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等獎:獲獎證書、獲獎證書及獎金5000元。
二等獎:獲獎證書、獲獎證書及獎金3000元。
三等獎:獲獎證書、獲獎證書及獎金1500元第六條省級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項目的評選標準如下:
壹等獎: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推廣工作涉及三個以上技術領域或學科,需要組織全省協作;大小糧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500萬畝和300萬畝,大小經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300萬畝和100萬畝。大小水產養殖項目示範推廣規模分別占行業飼養量(水面放養水產品)的30%和50%,大小鄉鎮企業示範推廣規模分別占行業企業的40%和60%。大小糧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5000萬元和3000萬元,大小經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4000萬元和1500萬元,大小水產養殖項目增加值分別達到500萬元和300萬元,大小鄉鎮企業增加值分別達到500萬元和200萬元,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
二等獎:技術水平省內領先,推廣工作涉及兩個技術領域或學科,需要區域合作;大小糧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400萬畝和200萬畝,大小經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200萬畝和50萬畝。大型和小型水產養殖項目示範推廣規模分別占行業飼養量(水面放養水產品)的20%和40%,大型和小型鄉鎮企業示範推廣規模分別占行業企業數的30%和50%。大小糧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4000萬元和2000萬元,大小經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3000萬元和1000萬元,大小水產養殖項目增加值分別達到400萬元和200萬元,大小鄉鎮企業增加值分別達到300萬元和100萬元,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
三等獎:技術水平屬於省內先進水平;大小糧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300萬畝和100萬畝,大小經濟作物示範推廣面積分別達到100萬畝和20萬畝。大小水產養殖項目示範推廣規模分別占行業投餵量(水面放養水產品)的10%和30%,大小鄉鎮企業示範推廣分別占行業企業的20%和40%。大小糧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3000萬元和1000萬元,大小經濟作物增加值分別達到2000萬元和500萬元,大小水產養殖項目增加值分別達到300萬元和100萬元,大小鄉鎮企業增加值分別達到200萬元和50萬元;具有良好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以上評選標準中的技術等級、推廣區域、新增產值必須同時具備。
技術開發與引進(包括區域綜合開發與治理)和林業、水利、水土保持、農業機械、農業氣象等項目可參照上述標準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技術水平或社會生態效益。第七條獎勵省級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的科技管理項目,是指與農村經濟科學決策和管理現代化相關的研究成果,以及在農村科技規劃、項目立項、組織協調等方面創新有效的工作成果。具體獎勵等級根據省政府制定全省農村經濟工作重要政策的參考價值、對全省科教興農工作的推動作用、實施後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進行評定。第三章評審機構第八條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的評審在各級政府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第九條省、區(市)和省政府直屬農業部門、中央在陜科教單位成立農業技術推廣成果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實施本辦法的具體辦法,組織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勵項目的評審工作。
評審委員會由農業技術推廣專家和管理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可由若幹專業評審組組成,開展工作。
縣級是否成立評委會,由各地區(市)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