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積為26~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19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400人時,應取下限)。
二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築面積為20~24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2~15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200人時,應取下限)。三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築面積為16~18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12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100人時,應取下限)。
壹、辦公用房使用面積換算的方法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公攤系數 公攤系數=建築總公攤面積÷建築總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面積
公式解釋:
1、套內使用面積,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地毯面積”,簡單說,就是把妳家所有面積全鋪上地毯,能鋪多少面積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內使用面積。
2、套內墻體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包括戶型內部的分隔墻(按照投影面積全部計算),兩戶之間的分隔墻(按照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外墻(按照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三個部分。
3、陽臺面積,封閉陽臺按照全部面積計算,不封閉陽臺按照壹半面積計算。
4、公攤面積,建築內的樓電梯間、消防通道、為本樓服務的配電房、水泵房等附屬設施用房、外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這些全部計算為公攤面積。
通常在無電梯的多層建築中,公攤系數在5-10%這個範圍
二、對辦公樓的要求
1、辦公樓太矮太高太大都不行
針對超標豪華辦公樓問題,新標準要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做到莊重、樸素、經濟、適用和資源節約,不得定位為城市標誌性建築。辦公樓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簡潔樸素。中央機關、省級機關領導人員辦公室可用中高級裝修,壹般工作人員辦公室由普通、中級裝修變為基本裝修。市級機關、縣級機關的裝修標準基本維持不變。鄉級機關的辦公用房全部用基本裝修。
新標準明確,裝修造價占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比例,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和市級機關均不得超過35%,縣級機關不得超過30%。
新標準明確,黨政機關辦公房不宜建造壹、二層的低層建築,也不能建造超高層、超大量體量的建築。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面積少於4000平方米時,不宜單獨建設。
2、辦公樓不設陽光房景觀走廊
少數已建成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主要門廳,過於高大、豪華,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引起公眾不滿。新標準明確,辦公用房入口門廳高度不得高於2層,中央機關、省級機關的門廳使用面積不應超過300平方米,市級機關的門廳使用面積不應超過240平方米,縣級機關的門廳使用面積不應超過120平方米。
同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建設階梯式和有舞臺燈光音響、舞臺機械、同聲傳譯的會堂、報告廳、大型會議室。建築物內不宜設置陽光房、采光中廳、室內花園、景觀走廊等超出辦公用房的其他空間和房間。
同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嚴禁超標準占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項目不得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
3、環保要求
冬季室溫不高於20℃
新標準強調節能環保,根據《關於嚴格執行公***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明確,辦公室冬季采暖設定溫度不得高於20℃,夏季制冷設定不得低於26℃。
此外,對辦公樓壹個主立面朝向外窗的窗墻比不應大於0.6,其余朝向外窗的窗墻比不應大於0.4,並滿足自然光要求。辦公室不得采用沖水量大於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臉)盆應采用感應式水嘴。衛生器具和配件均應采用節水型產品,走廊、樓梯間、門廳等公***場所的照明,采用集中聲控,並采取分區、分組控制設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