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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婚姻習俗

苗族古代婚姻經歷了血親婚姻、“普那路亞家族婚姻”、對偶婚和壹夫壹妻制等形式。實行壹夫壹妻制後,出現了兩種婚姻: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結婚年齡壹般在16到23歲左右,男性結婚年齡略大於女性。苗族社會嚴格遵守氏族內部和血族外部的壹夫壹妻制和婚姻制度。苗族青年男女多以旅遊方式出行,雙方可自願為配偶,建立家庭。限制是只要不是同宗(指與父系有血緣關系的後代)的祖先祭祀鼓就可以結婚。堂兄妹之間的子女被視為同胞的近親,禁止通婚。不同代的親戚不能結婚。歷史上也有人因為婚姻或其他糾紛卷入訴訟,信誓旦旦不結婚。以前有的苗族男女不和本民族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的對象是從本村的幾個姓氏成員中選擇。由於歷史原因,過去人們不願意與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家甚至不願意和服飾不同的苗族人結婚,寧願在幾十裏甚至幾百裏外的料場裏找服飾相同的苗族人。

苗族婚俗的“四步曲”

婚前的

年輕的苗族男女相愛後,他們的父母為他們選擇吉日結婚。但婚前壹段時間,男女不能見面,俗稱“婚前不見面”。結婚前壹天,男方把結婚用品送到女方家看看。在這些婚禮儀式中,有壹種又大又粗的糯米粑粑,是用25斤到30斤的糯米面做成的,大到足以表示新郎新娘婚後身體圓潤,衣食無憂。

去接新娘(坐轎子)來參加婚禮

婚禮當天,男女雙方都在家裏宴請親朋好友和同村村民。新郎在幾個伴郎的陪同下,帶著禮物去結婚了。新娘中應該有壹個經驗豐富的中年男子。新娘們到了女人村,會有女人伸出竹竿擋住去路,想和新娘們壹起唱首歌。每對歌唱完之後,嫁出去的人都要給這些女人送禮,然後再把竹竿收回來讓路。就這樣走壹會兒,唱壹次歌,重復幾次才到了新娘家。同時,也要防止新郎被妻子們搶走。如果他們帶走了,就會把新郎藏起來,讓新娘不能按時領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們還會圍著新郎,折騰逗他,惹得賓客哄堂大笑。更有甚者,有的女生還用鍋灰把新郎的臉塗黑。看著新郎狼狽的樣子,人們會哄堂大笑。

婚禮

新娘嫁回家後,會舉行祭奠新郎新娘的儀式。新郎新娘會向長輩和客人敬酒,接受他們的祝賀。吃飯前,新郎新娘要餵父母第壹碗飯。在此期間,從女方家來為新娘送行的姑娘們可以抓住機會,用壹個大竹籃罩住新郎,使其不能動彈。看著新郎在籮筐裏掙紮,人們哈哈大笑,給婚禮增添了無限情趣。

在壹些苗族聚居的地方,至今還保留著古老的搶親習俗,他們稱之為拉米才。在男女青年自由戀愛的基礎上,雙方約定了搶親戚的時間和地點。當時男方讓幾個好夥伴把新娘帶回家。據說以後夫妻不和或者男方喜新厭舊,女方就有理由說話了。把新娘接回男方家,然後按照苗家的規矩辦婚禮。同時男方家會派人帶著禮物去女方家說明情況,道歉。女方家也會申斥罵幾句,然後收下禮金。在壹些地區,新娘被搶時會發生充滿樂趣的打鬥:當女孩得知男子要來搶自己時,她會故意躲起來,並邀請同村的幾名女伴拿著掃帚和竹竿等著。當男子的搶人來到預定的地點時,沒有新娘的蹤影。混亂中,埋伏的人突然出來,無數的掃帚和竹棍落在了親人的頭上和身上。男生恍然大悟,但是按照習俗,是不能還手的。他們在掃帚和竹竿旁邊小心翼翼地尋找新娘。當他們發現新娘的蹤影後,便與齊新聯手,避開姑娘們的追求,將新娘帶回了男方家。

按照習俗,新娘接回娘家後就不能走了。新娘壹到男方家,就意味著已經成為男方家的壹員,不能隨便回娘家了。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搶到男方家,先象征性地用紙傘給她蓋上,然後

哭嫁

哭泣壹般從新娘結婚前三天或七天開始,有的在前半個月、壹個月甚至三個月就已經開始哭著唱了。然而,開始時斷時續。妳可以盡情地哭。親戚鄰居來送禮,來拜訪,誰來了都會哭壹聲作為禮貌感謝。婚禮前壹天晚上,第二天上了轎子,哭著結婚達到了高潮。這期間哭唱歌壹定要按照傳統禮儀進行,不能亂哭。誰不會哭,誰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壹般來說,哭唱的主要內容有“哭父母”、“哭兄弟姐妹”、“哭叔叔”、“哭陪客”、“哭媒人”、“哭梳頭”、“哭祖宗”、“哭上轎子”。“歌詞”是代代相傳的,傳統的,由新娘和正在哭泣的姐妹們即興創作的。內容主要是感謝父母長輩的恩情和兄弟姐妹的照顧;哭訴著少女時代幸福生活即將逝去的悲傷和新生命到來前的迷茫與焦慮。也有很多對婚姻的不滿,對媒人對自己生活的仇恨和無奈,等等。

苗族婚姻習俗

臺江苗族婚姻多為當事人自主婚姻,其締結方式可分為自主自由、自由、古典三種。[1]

自主自由泳

它是青年男女在“旅行”活動中通過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壹種婚姻形式。從認定到結婚,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誌行事,對自己的婚姻有絕對的自主權。這是目前苗族青年婚姻的主要形式[1]。

談論自由泳

是親戚朋友介紹,雙方相愛,自願結合的壹種婚姻形式。男青年在節日集會或平時巡回演出中與女方相識後,可請親友談壹談,征得女方家人同意訂婚。之後雙方可以更好的了解對方,發展感情,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結婚[1]。

說話和結合的古典風格

(包括關系婚、叔侄婚):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至今仍在縣城流行。是男女雙方及其父母事先約定好的婚姻[1]。

上述幾種結婚形式,除了古典式的,都要經過四個相同又不同的流程:旅行、求婚、預約擇日、接親戚。

苗族青旅

是青年男女自由戀愛、擇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從古代的對偶婚演變而來,形成於壹夫壹妻制階段。“油坊”雖然是群婚的殘余,但也絕不是不道德的私人亂交,主要的傳統習慣是在道德規範下進行的。所以無論男女,進入遊樂場後都要有禮貌,遵守壹些既定的規則。[1]

旅遊活動不能在任何地方進行,而必須在特定的地方進行。苗語中稱之為“嘎達良耕”,俗稱“巡田”。“旅遊田”的數量取決於居住在該村的姓氏或宗族的數量。如果壹個寨子屬於同壹個宗族,小村有壹個旅遊田,大村可以有兩個以上的旅遊田。如果多個姓氏住在壹起,每個姓氏會為每個姓氏設置壹個旅行字段。簡而言之,采取避免男女同姓或同家的原則。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的地方,壹般都位於邊緣或村裏,有石凳木凳,有百年老樹,所以這些地方都被視為景點。如果在淡季經常出差,白天也是如此。為了禮貌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子裏遊泳和唱二人轉。可以選擇離寨子不遠、能被人看到的河邊、路口、橋頭、樹、草坪等地方,不要選在隱蔽的地方。[1]

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談戀愛,苗族先人專門給青年男女過旅遊節的特殊日期。比如農歷二月、六月、七月三個月,青年男女集體輪流開三次坡會。壩上、包公、京東塘、田亮、葛東等地在農歷2月15日舉行坡會(苗語稱‘老波’,近年引申為‘吃姐’)。榕山、楊家寨分別於3月15日、16日召開坡會(同上);農歷六月元旦過後,安排男女青年“郊遊”,放羊、打表。

苗族的青年男女,十六七歲的時候都去旅遊過。最活躍的是18到20歲左右。當他們在各種公共社交活動中,壹旦陷入愛情的種子,他們自然會對戀人產生好感。青年男女不僅與自己壹直仰慕的對象有著抒情的愛情,而且陌生的異性之間也可以自由地交談、唱歌,從中可以找到自己所愛的對象。他們唱歌是為了展示才華,表露感情,交流思想,建立感情,選擇自己的婚姻,所以婚後很少離開。[1]

青年男女旅行的時間和形式各不相同,因地而異。有些規定只能在節日期間進行,有些只能在白天進行,有些只能在傍晚或傍晚進行,有些可以在女方家裏進行,有些只能在操場上進行。最頻繁的活動是淡季,日落和夜幕降臨後最活躍。在中國新年和春節期間,女孩們互相邀請去旅行,就像他們在慶祝節日壹樣。壹路上衣著整齊的男生,不管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不管是老朋友還是新朋友,都可以找他們聊聊歌或者找知音,擇偶。集鎮的街道旁,隨處可見青年男女聚在壹起談心的地方。各種節日聚會,插秧或者打谷子,小夥子就去村裏四處旅遊,十天半月不歸,沒有路費。無論他走到哪裏,他都受到那個女孩的款待。在唱歌的互動中,青年男女的朋友數量不同,有感情的還結成情侶帶去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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