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收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金屬、廢輪胎、廢塑料、廢紙、廢玻璃、廢油、廢家電、廢電腦等廢舊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
2.利用廢有色金屬、廢馬口鐵、廢感光材料、廢燈泡(管)加工或提煉的有色(稀貴)金屬及制品;
3.從廢舊家電、廢舊電腦等廢舊電子產品和廢舊電子元器件中提取的金屬(包括稀有和貴金屬)及其制品;
4.從廢電池中提取的有色(稀有和昂貴)金屬和生產的產品;1.回收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金屬、輪胎、塑料、廢紙、廢玻璃、廢油、廢家電、廢電腦等廢舊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