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優點是成本低,操作簡單。
缺點是:(1)如果提前付款,對於進口商來說,存在出口商不發貨的風險;(2)如果在交貨後付款,則出口商承擔進口商在交貨後不付款的風險;(3)所以匯款適合小額交易(實惠),或者買賣雙方合作基礎深厚,不會出現不發貨不付款的情況。
2)托收是壹種基於商業信譽的結算方式,即交貨後,賣方通過代收行向買方當地銀行(代收行)收取單據——並指示代收行做付款交單(D/P)或承兌交單(D/A)。
其優點是成本低,操作簡單。
缺點是:(1)D/P(付款交單)托收,如果市場發生變化,或者買方因經營不善破產,那麽進口商可能不想要貨物,出口商可能收不到貨款;(2)在D/A(承兌交單)托收的情況下,除了D/P可能遇到的風險之外,如果進口商提貨後到期不付款,那麽出口商將同時面臨錢和貨的風險。因此,承兌交單就是承兌交單。
風險要大得多。所以集合適合合作基礎比較深的買賣雙方,不會出現不付款的情況。
3)信用證是基於銀行的信譽,對買賣雙方都公平的結算方式。
其優點如下:只要受益人(出口商)提交表面上與信用證規定壹致的單據,開證行就作為第壹付款人保證向受益人付款,不管申請人(進口商)的情況如何,即使申請人經營不善或倒閉,開證行也要負責向受益人付款;對於進口商來說,付款的前提必須是出口商已經按照信用證的規定交付了貨物,並提交了包括代表產權證的提單在內的單據,不用擔心付款和拿不到貨。
缺點是成本高,操作需要有壹定水平。否則,可能存在由於操作人員操作不當而導致提交的單據不符合信用證要求,被開證行拒收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