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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樣的?

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壹夫壹妻制和壹夫多妻制。即使是皇帝也只有壹個老婆,但當時只要有條件,可以娶很多老婆,不過那叫妾,不是老婆。我妾下有個丫鬟。只有辦理了手續的丫鬟才能稱為妾。如《紅樓夢》中的趙姨娘。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是中國古代文化史研究中的壹個重要課題。在人類社會的三大生產中,婚姻是實現人類生產的唯壹途徑,是社會倫理關系的實體。由於人類自身的生產,人類的壽命得以延長,從而形成了各種人際關系、社會文化心理和習俗。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須從事生產資料和日用品的生產,而這些產品中的壹部分已經成為文化的物化成果;人類精神生產所形成的社會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作為壹種精神文化,反作用於物質生產和人類自身的生產。

正因為婚姻在上述三大制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被稱為“婚姻大事”。中國封建禮教視婚姻為人際關系的開始。《易凝聚》:“天地,萬物醇香。男女皆精,萬物皆化。”自然是陰陽相互作用產生的,人類是男女相交產生的。納西族東巴經的象形文字,有著類似《易經》中的說法的人性觀念。天地之間產生氣,氣變成蛙,蛙變成人(男由天而生,女由地而生,天地產生人)。這是最初產生人類的觀點。

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標準認為“惑者(結婚)為禮之要義。”“男女有別,然後夫妻相義;夫妻是義,然後父子是親;父子相關,然後君臣有政”(1)。它認為婚姻和家庭是構成社會有機體的胚胎。

在中國封建社會,婦女沒有社會地位,她們的丈夫是指導原則。婦女只能事事服從和依賴丈夫,即使丈夫去世,也不允許她們再婚。另壹方面,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宮六院,普通達官貴人也有妻妾成群。法律沒有限制壹個男人可以娶多少個女人,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壹樣。只有被稱為第壹任妻子的女人才有妻子的資格,其余的只能處於從屬地位。翻開《紅樓夢》,看看王夫人和趙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麽的不同,就連兒子在家裏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別。但在眾多妻子中,只能有壹個妻子。不然賈寶玉為什麽不能同時娶林黛玉和薛寶釵?所以在中國古代,實際上是壹種“壹夫壹妻制,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因為這種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幾千年來上演了多少人間悲劇?這是加在中國古代婦女身上的沈重枷鎖。

指的是從婚姻談判到婚姻完成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收禮、問名、收禮、邀客、當面迎客。這種婚禮程序建立於周朝,最早見於《禮記》。後世大多沿襲《周禮》,只是名稱和內容有所改變。

第壹,納才

六禮之首。如果男方想娶女方,請媒人向女方提親。被接受後,請媒人正式接受女方的“擇偶禮”。《李逸·史·昏禮》:“昏禮,號令收禮。用鵝。”鵝是古納·蔡麗唯壹的禮物。納才是壹切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接受禮物的儀式基本遵循周制,而禮物則另有規定。

第二,問名字

六個儀式中的第二個。也就是說,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詢問她的姓名、生日。取回耿鐵後,布吉折了八字。《儀禮·世魂禮》:“賓之言,妳叫什麽名字?徐大師,客串入場。”鄭玄註:“凡問姓名者,必有吉兇之福。”賈《龔燕疏》:“若問名,問女姓。”

第三,納吉布

六禮之三。男方在問明姓名、匹配八字後,告知女方結婚吉兆,並送禮物表示訂婚,這是禮節。在古代,那吉也要獻鵝宴。鄭玄註:“歸寺吉兆,再遣使告,姻緣定矣。”

第四,征稅

又名納成、納比。六個儀式中的第四個。給女方送彩禮的是男方。《禮記·混淆》孔書:“取征者,亦取錢也。征,成也。先雇錢再結婚。”直到那吉得知女方同意結婚,男方才覺得收彩禮可行。是六禮中唯壹不用鵝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分明。歷代收藏的禮品都是定制的,首飾、細帛等很多物品都是民間用於婦女就業的,稱為收錢,後來演變為禮物。

動詞 (verb的縮寫)邀請日期

又稱日期,俗稱日期。六個儀式中的第五個。是男方派人去女方家通知結婚日期的。《儀禮·世魂禮》:“請用鵝,主辭別,客告日期,如禮。”邀請儀式歷代都是這樣,就是男家派使節到女家邀請日期,送禮,然後發表講話說明定下的婚期,女父接受,最後使節回我。

第六,親吻和問候

也叫婚宴。六個儀式中的第六個。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是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國有子,天女有妹,女決闕象,親迎魏。”婚禮始於周朝,皇後出嫁時也是親渭水。這個儀式是婚禮的開始。歡迎儀式的形式多種多樣。到了清朝,新郎親自迎接,身著紅衣鮮花,或騎馬或坐轎子到婆家,伴郎稱贊嶽父母和親戚。嶽家作了壹篇加雙花穿紅的短文,航行了三個星期,然後先返回。新娘由哥哥等人用錦緞包裹,擡上轎子。從車上下來,新娘家的幾個親戚陪著她,說“送行”,新郎在家迎接。

在六種聘禮中,鵝是最重要的禮物。後漢班固在《白虎傳婚》中解釋了雁作禮的用途:“禮上說:女子十五歲許嫁,受禮,問名,取姬,邀,親迎,以雁為基礎。那征調宣荀,故不用鵝。用鵝者,應隨時自北向南取之,不失節,當不奪女;亦是隨日之鳥,妻亦義;乘航班入行,停列,婚禮儀式分明,老少有序,互不交叉。不必為禮籃而死,故用鵝。”古人以鵝為禮。壹拍就成了候鳥。每年,他們在秋分時去南方,在春分時返回北方。有時候,他們從不違背自己的諾言。意思是男女婚前信守承諾,婚後夫妻忠貞不渝。第二,取鵝是追隨太陽的鳥,表示女子出嫁,已婚;第三,有序拿鵝,飛成壹排,停成壹列。遷徙中,老壯鵝在前領路,幼弱鵝緊隨其後,有條不紊,比喻婚禮儀式。老少有序,互不交叉。因為鵝是鳥,所以很難抓住它們。後人以鵝代鵝,稱為“野鵝”。

經過這“六禮”,婚姻正式確立。這麽復雜漫長的過程,都是“父母的命令”造成的。《媒妁之言》從中借鑒,但真正結婚的男女雙方並不直接參與,只有在婚姻完成後才能相見。“這樣壹種神秘的結合,叫做千裏姻緣。男女之間的婚姻要經過媒人的尋找和生辰吉兇的認可,就像這輩子的兩個陌生人,幾代之後都不知道怎麽定的婚,所以到了出生的時候,就定了婚,共度壹生。

在中國古代,離婚是被允許的,被排斥的,被限制的。體現在離婚方式上,以“成妻”為主,輔以壹定條件下的“義”、“和”、“訴離婚”。

第壹,成為妻子的制度。

妻妾,也就是男人強行離婚,是中國古代最主要的離婚方式。中國古代《禮》《法》規定了男人休妻的七個理由,也就是所謂的“七個理由”。《生活的核心紀念碑》是壹本關於偉大的戴笠的書,書中記載:“壹個女人有七條路可走:違背父母,沒有孩子,淫蕩,嫉妒,大病,多話,偷竊。”不孝順父母就是媳婦不孝順公婆,得不到公婆的寵愛。女人雖然沒有過錯,但只要公婆不喜歡媳婦,就可以成為結婚的理由。無子女,即妻子沒有兒子。封建時代的法律規定“四十九歲以下無子女,不適宜。”通奸是指妻子與他人通奸。嫉妒,古代社會,官紳除了娶妻還可以納妾。如果壹個女人在思想和行為上不允許她的丈夫納妾,男人可以以此為由與她離婚。惡性疾病是指妻子患有嚴重的傳染病。據考證,這裏的惡性疾病主要是指麻風病。話多就是老婆話多,疏遠了婆家的親戚。盜竊是指妻子擅自動用家庭財產。在古代社會,妻子沒有處置家庭財產的權利,所以私用家庭財產自動被視為盜竊。

古代婚姻制度為了維護封建道德,還規定了丈夫不得與妻子離婚的三個法定理由,客觀上達到了保護婦女權利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三不走”,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應該和她離婚。據《大戴禮》記載,其內容有:“取之有物而不返”、“喪三年以上”、“窮後為富”。即:

如果妻子沒有歸宿,沒有眷戀,就不能休息;

和丈夫壹起花了三年時間悼念公婆的,不能休息;

我結婚的時候,老公家很窮,很卑微。以前和老公同甘共苦,後來有錢了,不能休息了。

第二,和而不同的制度。

和合離婚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允許夫妻自願協議離婚的壹項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女性被“三從四德”和貞操的傳統觀念嚴重束縛,很難真正實現離婚的願望。所謂“和而不同”,多是壹種與妻子離婚或“放妻”的約定,往往成為男方為掩蓋“成妻”理由,避免“家醜外揚”而采取的壹種靈活形式。

第三,義制。

義理制度不是獨立的離婚制度,而是附屬於刑事案件的民事法律後果。夫妻之間、夫妻壹方的某壹親屬與另壹方之間、夫妻雙方的某壹親屬之間發生法律規定的打架、殺人等犯罪事件的,在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必須解除夫妻關系。見義勇為是強制性的,拒絕停止的人將受到懲罰。

第四,訴請離婚制度。

所謂訴請離婚,是在特定原因發生時,通過訴訟判決的離婚。按照封建法律,如果“妻子背著丈夫亡命天涯”、“丈夫亡命天涯三年”、“丈夫強迫妻子賣淫”、“男方欺騙男女”,男女雙方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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