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社會中,工商業的生產方式都會或多或少地出現。但是,在不同的社會主體和不同的歷史階段,有利於促進工商業整體收入的“專屬於工商業的社會規範”的範圍和程度是不同的。這種規範所確立的不同範圍和程度,將在工商業生產的發展中發揮不同的作用。
中世紀歐洲的城市工商業者有自己的經濟利益、社會力量和生產生活水平。但在當時的社會中,他們的經濟利益得不到保障,社會力量薄弱,生產生活水平處於弱勢地位。當時,國王、貴族、領主和教會仍然在政治權力中占主導地位。他們不僅要控制城市工商業者的發展,而且要利用城市工商業者的發展。城市的工商業者,在被控制的時候,會竭力反抗;當妳被利用的時候,妳會盡力發展自己。但分權的封建政治國家總體上有利於歐洲城市工商業的發展。
正是在這個過程中,歐洲城市工商業逐漸擴大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力量,在更廣更深的層面上建立起自己的社會規範——從經濟層面到政治層面,再到思想道德觀念。越來越多的人被聚集到這個社會規範中,越來越多的人按照這個社會規範組織起來。
如果說以上是關於資本主義的胚胎是如何在歐洲社會的母體中成長起來的,那麽這篇文章就是關於這個胚胎是如何與母體中的其他因素發生關聯的。雖然歐洲基質中有許多因素在阻礙甚至試圖扼殺這個胚胎,但也有許多因素支持和促進它的生長,而且促進因素的力量總體上大於阻礙因素。中國的情況是:鴉片戰爭前,資本主義的初始形態——工商業者的經濟活動,雖然是在中國的土地上發展起來的,但卻受到中國的母體——大壹統官僚帝國的嚴密壓制,難以發展壯大;在這壹點上,它與羅馬帝國非常相似。鴉片戰爭後,清朝統治者才意識到資本主義是不必要的,但資本主義帶來的工商業生產成果非常誘人;為了得到這個結果,清政府進行了政治改革,工商業者終於找到了更好的生存環境。
任何社會體,在物質文明發展到壹定程度後,都會出現商品經濟、工業和商業;羅馬帝國、中世紀歐洲和古代中國都是如此。
在唐代的中國,貿易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到了宋代,大街上的店鋪已經排起了長隊。當時民營經濟突飛猛進,逐漸超過官營商業的規模。批發商或經紀人聚集在壹個地方,將當地的農產品或手工制品壟斷給營銷者,營銷者包括大的特許經銷商和商人以及小販,通常以網絡狀的客棧為中轉站在世界各地銷售。而且,那個時候也出現了行會。較重要的行會通常從事基本商品的買賣,如谷物、鹽、茶葉和絲綢,或者設立銀行。與此同時,硬幣的數量大大增加,貨幣在貿易和國家財政中的重要性也增加了。紙幣和鈔票都出現了。自宋代以來,商業收入已成為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
到了明朝,商業的發展比以前更進壹步。當時的徽商遍布世界各地,從事各種生意,如販賣景德鎮瓷器、茶葉、絲綢、鹽、木材、糧食等。景德鎮制瓷工人約有10萬人,大部分采取雇傭勞動的形式。產品不僅銷往全國,還出口海外。蘇州已成為國內商業、金融、紡織、印染業的中心,附近的松江地區是棉紡織業的中心。當時也出現了很多行會,都在北京等城市有行會。明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清代得到了維持。
但是,中國雖然和中世紀的歐洲壹樣,工商業也有了壹定程度的發展。然而,在歐洲很難實現像中世紀那樣的普遍和獨立的發展。很難突破國家機器的控制;“工商專用社會規範”也很難由淺入深,由窄入寬,由簡單到復雜,從經濟層面發展到政治和社會道德層面。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在歐洲中世紀,有分散的,不斷相互爭鬥的,而在中國古代,大部分時間只有壹個大教練。
中世紀歐洲和古代中國在國家機器和工商業發展的關系上有很大的相似之處。兩者都在社會觀念上貶低工商業;兩者都擔心工商業的發展會動搖原有的社會秩序、社會觀念和道德準則;兩者都將大力開發工業和商業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