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制概念有兩種理解:
首先是指對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態度。不同的人對某種法律制度會有不同的看法和態度。
二是指人們重視、遵守和自覺執法的思想意識。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是建立在公眾高度自覺的基礎上的,它要求人們尊重、信任並積極認同現行法律。它是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制理性認識基礎上的親身體驗,是對法律令人信服的感知和認同。
5438年6月+2004年2月,張在談到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時說,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是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和目標。公民法制觀念內涵豐富,包括依法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觀念、依法規範生產生活的觀念、依法監督國家權力行使的觀念、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觀念、依法履行法律義務的觀念。公民法律觀念的水平直接影響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制約著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進程。因此,必須通過紮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實現全體公民法制觀念的形成和提高。
社會主義法制概念使用範圍廣,出現頻率最高。不僅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頻繁出現在報紙、廣播、電視上,而且在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的重要報告、決議等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中,以及國家法制宣傳教育、學校教育的規範性文件中,都有使用。值得註意的是,近年來關於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全民法制教育的文件,仍然使用“法制教育”和“社會主義法制觀念”的概念。2004年,《國務院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把“加強民主法制教育,增強守法觀念”作為大學生素質教育的壹項內容。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實施方案》明確規定,《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任務主要是進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幫助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質,解決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2006年,中宣部、司法部關於推進公民法制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計劃和NPC常委會關於加強全民法制教育的決定將進壹步提高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作為推進公民法制教育的目標之壹。這些都表明,“社會主義法制觀念”這壹概念並沒有過時,在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學校教育等領域仍將廣泛使用,其含義也將更加豐富。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1,有特色的政治。
法治的實現需要相應的政策、組織和權力基礎,其實現程度受制於政治文明的發展程度;法治為政治建設提供了權力運行的規則和基礎。社會主義法治以社會主義民主為基礎,確認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把服務大局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把黨的領導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求全面服務於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實現講法治和講政治的統壹。
2.完全受歡迎。
社會主義法治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誌,是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法律、有效治理社會的方式、過程和狀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社會主義法治與全體公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人民是法治的主體,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力量。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將執法為民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屬性,體現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性質和人民主權的原則,確認了人民的主體地位,規定了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內在要求全體公民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載體,自覺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遵守法律,維護法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
3.系統的科學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吸收和借鑒了國內外法治思想精華和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總結了我國法治建設的經驗教訓,從當前基本國情出發,科學回答了“什麽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民族性和時代性的現實結合,是科學的先進理念。就內容構成而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壹個科學的有機統壹體。“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項內容從不同側面反映和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明確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本質要求、價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障。每個方面環環相扣,相輔相成,形成壹個科學的有機整體。
4.完全開放。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孤立的存在,也不是封閉靜止的思想體系。它的形成、發展和實踐是完全開放的。在中國這個有著兩千年封建社會歷史的古國,人治傳統源遠流長,人治意識根深蒂固,制度和心理的巨大慣性,決定了中國的法治進程只能是壹個艱難而長期的不斷消除錯誤、落後、模糊的法治思想影響的過程。這也決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能壹成不變,必須逐步發展。隨著社會主義法治的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也將更具時代性、規律性和創造性,不斷借鑒和吸收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可以說,正是這種廣泛吸收、兼容並蓄、與時俱進的特點,使得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始終指導著中國的法治實踐,始終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