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初,我國早期比較音樂家王光祈先生曾根據不同地區各民族使用的音階差異,將世界音樂體系分為三大音樂體系:以五聲音階為基礎的中國音樂體系;以七音階為基礎的希臘音樂體系和以微音階為基礎的波斯阿拉伯音樂體系。
這種分類,從當今世界音樂的角度來看,並沒有簡化地域音樂和民族音樂的多樣性和主觀性,也忽略了音樂文化輸出和輸入的內涵現象。但不可否認的是,王光祈的論述也指出了東方五音的中國音樂和西方亞洲有差別音階的波斯阿拉伯音樂所形成的亞洲音樂文化圈。隨著歷史的發展和各民族的遷徙與互動,這兩個支點在各種基礎文化的融合下發展了各國的音樂文化體系。
從地域劃分上,東北亞的中國、韓國、日本、臺灣省,東南亞的越南、柬埔寨、老撾、泰國、緬甸的影響,中國的音樂是放射狀的,向東(東北亞)向南(中南亞)發展。除了原住民的南島樂系,臺灣省自此幾乎全盤繼承。
從7世紀開始在日本流行的宇多垣歌舞,到今天仍保存在日本民間的雅樂、歌舞伎、能、樂文等,都是日本的傳統音樂,日本人稱之為Hogaku。最初在西亞叫Ud,四弦橫奏樂器,從西亞中亞傳到中國,就成了琵琶。與當時中國唐代的燕樂壹起傳到日本,成為日本古典音樂的雅樂。琵琶這種獨奏樂器在九州開始流行,並轉化為典型的日本說唱音樂,如薩摩琵琶曲、摩梭琵琶曲、黑克琵琶曲、九州琵琶曲和千琴琵琶曲。前日本流行的中國音樂體系和日本風味的三味仙音樂體系,以及日本人強調“姿勢”和“美”的形式美學相結合後,發展成為日本流行,在這裏我們今天聽到讓人想屏住呼吸的歌、舞、樂、劇。
在過去被稱為“高麗”而現在被稱為“高麗”的音樂體系中,深受中國雅樂影響的“阿嘎克”,其器樂獨奏《三條》至今仍是國立音樂學院的瑰寶。韓國民間傳統的“Sinawi”體系也發展出了壹套以說唱為主的P'ansoro音樂,以及韓國民間農民發展的四物打擊樂隊Samulnori(農樂),這些都是當今韓國音樂的典型類型。
在東南亞,越南文化、樂器、合奏、樂譜和語言都受到中國的強烈影響。由於其所處的地理環境,越南與古印度的象帕也有著密切的交往。因此,越南音樂的結構中仍然包含著中國和印度的文化痕跡。當然,越南人民也為越南音樂貢獻了自己的傳統音樂元素,所以它與日本、韓國和中國有很大的不同。越南宮廷音樂,以及豐富的民間器樂合奏和演唱,如Hat a Dao和Ca Hue都是越南人的最愛。
Khene是老撾和泰國的民族代表樂器,中文稱為“笙”。笙是壹種自由流動的簧片樂器,分布在亞洲,從日本到泰國,從孟加拉到婆羅洲,都有相關的屬性。在老撾和中國南方,苗族用六管笙,普米族用五管笙,金屬彈簧嵌在碗狀的木風箱裏。中國的緬甸語、藏語、孟高語,甚至婆羅洲的壹些民族所使用的笙和喇叭,都是由真正的葫蘆絲制成的。在緬甸克倫族中,笙使用水牛角作為揚聲器,老撾和柬埔寨的少數民族也使用水牛角。老撾人民的笙不僅是歌舞的伴奏樂器,也是老撾人民說唱藝術最重要的催化劑。
緬甸位於東南亞和南亞的交界處,在文化形態上與東南亞和南亞有相當程度的分隔,在音樂和文化上也是如此。緬甸最特別的是所謂的“強風格音樂”:盛懷樂團,壹種以鼓類編曲為主要樂器的室內樂團,“柔風格音樂”:以緬甸國寶級樂器——豎琴Saung gauk為主題,或獨奏或伴奏的宮廷歌曲,是緬甸最吸引人的音樂。
至於印度、尼泊爾和斯裏蘭卡的南錫塔爾,塔布拉(
旋律)和tala(節奏)音樂體系,即興創作主宰壹切。南亞的音樂人壹定很清楚gala和tala的關系。窮且變,是這個地區音樂的迷人之處。
除了這兩個體系,亞洲音樂還必須包括復活節島形成的大菱形大洋洲島區內的所謂“南島語族音樂文化區”,東起以原住民音樂為主的臺灣省,南至新西蘭,西至馬達加斯加,東至本區可細分為四個亞區塊:(1)馬來-波裏尼西亞:臺灣省、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馬達加斯加。(2)密克羅尼西亞:關島、帕勞、馬裏亞納群島、加羅林群島。(3)穆拉尼: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瓦努阿圖和新西蘭。(4)波裏尼西亞:斐濟、湯加、薩摩亞、社會群島和復活節島。南島音樂文化圈以歌舞結合為主,器樂以簡單的竹制樂器為主,如鼻笛、笛簫、竹管風琴(印尼馬達加斯加的薩桑杜或瓦裏哈)。
但隨著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的傳入,以及東南亞陸地民族的南遷,棉蘭老島、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南菲律賓等地的原南島民族發展了以貢文化和竹文化為主的甘美蘭樂系或庫林丹樂系。另外,澳大利亞的原住民音樂並不是南島文化區的成員,其迪傑利杜泛音演奏完全遊離於這個文化區的音樂體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