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學生健康的損害
最常見的體罰形式有站罰、跪罰、抄罰、背書罰等。這些都是比較輕的體罰。
有的老師會采取更簡單粗暴的方法,比如用棍子打孩子的手、頭、臀部或者其他身體部位,甚至有的老師會開始揪孩子的耳朵和頭發,打學生的耳光,打孩子。
踢腿。經常有報道說,壹個老師扯了壹個孩子的耳朵。央視心理訪談欄目曾經報道過壹個案例,壹個老師讓幾個學生輪流扇壹個孩子耳光,最終導致孩子。
壹只眼睛失明的病例。中小學生正處於身體發育時期。他們太虛弱和不成熟,經不起風暴。如果老師不小心,會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的創傷。
2.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俗話說“壹句好話暖三春,壹句壞話傷三冬”。有人說孩子沒有自尊
心,罵就罵,他們很快就忘了。眾所周知,孩子再小,都是獨立的個體。如果老師總是用冷嘲熱諷的語言來諷刺學生,會讓學生覺得受到了侮辱。
羞恥心,尊嚴受損,久而久之,孩子會產生嚴重的自卑感,精神抑郁,喪失自信和進取精神,自暴自棄,不容易振作起來。
3.導致學生性格不好。
學生就像壹塊尚未雕琢的璞玉。只有通過精心的雕刻,它們才能成為美麗的玉石。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行為會對學生產生決定性的影響。經常挨打挨罵的學生會產生
恐懼,他們長期處於壓抑、恐懼、害怕的異常心理狀態,導致孩子膽小、被動、諾諾化,失去主見,形成自卑、膽小的性格。過度的體罰會使
部分學生有逆反心理,導致學生性格發展異常,脾氣倔強。有些同學經常被罵,漸漸的就會習以為常,甚至處處與老師作對。
在誘惑下,他們甚至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4.扼殺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我們說:創新是壹個民族的靈魂。在體罰盛行的班級裏,班上大多數學生
在老師的壓力下,他們會變得謹小慎微,墨守成規,自覺遵守老師定下的規矩,不敢越界,不敢教條。學生的智力很難萌發,不敢發揮。
出來,久而久之,學生就會變得自我滿足於平庸和順從。這樣的班級培養出來的學生都像工廠的產品,很難培養出創新型人才。
5.損害教師的威信
學習當老師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教師要靠自己的人格力量和道德情懷,贏得學生發自內心的尊重、愛戴和信任。體罰只會樹立壹種虛假的威信,學生只會表現出來。
怕妳,其實內心深處覺得老師的做法簡單粗暴,真的不能心服口服。師生之間的感情也會有隔閡。同時,由於體罰過度,教師在社會上是光榮的。
大象也大打折扣。誇美紐斯曾經說過:“太陽底下沒有比教師這個職業更高尚的了。”壹些老師的做法,讓人覺得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變成了殘忍的“宰客”
老公”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要區別對待體罰。
體罰其實是壹種教育形式,沒有體罰的教育是弱教育,是脆弱的。
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指出,“如果學校裏沒有懲罰,壹些學生就會失去安全感。就懲罰而言,懲罰不僅僅是壹種
壹種權利,也是壹種義務。"
在英國、美國、韓國和日本,包括新加坡,體罰都是作為壹種合法手段存在的。
是的,老師被允許在壹定程度上懲罰學生。韓國通過了《教育處罰法》,規定體罰的對象,
詳細規定了體罰的原因、器具和部位,嚴格規定了體罰的程度、時機和方法。
限制。美國法律規定,在學校實施教育法的過程中,可以對學生進行體罰。判例法的原則是“教師可以用合理、適度的武力懲罰孩子”。
在新加坡,校長、副校長和管教人員有權使用藤條懲罰在特殊教室違反規則的學生。這些國家的做法是壹體的
壹定程度上值得借鑒,要根據自己的民族特點來確定體罰在教育中的地位。
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據主導地位。雖然孔子從來沒有表示過支持體罰,但是在儒家文化主導的社會,教師這個崗位已經成為了道德規範的超然捍衛者。
為了維護老師的絕對權威,老師可以打學生。所謂“教學不嚴,教師懶”,“嚴師出高徒”。魯迅先生在《從百草園到三潭印月》中提到過壽吳京先生。
有尺子,也有跪的規矩。因此,體罰不應該被完全否定和摒棄,而應該在壹定程度上被允許存在。
體罰,如果手段合理,方法得當,對小學生的學習是有壹定幫助的。孩子年紀小,貪玩,自制力差。他們上課容易開小差,下課容易忘記。
做作業,如果只是認認真真的用所謂的愛情教育來教他們,肯定收效甚微。對於壹些特別調皮的學生,寬容、包容甚至遷就的態度,會讓他們更加春風得意。
得寸進尺,不要把學習和老師的勸說當回事。愛的教育只是壹種規勸和引導。體罰是壹種警告。人都是懶惰的,體罰往往比愛的教育更有效。適度懲罰工具
有壹個警醒,懲罰可以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體罰的效果在於
讓孩子用身體感受記住自己的錯誤,避免再次犯錯。
種樹十年,育人百年。教育是百年大計。無論是“愛的教育”還是“體罰”,
盲目偏科的學生會有問題。最理想的教育方式應該是以愛的教育為主,體罰為輔。多壹些耐心,多壹些愛心,多壹些毅力,我相信:甚至固執。
壹塊不靈的頑石,會變成最耀眼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