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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宣講會

為進壹步加強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滿足學院發展對高學歷和緊缺專業技術人才的需要。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重慶市水利局研究,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壹、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5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考核招聘壹覽表》(附件1)。

二、招聘範圍和對象

符合本簡章報名條件要求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精神;

3.具備《壹覽表》列出的招聘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符合聘用體檢標準,五官端正;

5.碩士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人員放寬至50周歲以內,在本學科範圍內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可適當放寬。

6.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聘用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壹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試講、面試、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壹)報名和聯系方式 教師招聘網 - www.jiaoShiZhaopinwang.com

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完成。方式如下:

1.自願報名。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壹個崗位在學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後發至電子郵箱: cqsdrsc@163.com ,(郵件標題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填寫:人才層次(博士或碩士或本科)、專業、畢業學校、姓名、應聘部門,(如碩士土木工程武漢大學李兵建築工程系)。

聯系人:鄧泄瑤 、劉劍鋒 電話:023-49511533 023-49838491

(博士、教授直接聯系電話:13594799066)

2.學院選聘考察。學院組織專門隊伍,分組赴相關高校現場接受報名及考察。

(二)資格初審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在網上以電子郵件形式或電話予以回復確認。現場選聘考察的,由考察組人員負責現場確認。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有關證件(2013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和經單位加蓋鮮章並經應聘人員簽字的報名表,到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參加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由學院用人部門和人事處根據審查結果,原則上按不少於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員的初步名單。

(四)試講與面試

1.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接受人事和監察部門的指導監督。試講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者。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指定專業課程。試講時間為20分鐘。試講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考核環節。

2.面試人員接受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考評領導小組和評委面試答辯,時間20分鐘。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考評委提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崗位急需的專業知識和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應聘者需用普通話試講及面試,試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試講及面試結束後,按試講及面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以試講高者優先;若總成績、試講成績均相同,重新組織試講,重新試講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其缺額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試講、面試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復查確認。

(七)公示

重慶市水利局及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錄公示欄和重慶市水利局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工作經歷、擬聘崗位等。監督電話:

重慶市水利局紀檢監察室:023-89079055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紀委:023-49838933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報經重慶市水利局審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學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三個月試用(見習)期制度。本次所招聘的工作人員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服務年限不得少於8年。試用(見習)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優惠政策

(壹)人才引進優惠政策

1.給予緊俏專業碩士安家費5萬。

2.博士研究生提供100m2左右住房1套並給予安家費10萬元,給予教學、科研項目啟動經費工科類2萬元、文科類1萬元。

3.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提供110m2左右住房1套並給予安家費15萬元,給予教學、科研項目啟動經費工科類2—3萬元、文科類1—2萬元。

4.具有博士學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提供120m2左右住房1套並給予安家費20萬元,給予教學、科研項目啟動經費工科類3—5萬元、文科類2—3萬元。

學院給博士、教授設置有專門的工作室,配備有完善的辦公系統。

上述1—4款中安家費按“安家費÷60”的標準在五年內分月平均發放,服務期未滿離校的,停止發放。對同時引進均符合條件的夫妻雙方,只提供住房1套,安家費按1.5人的標準執行。

上述2—4款中學院提供的住房,在學院工作至少滿8年並完成相應專業技術工作任務後,住房歸個人所有。

5.同時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碩士應(往)畢業生,且在教師崗位工作,晉升講師前2年內享受講師10級的績效工資待遇,之後按照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獲博士學位且在教師崗位工作的,在晉升副教授前2年內享受副教授7級績效工資待遇,之後按照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同時具有博士學位和副教授職稱,且在教師崗位工作,在晉升教授前3年內享受教授4級的績效工資待遇,之後按照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

(二)學歷提升優惠政策

1.進校在專任教師崗位上工作1年後,可申請報考在職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2.當年批準並壹次性考上博士的給予5000元獎勵,屬211或985重點高校且符合我校緊俏專業建設需要的給予8000元獎勵。

3. 攻讀碩士(博士)原則上采取在職學習,不脫產。特殊情況需要脫產的,碩士不得超過1年,博士不得超過1.5年。脫產期間,對攻讀碩士者,學校發放基本工資和不需考核發放的績效工資;對攻讀博士者,學校發放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對應相應的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發放,科研按照相關規定考核。

4.給予在讀博士科研經費資助10000元(按3年周期計發),另科研績效工資按在崗標準及考核辦法考核後發放。

5.畢業返校工作者,給予:教師招聘網 - www.jiaoShiZhaopinwang.com

(1)獲得工科類碩士、博士學位的,學校分別獎勵2.5萬元、7萬元;獲得其他類碩士、博士學位的,學校分別獎勵2萬元、6萬元。

(2)在川渝兩地攻讀碩士、博士的,可分別壹次性報銷學費、交通費、住宿費、資料費等相關費用2000元、4000元;在其他地區攻讀碩士、博士的,可分別壹次性報銷學費、交通費、住宿費、資料費等相關費用4000元、8000元。

六、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執行招聘的政策規定,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水利局和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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