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權威。這種統治的形式是宗法制度,它建立在對古老傳統的神聖性和在這些傳統中行使權力的人的地位的合法性的堅定信念之上。
(2)魅力型權威。它基於對壹個人特殊的、非凡的神聖性、英雄行為或模範品格的信仰,以及對這個人所發出的榜樣力量或命令的信仰。這種結構的統治形式完全依靠個人的非凡力量,內部基礎不鞏固,容易導致人救政,人亡的局面。
(3)法理權威。它是基於壹種對正式形式的“合法性”的信任,以及那些上升到權力位置的人根據這些規定發布命令的權力。這個組織的管理制度不僅是法律認可的、權威的,而且是“合理的”,即最能實現管理目標。
韋伯認為法律權威是官僚理論的基礎。因為:(1)為管理的連續性提供了基礎;(2)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按勝任能力選拔,合理;(3)領導者擁有行使權力的合法手段;(4)所有的權力都有明確的規定,在職者不能濫用自己的形式權力。
通過對權威關系的分析,韋伯認為科層制是現代社會中最有效的組織模式,也是最理想的復雜組織。對韋伯來說,“理想”不是指滿足需求,而是指組織的“純粹形式”。韋伯想確定理論分析的理想形式的特征。官僚主義最初在德語中是“官僚機構”的意思,按照韋伯的意思,是指像政府機構那樣層次分明、制度嚴密、權責明確的組織模式。韋伯曾在《社會組織與經濟組織論》中對官僚制進行了準確的描述。他認為,官僚體系主要包括以下特征:(1)層級結構:其組織體系的結構呈金字塔形,分為高層管理、中層管理和基層管理。上層是負責人,職能是決策;中層是行政官員,主要職能是執行決策;下層是總參謀部,主要職能是執行決策。這樣,每個官員都可以對下屬的行為和決策負責。(2)分工:對於個人來說,要學會勝任壹個組織中的各種工作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只有在工作中有專門的分工,根據個人所受的訓練、技能和經驗來分配各自的任務,才會有高效的結果。(3)規章制度控制:官方決策和行動以書面規章制度為依據,確保壹致性、可預測性和穩定性。(4)弱化人際關系:如果從壹個組織中去除純粹的個人、情感和非理性因素,可以建立對人員和各種活動更有效的控制。該組織的成員應在其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控制下遵守系統和嚴格的紀律。(5)職業導向:根據專長雇用員工,根據資歷和功績提升員工,員工的工資與官僚機構中的各級職位掛鉤。個人有辭職的自由,也有享受養老金的權利。
韋伯認為,從純技術的角度來看,官僚制是最合理的原則,也是最有效率的。它在準確性、穩定性、紀律性和可靠性方面優於其他組織模式。在壹個人和組織都被中央集權的企業家和牢固確立的政治制度所支配的時代,韋伯讓人們從官僚組織中看到了希望。本質上,這種希望意味著管理良好的官僚結構比那些受某些當權者擺布的組織更公平、更公正、更可預測、更合理。的確,官僚制理論為當時新興的資本主義制度提供了壹種高效合理的組織管理模式,對資本主義制度的發展起到了壹定的推動作用。當然,韋伯在意識到官僚組織結構優勢的同時,也註意到了極端的官僚組織管理會造成的社會危險。例如,他認為高度形式化和非個人化的組織可能會扼殺人的創造力和自由,而大規模失控的官僚組織可能會對社會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