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奧運會在巴黎舉行,競賽規則規定頒發具有“特殊藝術意義”的獎品。結果,獎牌被取消了,每位奧運參賽選手都得到了壹塊長方形的紀念獎牌,獎牌上的圖案是勇者手持橄欖枝。
之後的幾屆奧運會,每壹屆獎牌圖案設計都有自己的風格,沒有形成固定的風格。
直到1928年,奧運會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獎牌由意大利佛羅倫薩藝術家Giuseppe Cacio教授設計,圖案是壹個手持橄欖枝的女性雕像,象征著友誼、和諧和團結。這枚獎牌不僅頒發給運動員,也頒發給與奧運會同時舉行的藝術比賽的獲勝者。此後,歷屆奧運會獎牌正面圖案保持不變,僅地名和屆數有相應變化。
1956年,國際奧委會決定在獎牌上註明運動項目。國際奧委會對獎牌的大小和設計沒有特別的規定,但最終需要經過批準。國際奧委會也規定冬奧會的獎牌和證書要和夏季奧運會的不同,但沒有統壹的標準。每壹屆奧運會,無論是夏季還是冬季,獎牌的設計都必須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批準。
2004年,自1928阿姆斯特丹奧運會以來,獎牌正面的設計首次進行了修改,以體現希臘特色。從現在開始,所有的奧運會獎牌都將體現希臘特色,因為這裏是奧運會起源和復興的地方。從1928的阿姆斯特丹奧運會到2000年的悉尼奧運會,頒發給運動員的獎牌上都刻著勝利女神的坐像。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始,乃吉從獎牌上爬起來,插上翅膀,飛向賽場,把勝利帶給最優秀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