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說法?比如我們壹直反對腐敗,但為什麽這麽多年來腐敗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社會學家可能將其歸因於官員道德標準的下降。但這只是表面的,真正的原因只能在制度中找(其實道德本身也是由壹系列不成文的制度組成的,道德水平的下降意味著道德作為壹種制度安排,約束人的能力降低了)。當腐敗已經成為壹個社會的普遍現象時,我們只能說這個社會的制度缺乏對腐敗的約束,只對貪官的職業道德進行批判而不探究制度本身的缺陷是不可能取得明顯效果的。經濟學家張五常有句名言,“妳不可能把壹個風騷的女人放在我的臥室裏,我也不可能對她沒有不合理的想法;讓我不想她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她離開我的臥室。“同樣的,在壹個有利於腐敗滋生的制度安排下,很難要求官員守規矩!如果有壹套制度安排,可以從根本上約束官員的貪腐思想,那我們就不用下大力氣教官員講道德了。
所以,讓公眾和公共管理者明白制度的重要性,是經濟學家的另壹個重要責任。
系統為什麽重要?因為人類的壹切活動都與系統有關。經濟學的壹個重要原則是,人們會對激勵做出反應。但是,不同的制度安排對壹個人會有不同的激勵,從而導致不同的行為反應。經濟學家薩姆·佩爾茨曼的研究可以說明這壹點: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國會通過立法,要求生產的汽車必須配備安全帶。這項法律旨在提高駕駛的安全性,但它也改變了人們的激勵機制。安全帶法律減少了對司機生命的危險,導致他們開車更加魯莽。結果,這些法律減少了每起車禍的死亡人數,增加了車禍的數量。最終結果是司機死亡人數變化不大,行人死亡人數增加。
對於公共政策設計者來說,壹項政策的成功取決於它提供給人們的激勵是否和預期的壹樣。政策是壹種正式的制度安排,政策的設計實際上是遊戲規則的設計,用制度鼓勵(約束)人們的行為——這是用經濟學原理指導政策設計的核心問題。關於經濟學的著作數不勝數,但這大概是經濟學對現實最重要的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說制度對於政策設計是重要的:制度的變化是人們行為規則的變化,從而人們的行為發生變化。比如,如果國家宣布對多生孩子罰款,人們就會少生孩子;當國家宣布重獎科技發明時,會有更多的人投身於科學研究。
在這裏,讀者可能會問壹個問題:系統本身是如何產生的?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是社會成員相互博弈的結果。社會成員的博弈可能有無數個均衡,壹個制度的建立就是它的許多可能的均衡成為現實的結果。人的博弈隨時都在進行,而且是無限的,所以制度本身也是不斷進化的,這就可能形成制度進化的路徑,這就代表了人類生活規則的歷史。制度的建立必須得到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而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又進壹步強化了制度。舉個例子,如果壹個社會中有超過50%的司機認同“靠右行駛”作為壹種交通規則並遵守,那麽“靠右行駛”就可以作為壹種制度建立起來,這種制度的建立會讓越來越多的司機遵守“靠右行駛”,所以這種制度得到了強化。
但需要指出的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同,應該理解為社會成員的議價能力,而不是他們的數量。比如,壹個國家的統治者可能是少數人,但他們掌握著政權和暴力機構,因此他們有更大的議價能力,因此他們更容易將自己的想法發展成制度。我們在現實中可以看到,法律作為壹種制度,雖然是少數人制定的,但卻非常強硬,因為法律依靠國家暴力機構作為後盾;道德作為壹種制度,雖然往往是群眾在自由博弈中形成的,但其約束力卻不如法律有效。這也說明組織化決策產生的行為會比分散化決策產生的行為更具建設性或破壞性。生活中,官少人多,但百姓怕官,因為官有組織,百姓無組織。為什麽員工要成立工會,雇主要成立雇主協會?原因在於試圖增加自己的談判能力,讓自己的行為在談判情境中更有影響力或主導性。為什麽貿易保護對國家福利有害,卻依然存在,甚至猖獗?原因是那些從貿易保護中獲益的群體容易聯合起來給政府施壓,而受傷的消費者則因為“搭便車”問題得不到解決而狼狽不堪,缺乏談判能力。
可能我說的太遠了。我們討論的話題是系統的重要性。制度對於人類的重要性,也可以通過壹個猜想來理解。假設在人類蒙昧之初,人類沒有制度約束自己的行為。會是什麽樣的情況?這將是壹場“所有人與所有人之間的戰爭”。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幸福”而奮鬥(當然當時的人並不知道什麽是幸福,但是會本能的去追求自己的興趣)。知識的缺乏使他們沒有意識到如何協調他們的共同利益和行為。人們是經過長期的互相殘殺和鬥爭,才逐漸認識到行為的互動性,建立起約束人們行為的制度。知識的不斷積累成為系統不斷完善的動力。是知識和制度建立了社會秩序,讓人類越來越文明。
當人類不斷建立各種制度,不斷變革各種制度,不斷創新各種制度時,各種制度的融合就形成了社會制度。經濟制度是壹種重要的社會制度,由調節經濟行為的各種制度組成。產權制度是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事實上,產權制度往往被視為經濟制度的基礎。公有經濟制度和私有經濟制度是在此基礎上的兩種對立的制度。
當我們談到制度的重要性時,我們可以典型地反映出產權的重要性。65438-0993年諾貝爾獎獲得者諾斯的研究表明,荷蘭資本主義最早的萌芽是荷蘭比歐洲其他地區更早形成了私有產權制度。去年,張五常在華中科技大學做了壹個精彩的演講,主題是為什麽產權很重要。他指出,不同的制度安排會導致收入分配形式的變化,從而改變資源的分配,隨後,經濟發展的速度和績效也會發生變化。
事實上,經濟運行的壹切問題,最終都可以也應該歸結為制度(體制)的問題。我們經常說人才流失,比如高級優秀人才出國,去外企。有評論說,離開的人失去了愛國熱情,缺乏奉獻精神。批評家不知道愛國和奉獻是有價值的。壹個優秀的人才願意留在國內企業,十倍的年薪不足以吸引他去外企,但如果是二十倍、三十倍、壹百倍呢?人才流失顯然不是單純的愛國主義、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的問題,還關系到獎勵制度。再比如中國為什麽缺乏企業家精神。曾經在國內看到壹篇幾十萬字的關於創業的專著,因為沒有觸及最深層的制度問題,所以沒有認真看。企業家精神的缺失雖然與教育、經濟有關,但最大的問題是我們還沒有壹個培養企業家的制度,比如有競爭力的企業領導制度、與風險責任相稱的獎勵制度。在中國培養企業家精神,首先要建立有利於企業家成長的制度,比如企業家市場制度。再比如國企改革。我們嘗試了很多方法。當我們逐漸接觸到深層次的問題時,還是要進行制度創新。
我們希望國家富強。其實,想富強並不難。只要我們的制度安排1)能夠激勵人們尋求財富,2)能夠保障人們自由尋求財富的權利,我們就會變得富強。“做好同壹件事,做不好同壹件事”挫傷了人民群眾求富的積極性,所以我們反對平均主義;非法斂財破壞了尋求財富的自由,所以我們反對腐敗。除了戰爭和自然災害,窮國之所以窮,如果不是因為政策和其他制度安排挫傷了人民尋求財富的積極性,就是因為它們的制度安排沒有保障人民自由尋求財富的權利。在中國,仍然存在壹些阻礙自由追求財富的制度安排,比如過度行政幹預經濟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比如地方保護主義,比如國家對壹些政治上強大的行業(企業)的壟斷視而不見,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在制度創新的過程中逐步擺脫。
最後,我想補充幾點。壹種是制度起源於降低交易成本,有些制度很好,但是需要過高的交易成本才能實施,所以不可能存在,所以人類很多美好的設計最終都是烏托邦式的想法;第二是制度具有路徑依賴,即制度具有自我強化和慣性。我們經常看到壹個系統不好,卻還在繼續。因為搭便車,很多制度創新並不總是在最好的時刻進行,而是在那之後,情況很糟糕最後在大家都受不了的時候進行;甚至,有可能人們“為了濫用而濫用濫用”,沒有人有信心和興趣去改變這種不合理的制度,於是制度“鎖定”效應出現,最終大家都死在腐敗沒落的制度中。人類前二十個文明很多最後都消失了,這和制度鎖定無法創新有很大關系。我記得經濟學家汪丁丁說過,當壹個國家面臨制度鎖定效應時,這是壹個國家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