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代漢語相比,古代漢語的基數表示法主要有三點不同:
1,在整數和零之間加“妳”字。“有”是“有”的借口,讀作yü.
2、空缺壹般不填“零”。
3、100、1000、10000前面的“壹”通常不用。例如:
1)十有八九,我是下定決心要學的。(《論語·為政》)
(2)我被任命到敗軍時,奉命臨危不亂。我在這裏已經二十年了。(《諸葛亮的《出師表》)
(3)至於小平,縣裏是130。(《後漢書·縣誌序》)
(4)今地千裏,是壹百二十城。(《戰國策·齊策·我》)
第二,序數符號
現代漢語中,序數詞是在基數詞前加“地”、“處”來表示的,而在古代漢語中,還有其他的表達方式。
1,基數前帶“地”字。這種序數表示法從古到今都是壹致的。例如:
①蕭何第壹個來,其次是曹參。(《史記·蕭世家》)
雲中有第三郎,天下無雙。(《孔雀東南飛》)
2.用“太上”、“頭”、“關”等詞表示第壹,用“己”、“次”、“次”、“次”表示第二以下的序數。
(1)不要先辱身,再辱身,再辱色,再辱辭,再辱身,再辱衣,再辱木繩,再辱楚,再辱發,再辱嬰兒金鐵,再辱皮膚,再辱四肢,最惡腐敗。(司馬遷《報任安舒》)
(2)管子征伐天下,九王為五霸之首。(《戰國策·齊策·我》)
(3)靈仙將軍功勛蓋世,勇冠三軍。(李陵與蘇武書)
3,記住沒有“第壹”字的年份,這和現代漢語是壹致的。例如:
①趙惠文十六年,廉頗為趙將軍(《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太原八年,秋七月。(《紫同治劍·淝水之戰》)
4.省略“第壹個”這個詞,只用“壹、二、三……”,例如:
①壹鼓作氣,然後沒落,三而竭。(《左傳·莊公十年》)
(2)順應民心,彌補三件事:壹是主用夠了,二是民交少了,三是勸農幹活了。(晁錯《論妳的小米》)
5.用“伯(孟)、中、蜀、吉”表示兄弟的排行順序。“吉”單獨使用時,表示“最小”,不壹定排第四。例如:
①天帝的季節。(《水經註·江上》)
第三,分數表示法
1,分母和分子之間有“分”和“之”,形成“分母+分+名詞+分子”的格式。這是文言文表達分數最完整的格式。例如:
①八十壹分鐘四十三年壹月二十九日的日期。(《漢書·律歷》)
②冬季的至日,這壹天是第二十壹個四分之壹。(同上)
“四十三個八十壹日”是“四十三個八十壹日”的意思,“四分之壹度”是“四分之壹度”的意思。
2.有時可以省略分母和分子之間的名詞,形成“分母+分數+總和+分子”的格式。這和現代漢語是壹致的。例如:
(1)因此,關中的土地是世界的三分之壹。(《史記·貨殖列傳》)
②若復數年,損三分之二也,當如何圖敵(《後模式》)。
3.分母和分子之間只有“分”字,沒有“之”字,形成“分母+分+分子”的格式。
(1)醜分二部,陰分九部八部,毛分二十七部十六部。(史記,官書)
(2)黃鐘長八寸七分,龔、長七寸五分二分,太群長七寸十分。(歷史記錄)
4、分母,分子之間只有“之”字,沒有“分”字,形成“分母+分子”的格式。例如:
①大部分與會國家只有壹個,五分之壹,小九之壹。(《左傳·尹公元》)
(2)今天父親雖然沒有得到壹個幸運的人,但是去了壹個兇的地方,是虞舜的二十功德之壹。(《左傳·溫柱安公十八年》)
5.當分母為整數十、百、千、萬時,分母和分子連在壹起形成“分母+分子”的格式,如:
(1)其實壹切都是壹回事。(《孟子·滕文公上》)
②由第壹階不斬,而死守固167。(《史記·陳涉世家》)
第四,多重代表性
倍數在古代漢語中的表示和現代漢語有很大不同,主要有三種形式:
1,用壹個特殊的字表示固定倍數。例如:
①種三畝豆,是小米的兩倍。(宋濂《王冕傳》)
(2)如果丈夫與事物不和,對事物的感受也是如此。或者他們好壹倍,或者他們好幾百,或者他們好幾千萬。(《孟子·滕文公上》)
2、只用數字直接表示倍數,省略“倍”字。例如:
(1)聽說過,利未百,法不變;如果做的不多,就不好用了。(《尚軍書·耿發》)
(2)人的氣質未能相互比較,但智慧卻擁有壹切。
3、表示某數的數倍,往往是兩個數連在壹起,前面的數表示倍數,後面的數表示基數,形成“倍數+基數”的格式。例如:
(1)三五月月圓,四五月蟾兔缺。(古詩十九首)
(2)有壹個神人,巴爾,他在這個領域過夜,他的手臂連接到皇帝。(山海經、海外南經)
“三五”是“三下五(十五)”的意思,“四下五”是“四下五(二十)”的意思,“二下八”是“二下八(十六)”的意思。
第五,近似表示法
古代漢語中除數主要有四種表示方式:
1,表示近似值的整數。例如:
(1)詩三百首,壹句話,說:天真地想。(《論語·治政》)
(2)以德服人,中心悅服,如孔子,七十子服之。(《孟子·公孫醜》)
詩經305本,孔子弟子3000人,精通六藝的72人,“300”“70”都是以其整數近似值來說的。
2.用兩個相連的數字代表除數。例如:
有五六個冠軍,六七個男生。
(2) * * *發生在2003年,也就是不久前。(《孔雀東南飛》)
“五六”、“六七”、“二三”都是表示大概的數字。
3.在整數後加“余”、“所”、“許”、“余”表示除數。例如:
①鄒忌修八尺有余。(《戰國策·齊策·我》)
(2)梁書嚇壞了,聽從了他的命令。我父親去了研究所並歸還了它。(《史記·留居侯世家》)
(三)轉巴蜀二十年。(《後漢書·沈傳》)
(4)輕騎壹天壹夜行程300余裏。(《紫同治劍赤壁之戰》)
4.在基數前加副詞,如“將”、“幾”、“起”、“可”,表示大概的數字。例如:
①歷將百年。(沈約《謝靈運傳》)
(2)韓就是幾十年的韓。(賈誼《論積疏存》)
③北山愚人90歲。(列子唐雯)
(4)女兒可以十二歲了。(《漢書·王章傳》)
第六,虛數表示
1,表示虛數較多。
在古代漢語中,常用來表示數量的虛數有:三、九、十二、三十六、七十二、百、千、萬等。例如:
(1)它反復想保君興國。在壹篇文章中,有三個問候。(《史記·屈原列傳》)
(2)桓公稱帝,九王聯合,共治天下。(《史記·貨殖列傳》序)
③軍事書籍十二卷,有領主的名字。(《木蘭詩》)
(4)譚公三十六計,走為上策。(《王敬澤傳·南齊書》)
⑤管子曰:“古時候泰山祭奠梁父者七十二人,我院只有兩個記者。”(《史記·禪宗書》)
上面加的數字都是虛數,字數太多。
2,表示少數虛數。
在古代漢語中,“半”、“壹”、“三”、“壹二”常用來表示數量少。例如:
(1)半馬紅紗是絲,對牛頭是char值。(白居易《炭人》)
②努力成為陳奇陛下。(王安石《本朝百年無大事》)
(3)深夜,中庭三三兩兩被雲霧包圍。
以上例子中加的數字都是虛數,字數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