 電影藝術檔案機構依法搜集電影創作、生產、發行、放映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電影藝術檔案,接收有關組織或者個人通過移交、捐贈等方式提供的電影藝術檔案,積極收集散失的國產影片藝術檔案。
依據本規定移交電影藝術檔案,電影藝術檔案機構可以對有關單位予以適度補貼。第十四條 電影藝術檔案機構應當具有適宜長久保存、合理利用電影藝術檔案的場所、設備、條件和專業人員,並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逐步實現保存與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
用於保存電影藝術檔案的庫房溫度、濕度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應當加強防火、防盜、防蟲、防黴、防光、防塵、防水(潮)、防有害氣體等安全保衛工作。第十五條 電影攝制單位應當設立專門部門或者指定專人負責電影藝術檔案管理工作,切實履行電影藝術檔案移交、保管義務。第十六條 電影藝術檔案機構和電影攝制單位應當有計劃地做好電影藝術檔案編目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