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官制”盛行,出現了“大人有禮”的世襲制。世襲制的特點是王權和宗族勢力的統壹,選官以血緣和出身為依據,範圍固定。周分封以姬姓為主的諸侯,其土地肥沃,戰略上受皇族控制,以維護皇族的穩定和特權的壟斷來保衛周。
同時,通過家族血緣關系決定政府官員的任命,並根據血緣關系決定官階和職級以及官階。作為壹個官員,大小閣僚上任前都要接受國學教育,學習相關禮儀知識,也就是“三代以上不上學”。凡是設置爵位和官職的,都是世世代代享有封地和封地的。
從歷史發展來看,是歷史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先秦時期主要是“天下官制”,但到了商鞅時期,為了增強軍隊的戰鬥力,改變秦國落後的局面,商鞅打破了傳統的選官制度,按照軍齡的大小授予官員,即軍職銜制。兵役越大,爵位越高,授官範圍越廣,有利於社會平民階層成為官員。由於方法得當,秦軍作戰勇敢,被稱為虎狼之師。
察舉是壹種自下而上選拔人才的制度,是漢代選官的最主要方式。早期的檢察制度,是以“鄉村選舉”為基礎,註重鄉村民意在評判壹個秀才德才方面的權威性。隨著官選制度的逐漸腐朽,出現了壹批有錢有勢的家族,世代把持著中央或地方政權,世代勞作的貴族地主形成並發展起來。
到了後期,士族主導了完整的用人之書,選官制度更是腐朽,造成了“養士不知書‘查孝廉,父分居’”的腐朽局面。權力高於壹切,是封閉的。
魏晉南北朝實行“九品”制度,註重家世。蔣介石是主考官,評價選拔官員的權力是集權的。這對於杜絕親信幹政,打破門閥起到了壹定的作用。特別是在實施初期,對鞏固曹魏政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起初,這壹制度致力於統壹朝廷的選官和鄉村的討論。這是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但魏晉之交,大大小小的官員都被各郡的“姓紳”壟斷了。他們在評定等級時偏袒士紳,九等的劃分已經偏離了“不分門第”的原則。此後的300年間,出現了士族壟斷政權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始終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所以,當士紳沒落後,九品中正制被徹底廢除。
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用科目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朝楊迪時,設立進士部,科舉制度形成。唐朝繼承並完善了科舉制度;在貞觀,增設考試科目,主要是進士和明靜;武則天在位期間,增加了科舉考試的考生人數,發起武舉和宮考。開元年間,任命高級官員主持考試,初稿以考試身份為準,後成為定制。
北宋的科舉制度較唐代有了進壹步的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宮試三級,科舉程序嚴格。陪審員要通過禮部的考試才有資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控制,宮廷考試成為壹種習俗;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成為最重要的科目。到了明朝,朱成的理學大行其道,個人意見不允許發揮。因此,答題卡的體例被嚴格規範,分為八個部分,被稱為“八股文”。
隋唐實行科舉制度,真正符合了封建君主專制的要求,達到了中央集權、鞏固封建統治的效果。選官權由中央法院行使,加強了全國國家權力的統壹和集中,選官有統壹的標準。全國各地想當官的人都盡量去適應這些標準,加強了思想的統壹。
它為平民中的地主和平民開辟了道路,刺激和網羅了壹批中下層知識分子,使他們有機會參與政權,調和了階級矛盾,擴大了統治階級的基礎。科舉似乎是最公平的。凡是學習好的,都有資格考官,既掩飾了官僚的階級本質,又吸引了社會上的知識分子,使他們埋頭讀書,養成了極其馴服的性格,不容易產生不滿封建統治的不穩定思想。這是科舉制度在封建社會能夠延續1300年的根本原因。
古代選官用人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社會的興衰。因此,選官制度是保證和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歷代選官制度在實施初期主要起到了鞏固統治的積極作用,但這些制度在實施後期逐漸影響和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官員選拔制度的主要標準從家世、財產、家世逐漸發展到學識,選拔方式也逐漸嚴格、科學,標準逐漸走向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影響中國時間最長的科舉制度,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選官方式。明朝以前的科舉制度促進了中國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而且是熱情占主導地位。但明代以後科舉制度的負面作用占主導地位,在壹定程度上阻礙了社會進步和文化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