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思維功能,即處理信息的功能。機器人通過“大腦”系統進行思維,其思維過程就是對各種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和決策的過程。
(3)具有動作功能,即輸出信息的功能。機器人使用“執行”系統(執行器)來完成任務,如行走和發出聲音。
讓我們來了解壹下機器的組成:
1.動力部分:是機器能量的來源,它將各種能量轉化為機器能量(也叫機械能)。
2.工作部分:直接實現機器特定功能,完成生產任務的部分。
3.傳動部分:根據工作要求將動力部分的運動和動力傳遞、轉換或分配給工作部分的中間裝置。
4.控制部分:控制機器啟動、停止和改變運動參數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