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位專家只是在18分鐘的講座視頻裏大談彩禮的合理性和“巨大好處”,最後得出“彩禮是人類婚姻走向文明的標誌”的結論,實在令人發指。
中國那些移風易俗不要彩禮的婚姻還算不文明嗎?近代以來,大部分西方國家都沒有“彩禮”這回事,都成了不文明社會?
文明具有地域特征和時代特征。彩禮作為中國古代文明的習俗之壹,也是壹個“特定時代”的“特有之物”,只是這個“特定時代”有點長,持續了兩千多年。
中國婚禮的習俗據說起源於周朝晚期的“李周”,並在封建社會延續了兩千多年。彩禮是中國古老的婚禮習俗之壹,又稱聘禮或聘禮。《禮記》載:“禮之惑者,必和兩家之利,上者為殿,下者為嗣,故君子更重之。就是收禮、要名、那吉、收征、邀約會的事。主人在廟裏宴請幾次,卻是在門外拜,進入,服從廟裏,所以也是尊重和慎重的問題。”
在小農經濟時代,家庭的穩定是統治階級穩定統治的基礎。所以《禮記》“昏禮”的表述,至少從字面上看,是把“昏禮”作為“君子”重視婚姻家庭的壹種重要形式。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央視專家闡述了“彩禮的作用”:
不過,央視專家也承認了壹個歷史事實——“彩禮是‘買賣婚姻’的產物”:
進而得出“彩禮實現了從掠奪婚姻到雇傭婚姻的歷史轉變”的結論,進而認為“彩禮是人類婚姻走向文明的標誌”
不可否認,“從掠奪婚姻到雇傭婚姻的歷史性轉變”的確是壹種歷史進步,但這樣的“進步”是非常有限的。
掠奪性婚姻現象不僅出現在原始社會的“蒙昧”時代(氏族以外的人不被視為人),甚至在人類文明開始和發展以後,婦女被掠奪的現象在民族戰爭中也壹樣普遍;“買賣婚姻”只存在於私有制國家。無論是“掠奪婚姻”還是“買賣婚姻”,女性都被“物化”——要麽是掠奪的對象,要麽是買賣的對象,成為父權制的附屬品。
那麽,這樣壹種“特定歷史階段”的文明,在歷史發展之後,還有保留的必要嗎?換句話說,在時代已經發展成為向* * *資本主義進軍的現代文明社會的情況下,鼓吹這種“父權制的產物”是“人類文明的象征”是荒謬的。
準確地說,由“買賣婚姻”發展而來的彩禮是私有制的特定產物,彩禮流傳至今,只是私有制“傳承”的結果。
在階級對立、社會貧富兩極分化的私有制社會,彩禮的多少往往成為社會地位的象征,有產者的婚姻往往具有“經濟婚姻”的性質。比如《紅樓夢》裏的賈薛就是幾代姻親緊密聯系在壹起的。
在這樣壹個“君為臣,父為子,夫為妻”的男權社會裏,無論是上層統治階級還是下層統治階級,女性的地位都是低下的。新娘禮物往往具有買賣的性質,尤其是在灰姑娘嫁給白馬王子實現階級升遷的“橋梁”上,交易的性質往往更加明顯。
在古代勞動人民家庭中,女兒出嫁就成了“非家”,不再承擔父母的養老義務,所謂“嫁女潑的水”;女方到男方家,相當於多了壹個勞動力。所以男方要給女方家壹定的費用,就像“賣女兒”壹樣——這種習俗從根本上說是封建社會生產資料私有制造成的。唐宋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財富的湧入,“賣女兒”現象越來越普遍,彩禮也逐漸從“實物”向“貨幣化”轉變。
民國時期,反映封建社會“明媒正娶”的彩禮之風依然盛行;在這樣壹個小生產者大量破產的動蕩年代,窮人買不起彩禮,娶不到親戚,而地主階級普遍“妻妾成群”——這不僅是封建惡俗,也是社會貧富差距嚴重拉大的表現。
在歌劇《白毛女》中,楊白勞辛苦了壹輩子,卻反而欠下了地主黃世仁的利息債務,最後被迫將Xi“賣”給黃世仁還債。在萬惡的舊社會,“賣女兒”普遍存在於貧苦勞動人民的家庭中。
歌劇《白毛女》劇照
退壹步說,在不平等的社會背景下,這樣的“賣女兒”是公平的“買賣”還是“掠奪”?
五四運動後,壹批先進的青年知識分子走上了反帝反封建的道路,反對“買賣包辦婚姻”成為重要內容之壹。
1920年冬,19歲的楊開慧與27歲的毛澤東結婚。他們的婚禮違背了當時的社會潮流,用楊開慧的話說就是“我不會是俗人!”
油畫:毛澤東和楊開慧。
沒有彩禮,沒有轎子,沒有復雜隆重的儀式。這只是壹件新衣服。在親戚和幾個密友的見證下,壹場簡單而凝練的婚禮在湖南第壹師範學院宿舍舉行。新房子裏的家具都不是新的。毛陽的婚禮在當時被傳為佳話,成為進步青年學習的典範。
然而,僅僅樹立這樣的榜樣,與改造中國和世界的崇高理想還相差甚遠。除非徹底摧毀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不平等社會,否則作為不平等社會產物的“賣女兒”現象是無法消除的。
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二年,中國頒布了第壹部婚姻法,實行壹夫壹妻制,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彩禮”被視為“買賣包辦婚姻”的產物,在古今中外幾千年的法律中首次被明確禁止。
但是,單純在法律上禁止是沒有用的。要徹底消滅私有制社會的舊傳統舊習俗,還需要壹個比較長的時間。
新中國剛成立的時候,彩禮雖然被認為是封建社會很有代表性的社會習俗,受到國家權力的批判(其實並沒有太過分),但並沒有突然消失。
真正讓彩禮現象進壹步消亡的,其實是社會主義三大改造之後,社會主義福利保障制度,尤其是集體養老金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