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和《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和促進條例》的要求,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建設,鼓勵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社會組織和個人創新公共文化服務,增進公益性。制定《202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申報指南》,對2021年申報項目作如下說明:
第壹,獎勵範圍
本市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規劃並於2020年實施的具有創新性、示範性、引領性和可持續性的公共文化創新項目。
二、獎勵方法
上海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獎應用於該項目的進壹步宣傳和推廣,擴大受眾和影響。獲獎名單在本市主要媒體和市文化和旅遊局門戶網站上公布。同壹項目已獲得市財政專項支持的,不再撥付獎勵資金,只參加項目評審。
第三,工作流程
公共* * *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網上申報,現場提交書面材料。
(1)網上申報
1.登錄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文化基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系統(. gov.cn),在線填寫並提交相關電子材料。
2.申報時間:即日起至3月12,20265438(3月12,16:30申報系統關閉)。
3.友情提示: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員將在收到受理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申請人。需要再次申報的申請人,在截止時間(3月12,16:30)前未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不予受理。
(2)當場提交書面材料。
1.完成網上申報後,打印相關材料,簽字蓋章後提交至上海市文化旅遊局行政服務中心。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3月17日(9: 00-16: 30)。逾期不予受理。
2.書面材料需要現場提交,不接受快遞和郵寄。
3.受理地點:上海市文化旅遊局行政服務中心(巨鹿路709號a)。
聯系人:陳默雲33394073
㈢審查過程
市文化和旅遊局受理匯總申報材料後,將組織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局及相關部門審定並向社會公布。
(4)支付過程
* * *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經審批後,壹次性撥付獎勵資金。
四、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應為2020年完成的公益性文化項目。原則上,上壹年度已獲得創新項目獎的,本年度實施過程中無明顯創新突破的同壹項目不得申報。
2 .申報項目應導向正確,具有特色。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播起步?海派文化?品牌。
3.申報項目應具有示範性和引領性。圍繞高質量,推進上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著眼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秉承人民城市建設理念,立足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創新,在設施運維管理、產品供給、活動策劃創意、線上新文旅、基層人才培養、文化誌願服務等方面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擴大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和適用性,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服務。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材料
1,《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推薦表》
2.項目介紹(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背景、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果,約1500字)。
3、項目照片3-5張
4、本年度獲國家和市政府獎勵等榮譽材料。
5.媒體報道
6.誠信承諾書
提交的各類材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推薦材料在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網站上填寫後打印,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提交原件1份。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管理
申請人應當填寫誠信承諾書,市文化和旅遊局應當對申請人的誠信情況進行核實。嚴重失信的,撤銷獎勵,收回證書、證件、獎金,取消推薦年度獎勵資金資格。該單位或個人三年內不得參與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的推薦。
冒名頂替、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將追究法律責任。獎勵資金的使用應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規定的範圍和用途,不得用於公職人員個人獎勵。
七。咨詢方法
受理事項:陳默雲33394073
政策咨詢:何壹23118207
八。補充條款
本。申報指南?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