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托運行李流程的規定
1.托運貨物時檢查托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按要求寫托運單,明確是否投保,填寫申報價值,由托運人和收貨人雙方簽字或蓋章。
2.托運人對托運單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屬於政府限制運輸的貨物,需要向公安、檢疫等政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附送有效證件。
4.運輸條件不同或性質相反的貨物應分別檢查。
5.貨物包裝應符合航空運輸要求,禁止使用草包包裝和草繩捆綁。
二、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規定
1.貨物重量以毛重為準,單位為千克,不足壹千克四舍五入。
2.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算,計量單位為0.1 kg。
3.輕泡貨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壹公斤計算。
4.非寬體飛機攜帶的貨物體積不得超過40*60*100 cm,重量壹般不得超過250 kg。
5.每壹件超尺寸和超重的貨物在運輸前都應該向總調度報告以獲得批準。
第三,代銷手續費的規定
重量費和機場接機費是指托運人不支付重量費,貨物到達香港後將開到代理處。機場會收取壹定的管理費,壹般在0.3元/1KG左右,也就是所謂的機場接機費。這個航空費和接機費由代理公司預先支付,貨物從機場運送到代理公司所在地,並通知收貨人憑有效單據支付代理公司現場交付貨物的所有航空費和接機費。同時,該機構還將收取少量費用,這是指
國內航空行李托運新規定
1.免費行李限額: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
2.隨身物品:持頭等艙機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有商務艙或經濟艙機票的乘客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以上兩件物品每件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的件數、重量或者體積限制的,應當作為托運行李乘機托運。
3.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以及其他有異味或者容易汙染航空器的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托運或者放入行李。乘客不允許攜帶管制刀具登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飛機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4.不準在托運行李中攜帶物品乘機: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中攜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封、有價證券、貨幣、貴重票據、易碎易腐物品及其他需要特別註意的物品乘機。航空公司對航空器托運行李中攜帶的上述物品的滅失或者損壞,按照航空器普通托運行李承擔責任。
5.行李包裝:托運的行李必須包裝好、鎖好、綁牢,並能承受壹定的壓力。對於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以拒絕接收和運輸。
法律依據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
第三十條旅客不得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民用航空禁止攜帶的物品,不得非法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民用航空限制攜帶的物品。民用航空違禁物品和限制物品的具體內容由民航局制定並公布。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六條承運人攜帶的行李限於本規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規定範圍內的物品。承運人攜帶的行李按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封、有價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品和其他需要特別註意的物品不得托運。承運人應當按照普通托運行李對托運行李中攜帶的上述物品的滅失或者損壞承擔責任。違禁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有異味或易汙染航空器的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承運人在領取行李前或者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有不能作為行李運輸或者夾在行李中的物品,可以隨時拒絕領取或者終止運輸。乘客不允許攜帶管制刀具登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