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原因:1。目前全國公安局以上的局長幾乎都沒有壹天是警察領導任命的。他們根本不懂公安的基本業務,整天要整頓警察,所以受教育,時不時拿出飯和水給別人修東西,到處訪貧問苦送溫暖,而最基本的嚴格執法和專心破案都被拋棄了。2.目前民警長期加班,正常休息得不到保障。加班沒有壹分錢。很多地方刑偵警察自己掏錢破案,比如帶人抓賊,兄弟吃三兩面。這個錢不能報(財務系統要求先審批,再刷卡)。破案是沒有獎勵的。警察可以不獎勵他們,但是下面的警察和線人要給別人錢。誰來拿?是私人的嗎?所以現在刑偵警察根本不願意破案,因為他們微薄的工資根本破不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