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營銷是從消費者的感官、情感、思維、行動、聯想五個方面重新定義和設計壹種思維方式的營銷方式。這種思維方式突破了“理性消費者”的傳統假設,認為消費者在消費時既有理性又有感性,消費者在消費前、消費中、消費後的體驗是購買行為和品牌管理的關鍵。比如咖啡當“貨”賣,壹斤賣到300元;當咖啡被包裝成商品,壹杯可以賣到25元;當其加入服務,在咖啡店銷售時,壹杯最低價格為35 ~ 100元;但如果顧客能體會到咖啡的醇厚和生活方式,壹杯可以賣到150元甚至上百元。星巴克真正的利潤是“體驗”。在施密特博士(Bernd
H.Schmitt),營銷工作是通過各種媒介,包括傳播(廣告是其中之壹)、識別、產品、品牌建設、環境、網站和消費者,激發消費者的感官和情感,引起消費者的思考和聯想,使其行動和體驗,並通過消費體驗不斷傳達品牌或產品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