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真的有井田制嗎?我傾向於認為井田制只是壹個傳說:壹方面沒有考古資料證明井田制的存在,另壹方面現有的記載也無法證明它的存在。
(壹)孟子首先主張恢復井田制。
孟子大概是中國古代最早主張恢復井田制的思想家。《孟子·滕文公上》記載他對井田制的描述是:
“方井,井九百畝。其中,是公地,八家私有,共同養公地。公事完了之後,再敢管私事。”
他還根據《詩經·瀟雅大田》中的壹句話指出,“天下雨,我為公,所以我為私。”八家有公田為井,應該就是這種井田制。由於信息的極度匱乏,孟子極力主張,但又含糊其辭。因此,楊澤波在《孟子正義》中指出,田靜的書不過是孟子根據有限的史料重建的壹個理想(見該書第167頁)。
另外兩部涉及井田制的經典是《谷亮傳》和《周禮》。
《谷亮傳》在井田制理論上與《孟子》有相似之處。弓玄十五年,《初稅畝》篇下說:“古人以三百步為內,謂之雷區。礦田900畝,公田是其中之壹。”然而,盡管《谷亮傳》據說出自夏紫的弟子顧良池之手,但它的成書時間肯定要晚得多。他對井田制的描述,大概是受了孟子的啟發。
被稱為《周公傳》的李周井田制的描述更為詳細具體(李周井田制的描述將在下文論述)。但據現代考證,不僅《李周》不是周公寫的,而且其成書時間也與周朝無關。此書為漢初人所作(參見彭林:《主體思想與成書時間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版,第247頁)。所以這本書的相關結論也可能是基於孟子的觀點。
(二)宋代文人愛討論井田制。
井田制在歷史上從未有過,但儒生壹直主張為三代聖王之法。尤其是宋代文人,總想超越漢唐,復興三代,所以關於景甜制度的討論很熱烈。
第壹個代表是李覯。李覯非常重視井田制,認為井田制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基礎,所以對井田制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他年輕時寫過壹篇政治文章《隱書》,提出要實行井田制,保障民生:
“我現在知道井和陸地的方法了。陌生人之間的平衡是什麽?井建好了,田地就平整了,莊稼人就有飯吃,蠶吃飽了就有衣穿;不耕不蠶,不餓不冷。”(李覯:壹部藏書,《李覯集》,第214頁)
在比錢樹晚幾年成書的《塗平書》中,他結合司馬法對李周的大司徒、小司徒、師徒、隋人、工匠等職位進行了細致的考察,並對周代的礦田制度進行了理想化的描述。他根據《禮記》恢復的井田制是這樣的:
(1)屬地劃分:以首都為中心,按郊(也分遠郊)、甸、韶、縣、太,以百裏為單位,向外呈環形擴散(其格局類似於今天北京的交通環線)。
(2)行政體制:郊區按家、比、族、黨、州、鄉設立六個鄉;《店子》按鄰、鄰、鄰、鄰、鄰、鄰、鄰、鄰、鄰、縣、鄰設立六郡。
(3)督弼(郊殿外,為王和大夫征收土地),社會按井田制組織。在景甜制度下,土地被劃分為井、城市、丘陵、縣、城市和城鎮。地塊之間,排水系統依綏、溝、河、河、河而建;還有就是按照路徑、場、路、道的交通系統。
(4)按分工教育人民是常有的事。每戶分五畝宅基地和農田,“來之不易田百畝,易田二百畝,易田三百畝”(《蜀·李構集》第202頁)。對於王的美食城和龔清概博士的征地,也要根據他們的檔次來限定規模。
(5)司馬從湘綏居民中招兵買馬,建立第六軍。
(6)周朝的稅制被李覯認為是“納稅人無公田”(詳見上節),稅率大致在二十分之壹到十分之二之間。
關於平整土地的重要性,李覯在序言中指出:“古之王者之行,必須從現在開始。”他認為解決人民生活問題的根本辦法是讓他們擁有土地:
“使人吃飯的方法是大的,那些有國家的人以前沒有聽說過這種理論,而古漢知道它的起源。不知其源,求其終。雖然我盡力了,但我能為自己做到。故土地,本也;直到收獲,沒有盡頭。不如耕者無田,赤手空拳打仗。”
保障人的生命是教育的前提。如果妳沒有足夠的食物,妳並不總是有壹顆心。妳雖禮義,民不可得,教之。”連堯舜也沒辦法。因此,他提出應該實行井田制,“再過壹個星期。"
井田制的另壹個倡導者是張載,壹代大學者,他發誓要“為天地立心,為百姓立命,承前啟後,萬世太平。”有意思的是,張載和李覯都出自範仲淹家族。
張載還強調了通過實施井田制來平衡貧富的目標,以此作為治國的開端:
“仁要從境界開始。貧富不均使得教育無法進行。雖然妳想統治,但妳們都有罪。世界的疾病對旅行者來說是困難的。當初,我並沒有把富人的領域當成辭呈。然而,法律之旅卻取悅了很多人,花了好幾年才恢復過來,沒有懲罰壹個人。生病的人病得特別重。”(呂大林:《橫渠先生的行為》,張在基,第382頁)
所以他說“天下之治,不從礦田,無以平之理”,又說“周道之平。”(張載:《儒家經典與禮記》,張載集,第248頁)
張載對礦田的描述也取自李周,與李覯所說大致相同。但對於如何實行井田制,他有自己的看法。李覯實行井田制的策略是,政府頒布限田令,強迫地主出售土地,同時驅趕流民回村購買。實際上,這是壹種強制性的均田制,必然會遭到占地多的人的反對,幾乎不可能實施。
張載提出的方法相對溫和,即“變經濟地位為政治地位,以封建促進礦場”(《李嬌:張載政治思想研究》,第107頁)。他指出,雷場的實施不需要強制。對於擁有大量土地的人來說,可以用“封建主義”來彌補損失:
“它的許多領域,使它富有。如果部長聲稱土千,但他被密封在壹個50英裏的國家,他已經通過了所有;其他的或多或少都跟同壹個官,讓有稅吏的人不丟舊事。”(張載:《儒家經典與禮記》,張載集,第249頁)
擁有許多田地的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可以通過授予官職或封號來彌補,擁有許多田地的人的反對就會減少。然後可以逐步實行井田制度:
“自城初起,先造其四角;壹面是方的,加壹張桌子,壹面是直的。若是如此,百裏之地,不日定矣,何以毀民之墳?”(《儒家經典與禮記》,《張載集》,第249頁)
因此,他自信地說,“開采壹個領域很容易,但法院壹聲令下就不取決於壹個人了。”(《儒家經典與禮記》,《張載集》,第249頁)
今天的學者談及宋人的礦田理論,往往認為只是采取了平田的想法,而不認為是真的要進行礦田。事實上,李覯和張載都是李周的忠實信徒。他們真誠地相信井田制在當時是可以實行的,所以他們真誠地主張實行井田制。
張載比李覯更相信井田制的可行性。他認為,即使不能在全球實施,也仍然可以在壹個鄉鎮進行試驗。於是我和我的同路人買了壹塊地,準備按照李周所包含的雷區系統劃分田地界限,建造學校等配套設施,進行實驗。不幸的是,他在實施之前就去世了。
(三)朱的觀點
井田制雖然好,但是實施起來比較麻煩。王莽就是壹個反面例子。
王莽是個復古的理想主義者。他曾參考夏商周時期的井田制,頒布“王天令”,將天下土地改名為“王天”,禁止買賣土地。如果壹個家庭男性少於八人,但土地超過900畝,多余的土地要上交國家,然後分給百姓耕種。過去沒有土地的家庭,按照壹百畝壹夫壹妻制的標準分配。結果出現了反對,天下大亂,國破家亡。
南宋大學者朱,有壹定的從政經驗,深知制度的謬誤。他批評礦山理論家:
“講課時,公平地說。想做就要有機會。大亂之後,天下無人,土地還官於民之前。.....天下若太平,真難。”(《齋藤優子流派,卷98,張子之書》)
也就是說,井田制作為壹種理論,可以在講座上說,但在平時不可能真正實施,因為涉及到復雜的產權等問題。貧富均等固然好,但是是否應該或者可以通過剝奪富人的財產來強制執行呢?朱以他的實際政治經歷為例說:
“這件事,從來沒有人敢深入調查。現在我只是個仆人,還有千千萬萬的困難。如果莫道要拿他的田,他會嗎?”
國家只有在經歷了朝代更替這樣的大動蕩,人口銳減,無主地很多的情況下,才能重新分配土地。
在這個問題上,無疑朱有著更清醒的認識。李和張都提出要辦礦田,其動機都是為了縮小貧富差距。但如果真的采取這樣的措施,可能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混亂。之後就更少學者討論井田制了。(本文為知乎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