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主要依靠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和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靠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和項目本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那麽項目的融資方式有哪些呢?以下是我整理出來的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ABS模式
ABS(資產支持證券化)是指資產支持證券化。具體來說,就是以目標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的未來收益為擔保,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的項目融資方式。其目的是通過其獨特的提高信用等級的方式,使原來信用等級低的項目仍然進入高等級證券市場,利用債券信用等級高、安全性和流動性高、利率低的特點,大大降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成本。
(1)ABS融資模式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置SPC。即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C(特殊目的公司)。該機構可以是信托投資公司、信用擔保公司、投資保險公司或其他獨立法人,應能獲得國際權威信用評級機構的較高信用評級(AAA或AA)。由於SPC是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載體,SPC的成功設立是資產證券化成功運作的基本條件和關鍵因素。
2)SPC與項目相結合。即SPC尋找可用於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壹般來說,只要投資項目附帶的資產能夠在未來壹定時期內帶來現金收益,就可以進行ABS融資。可以是未來的不動產租金收入、未來的飛機和汽車運營收入、項目產品出口貿易收入、未來的航空、港口和鐵路貨運收入、收費公路和其他公共設施收入、稅收和其他財政收入。擁有這個未來現金流的企業(項目公司)成為原始所有者。這些未來現金流所代表的資產是ABS融資方式的物質基礎。在ABS融資中,壹般應選擇未來現金流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項目資產。SPC進行ABS融資時,其融資風險只與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益有關,與建設項目原所有者的風險無關。
3)信用增級。通過信用增級的手段,這組資產可以獲得預期的信用等級。因此,有必要調整項目資產的現有財務結構,使項目融資債券達到投資級水平,滿足SPC對簽約ABS債券的要求。SPC通過提供專業的信用擔保來提升信用。
4)SPC發行債券。SPC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通過SPC的信用擔保,其他機構組織發債,將發債募集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5)SPC償還債務。由於項目原受益人已將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益權轉讓給SPC,SPC可以用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其在國際高等級投資證券市場發行的債券的本息。
(2)BOT和ABS的區別。BOT和ABS融資方式都適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但其運營特點和經濟影響有很大差異。主要區別如下:
1)運營復雜度和融資成本的區別。BOT模式操作復雜,難度大。采用BOT模式必須經過項目確定、項目準備、招標、談判、簽訂文件合同、建設、運營、維護、移交等階段。,涉及政府特許權、外匯擔保等諸多環節,涉及面廣,不易實施,其融資成本也因中間環節多而增加。ABS融資模式的操作比較簡單。只涉及原所有者、SPC、投資者、證券承銷商等主體,不需要政府特許經營和外匯擔保。它是壹種主要通過民間渠道運作的融資模式。既簡化了操作,又降低了融資成本。
2)項目所有權和運營權的差異。BOT項目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在特許期內屬於項目公司,在特許期滿時所有權將移交給政府。因此,通過國外BOT方式融資基礎設施項目,可以帶來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但會給國外投資者以項目控制權。在ABS模式下,在債券發行期間,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屬於SPC,而項目運營的決策權屬於原受益人,原受益人有義務向SPC支付項目的現金收益。在債券到期後,用資產產生的收入償還債務和利息,資產的所有權回到原來的所有者。因此,利用ABS為國際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可以使東道國保持對項目運營的控制,但不能獲得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3)投資風險的差異。BOT項目投資人壹般是企業或者金融機構,他們的投資不能隨便放棄和轉讓,每個投資人都承擔了比較大的風險。ABS項目的投資者是國際資本市場的債券購買者,大大分散了投資風險。同時,這種債券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通過信用增級降低投資風險,對投資者有很大的吸引力。
4)適用範圍的差異。BOT是非政府資本對基礎設施領域的介入,其實質是特許期內BOT項目的私有化。所以壹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關鍵部門不能采用BOT。ABS不是這樣的。債券發行過程中,雖然項目的資產所有權屬於SPC,但項目的經營決策權仍屬於原所有者。因此,使用ABS時無需擔心重要項目被外國投資者控制。比如不能采用BOT模式的重要鐵路幹線、大型電廠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都可以考慮采用ABS模式。相比較而言,在基礎設施領域,ABS模式比BOT模式應用更廣泛。
項目融資的含義
1.直接融資模式
直接融資模式:是指項目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的融資,並在融資安排中直接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的壹種方式。根據股東的不同需求,可以分為集中形式和分散形式。直接融資方式作為壹種結構最簡單的融資方式,具有靈活安排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的優勢。同時,我們需要註意如何限制貸款銀行對投資者的追索權。
2.項目公司的融資方式
這種模式主要有兩種形式:單壹項目公司模式和合資項目模式。與後者相比,前者降低了項目投資者的直接風險,起到了分擔風險的作用。同時,前者比後者操作起來更復雜。總體而言,項目公司的融資方式在稅收結構的安排和債務形式的選擇上缺乏靈活性。
3.杠桿租賃融資模式
是指在項目投資人的安排下,由資產出租人以杠桿租賃結構購買項目的資產,然後出租給承租人的壹種融資模式。這種模式有很多優點,最突出的是可以享受稅前租金的好處,債務償還更靈活。同時,由於該模式參與人數眾多,運行起來較為復雜,重新安排融資的靈活性較差,給投資者帶來了壹定的局限性。
4.設施使用協議融資模式
顧名思義,這種模式是指某種設施或服務設施的提供者與這種設施的使用者之間達成的具有“無論交付與否都需要付費”性質的協議。他要求建成的項目是不可替代的,這種融資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壹個完善的協議來支撐,必須有壹個強有力的市場監管部門來實施獎懲。
5.產品支付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以項目生產的產品的所有權及其銷售收益作為抵押,而不是采用轉讓和抵押的方式。這使得產品的價格和銷量相對穩定,收益相對有保障。需要註意的是,產品支付只是產權的轉讓,而不是產品本身的轉讓。
項目融資的類型
1.根據融資的性質。
(1)股票基金
(2)債務資金
2.根據是否被金融機構分類。
(1)直接融資
(2)間接融資
3.根據融資條款。
(1)長期資金
(2)短期資金
項目融資的主要特征
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項目融資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靠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和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靠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和項目本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註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中有多少可用於還款,其融資金額和成本結構與項目未來現金流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追索權的限制。
在貸款等傳統融資方式中,債權人在關註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註項目借款人的信用和真實資產,追索權完整;如上所述,項目融資方式是以項目為基礎的。除非與簽約方另有約定,債權人不能收回項目本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這意味著項目融資完全取決於項目未來的經濟實力。
擴展:關於融資過程的談判技巧
首先要明白,我們面對的投資者是不壹樣的。更多的時候,我們會同時面對多個投資者。他們的背景、喜好、知識結構都不壹樣。所以他們的關註點和提問方式都不壹樣。所以,談判是沒有技巧的。我這裏說的“技巧”,其實是壹個心理準備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增加。?
首先,在幾分鐘內,最好的介紹方式是找到對口的(業內,成功或失敗的例子)。談論對方會讓對方非常容易理解妳在做什麽。同時也考察投資人對妳所在領域的了解程度。同時妳要告訴對方妳在市場上的地位,包括是前期還是後期,年銷售額,市場份額等等。當然,這裏最重要的壹點是,妳可以馬上分辨出妳和競爭對手的不同,以強化妳的項目優勢。
第二,自我介紹的時候不要說太多描述性的語言。用幾個點來定位,讓對方清楚的知道妳是做什麽的,企業的情況。如果站在投資人的角度思考問題,會更容易抓住他們的註意力。因為每個投資人都會收到很多商業計劃書,會遇到很多人,關鍵是如何把妳和別人區分開來。然後,告訴對方未來的發展規劃。這時候投資者就會用自己的投資策略來定位自己。如果符合,自然會開始感興趣。
第三,妳想要多少?這個問題壹定是投資人先提出來的,這是壹個技巧。誰都知道最後出價的人最有價值。雖然計劃書裏有詳細的資金使用額度和財務分析,但是投資人會問妳。如果他沒有問,不要強調妳要多少錢,而要強調妳的優勢和他的收入...
4.奇跡來自積累,需要不斷地做小事。和投資人見面往往只留下壹個印象,所以需要進壹步跟進。事實上,投資者的時間是非常有限的。如果妳願意花時間在妳身上,對妳來說將是壹個極大的好消息。如果壹個投資人不願意在妳身上花任何東西,說明他對妳不感興趣。如果投資人願意和妳談,妳要好好接待他們,處理好關系,讓投資人更了解妳,越來越向企業的核心問題前進。
5.企業的核心問題是財務預測,比如商業模式、團隊、現有市場形態、競爭環境、客戶、未來三到五年的收入和利潤等。財務預測體現的是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同時要讓投資者相信自己真的能達到這個目標。投資人評估壹個企業的方式很簡單:壹種方式是市盈率法,通過對未來的盈利預測,將公司的價值乘以PE值。正常的PE值大概是10到15。如果企業成長非常快,PE值會達到30、50甚至1000。會以此來估算企業的最低價值。在此基礎上,投資者協會將形成壹份內部報告,預測該公司三年後將值多少錢,現在投資能賺多少錢。了解他們如何評估妳的項目(企業)的商業價值,有助於妳的談判主動性。
6.要理解風險投資人的語言系統,就要認識到他們的“語言系統”和投資人的“語言系統”是不壹樣的,創業者經常會講壹些投資人不關註的東西。
投資者喜歡問幾個問題:妳的想法的核心價值是什麽?能給客戶帶來什麽價值?為什麽能做到?核心競爭力在哪裏?創業者要想清楚這些問題,懂得用精煉的語言表達。
關於核心價值觀。很多商業模式都不是創業者的首創。比如我經常接觸壹些IT行業的創業者,他們委托我們幫忙寫商業計劃書。但是,就這個大環境(行業)來說,既然大家都想這麽做,妳有什麽高招?為什麽妳覺得妳能比別人做得更好?這些問題的答案是核心價值觀的表達,而不是模型本身的花言巧語。還有“客戶價值”的問題。任何產品,只有給別人帶來價值,才會被別人使用。不要反復說自己是如何沈迷和熱愛這個東西的,這是沒有說服力的。
七、另壹個常見的錯誤是,只說目標,卻沒有行動計劃或行動方案。其實妳是否壹定要達到“中國第壹”的目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分解。即使目標沒有那麽宏大,也讓人覺得妳可以壹步步靠近。接近目標的能力是創業者的核心競爭力。缺乏核心競爭力是很多方案被否決的主要原因。
八、不要懷疑投資人,不要隱藏自己的核心部分,如果擔心,萬壹融資失敗,我剛才說的壹切是否已經暴露了商業秘密。我遇到的很多創業者都是這種心態。他們想讓妳幫忙寫壹個方案或者推薦壹個投資機構,但是又擔心妳抄襲竊取他的商業秘密。他只是不斷強調:“我的模式很獨特,利潤很高。有興趣的話就來說說吧。如果妳沒興趣,我們就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了……”。首先,投資人在不了解項目細節的情況下,不會做出任何決定或態度。另外,這樣的創業者只能讓投資人覺得他沒有核心競爭力,他的商業計劃書壹定要有很強的可復制性,否則不會這麽不自信。如果妳想創業,但還是那麽膽小,最好不要再嘗試了。我可以肯定地告訴妳,妳根本沒有機會...
九、很多創業者在融資的過程中,很容易表現出被忽悠(或者被VC耍)的心態,擔心以後合作的被動局面,擔心最終被VC吃掉。其實這些只是項目方對VC的無知造成的,VC的目的是賺錢,不會幼稚到“傷害為他賺錢的合夥人”的程度;另外,在創業初期,我建議創業者至少要看壹本書,《公司法》,詳細了解合資或合作公司的運作模式,讓自己清楚自己的權利。另外,建議在找VC之前,先收集壹些關於VC的資料,至少要了解他的投資方式和流程。這樣,在談判過程中,妳就不會談到“自衛”的話題,VC也不會覺得妳不信任、不理解他們。所以創業者在接觸VC的時候不要無所適從,尤其是剛接觸的時候,總想著怎麽挽回自己的問題,會讓自己
十、在項目的前期策劃,或者談判過程中,創業者要保持自己的主動權和合作的底線,不要為了獲得資金而過度出賣自己應有的利益和權利,否則投資人不會吃了妳,因為他已經決定放棄投資了。很多項目方問我,商業計劃書裏應該轉讓多少股份?我們沒錢,技術股達不到入股。其實當初設計融資方案的時候,項目方就已經錯位了。不是妳在為合作籌集資金,而是妳在轉讓股份以吸引資金。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前者就像朋友壹起工作,在沒有開始投資的情況下為各自的權益而奮鬥,而後者,創業者是主動的。在吸引VC之前,我們擁有65,438+000%的股份。現在我只轉移壹點來吸引。
十壹、有壹些談話技巧,在談判中也很有意義。比如,盡量用問答的方式。投資人不問壹個問題,妳就解釋很多問題,他們不問很多問題,妳就壹個回答。最好的辦法是,他問什麽,妳就明確回答什麽。另外,提問時盡量留有余地,比如不要問“妳有什麽問題嗎?”相反,妳應該問:“妳有什麽問題嗎?”;還有,不要以為“謹慎”是妳的優勢。在VC面前,不要直接問他們公司的情況,比如:“我可以知道妳成功投資的案例嗎?”或者“我可以查壹下妳們公司的資金來源嗎?等等,如果妳真的對這些問題感興趣,請在妳離開後通過其他渠道去了解。畢竟VC也是人,沒有人喜歡這樣被懷疑。還有,談判到最後,壹般不會有明顯的結果,更多的是讓妳等消息。這時候不要問“妳覺得我的項目得到妳投資的機會有多大?“,更別說“希望盡快給我答復,因為還有很多投資公司在邀請我。“否則,談判過程中的所有努力都將成為過去。
12.目前國內資本市場剛剛起步不久,還存在很多不規範的地方,尤其是壹些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違規操作甚至欺詐行為。但是,不管妳過去有沒有被騙過,遇到新的投資人都不要說,否則談判的氣氛會被妳破壞。妳可以拿自己過去的經歷作為經驗,在和新VC談判的時候提醒自己。不要犯“懷疑”的錯誤,因為壹旦VC意識到了,妳的“謹慎”就會變成“不真誠”。如果在談判過程中,VC提出了妳過去被騙的那壹招,妳只需要委婉地說:“哦,我前期接觸過類似的投資機構,但是後來他們出了問題。我想知道,妳們公司是如何處理這類問題的?”那很好。有壹種情況,他會認真回答,打消妳的顧慮。另壹種情況下,他會碰上釘子,被抓到作弊,就什麽都不敢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