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維亞位於南美洲的中部。它是壹個內陸國家,也是南美洲最貧窮的國家之壹。玻利維亞人的平均年收入(65,438美元+0,000美元)只有拉美人的三分之壹,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仍然非常貧窮。玻利維亞經濟結構單壹,沒有發達的重工業和輕工業,缺乏高附加值礦產等產品出口,農牧業基礎設施落後。因此,玻利維亞的經濟發展主要依靠外援,包括糧食和大部分日常消費品。20世紀90年代以來,玻利維亞政府在經濟和金融領域進行了壹系列改革,出口產品從單壹的礦產品轉向非傳統產品。1995的國內生產總值為665438美元+0.31.001.01.000億美元,1990-1.995的年均增長率為5.4%。進口總額為654.38美元+0.424億美元,年均增長率為654.38+0.990-654.38+0.995。1995,國際儲備總額1005億美元,外債52.66億美元。1997玻利維亞國內生產總值79.68億美元,人均收入約1000美元,外匯儲備100億美元,外債45億美元,通貨膨脹率6.7%,外貿總額30.72億美元,其中進口1850億美元,出口1222。玻利維亞出口的主要產品是礦產品,如鉛、錫、鋅、金、銀、天然氣和石油以及農產品。進口產品是原材料、中間產品、工業設備、消費品和汽車。玻利維亞的主要貿易夥伴是阿根廷、巴西、歐盟、美國、安第斯國家和南錐體國家。
農業是玻利維亞的支柱產業之壹,其就業人數占全國勞動力的47.4%。主要農作物有大米、土豆、玉米、小麥、甘蔗、棉花、咖啡和大豆。農業發展緩慢,糧食長期依賴進口。
工業基礎比較薄弱,主要有食品加工、紡織、制鞋、卷煙等行業,多為半手工業生產。冶金、石化、鋼鐵行業處於建設或規劃階段。在獨立後的160多年裏,經歷了190多次政變,更換了近70任總統。1982年9月,在國內群眾運動和經濟危機惡化的壓力下,軍政府被迫提前交權,同年10月恢復民主政府,10。
目前的聯合政府繼承了上屆政府的宏觀經濟改革政策:信奉自由市場經濟,下放管理權力,國有財產私有化,收緊貨幣控制,通過促進教育和健康來減少貧困。這些決定得到了很多支持。
2000年4月,因為壹項可能提高水費的供水項目計劃引發玻利維亞政局動蕩,政府於4月8日宣布為期90天的緊急狀態,進壹步激化了沖突。
2.對華經貿關系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於1985年建立外交關系。1988 165438+第壹屆雙邊混委會於10月在玻利維亞拉巴斯召開,第二屆雙邊混委會於3月在北京召開1992。1992年5月,中玻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玻利維亞政府貿易協定》。中國和玻利維亞的經貿關系得到了加強和發展。
中玻兩國民間貿易往來由來已久。上世紀60年代,我每年向玻利維亞出口幾十萬美元,但我壹點也沒有進口。上世紀80年代初,中玻雙邊貿易額快速增長,我每年對玻利維亞出口約500萬美元。同時,由於我從玻利維亞間接進口棉花,雙邊貿易額已達10多萬美元。但近年來,由於玻利維亞經濟困難,雙邊貿易有所下降。我對玻利維亞的出口主要包括:五金、機械設備、汽車、拖拉機、輕工、紡織品和日用品等。我的紡織品在玻利維亞市場很受歡迎,但是我能買到的商品很少。自從我停止進口棉花後,我再也沒有從玻利維亞進口過棉花。
近年來,中國在玻利維亞開發了壹系列互利合作項目,雙方企業界還建立了壹些合資企業。
3.分析和評估鼓勵外國投資的政策
從1982開始,軍方停止了對政治的直接幹預。自那時以來,玻利維亞歷屆政府的經濟政策都傾向於吸引國內外投資,投資於急需的領域,以促進私營部門的發展,並使公共投資能夠側重於社會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的改善。作為這項改革措施的壹部分,1991采礦法確立了國內外公司在礦產勘探和采礦許可證方面的自由政策,以及更加透明的稅收制度。玻利維亞新采礦法要求采礦必須進行土地登記,以減少麻煩的土地訴訟。同時,法律還明確規定了礦工的環保責任,並采取了更加透明的稅收政策,極大地鼓勵了礦產勘探活動。根據這壹規定,采礦利潤需繳納25%的所得稅或毛收入的3% ~ 7%,以多者為準。礦區使用費可以抵消所得稅。
玻利維亞政府於2月通過投資法1991。《投資法》的主要內容包括:鼓勵和保護國內外投資,承認外國投資者在權利、義務和保護方面與國內投資者同等對待(國民待遇原則),資本匯出和匯入自由,貨幣兌換自由,進出口自由,簽訂投資保險合同自由,爭議仲裁自由,允許簽訂合資公司合同,雇主和雇員可以直接簽訂確定月工資收入的協議。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外國投資者的外匯匯出和匯入不受任何限制,並以低稅率建立簡單的財稅制度。如果建立自由貿易區,在自由貿易區投資辦廠,資本20萬美元以上的免稅5年,包括地方稅和綜合稅,投資農場的長期免稅。玻利維亞政府特別歡迎能夠提供就業機會的投資。
玻利維亞政府非常重視利用外資。截至1996年底,約有50家外國礦業公司在玻利維亞經營礦山,是1990的5倍。近年來,美國、歐洲國家和日本相繼在玻利維亞投資。美國對玻利維亞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建築和采礦領域,而歐洲國家傾向於投資生態環境和土木工程,日本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和大型建築項目。
4.商業管理政策
玻利維亞對外國人在該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外國分支機構有基本相同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在開始時,股東需要簽訂法律合同,載明股東姓名、地址、公司名稱、管理人姓名、資本結構、利潤分配條款、合作期限、終止條款、爭議調解措施等公司相關條款,然後依法向主管部門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籌建需要合夥契約,在報紙上刊登或者向商務部公告。如果外國商人在玻利維亞設立分支機構,就需要像當地公司壹樣指定壹名當地代表來處理設立、經營和破產程序。
設立對外貿易公司的規定
要在玻利維亞設立代表處,手續很簡單。壹般只需要在主管部門登記代表處的名稱、資金、法定地址即可。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註冊公司的程序:到稅務局登記,申請納稅人唯壹登記證;在當地市政府註冊;在貿易和股份公司註冊處註冊;在相應的商會註冊(自願)。(2)在玻利維亞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需準備的其他文件:批準設立境內派出公司的文件;境內派出公司的章程、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境內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給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境內派遣人員無犯罪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內派遣人員職稱證書(自願),以及派遣公司認為需要準備的其他文件。
以上所有文件必須由翻譯公司翻譯成西班牙文,在公證處公證,經外交部領事司認證,經玻利維亞駐華大使館認證,抵達玻利維亞後再由外交部重新認證。
以上資料準備齊全後,按照在玻利維亞設立公司的相關程序,委托在玻利維亞正式開業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辦公司。
普通人赴玻利維亞商務簽證申請程序規定
根據兩國政府簽署的互免簽證協議,持外交和公務護照者可以免簽。持普通或因公普通護照需要辦理簽證和反簽證手續。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所需時間:需要提前1個月向玻利維亞駐華大使館申請。要求:便條或公函上應註明邀請人姓名、公司名稱、申請人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行業單位、對外身份。提供邀請和電話。③簽證狀況:玻利維亞壹般發放有效期為三個月的壹次性出入境簽證。任何經由玻利維亞前往第三國的人都必須申請簽證。④會簽手續:赴玻利維亞訪問的經貿代表團應提前將姓名、護照號碼、職務、訪玻目的、停留期限及申請會簽傳真至我駐玻利維亞大使館經濟貿易參贊處。憑上述材料和我駐玻利維亞大使館的照會,經玻利維亞外交部領事司受理並同意後,將結果書面通知玻利維亞駐華大使館。壹般情況下,會簽手續需要20天左右。
5.稅制
玻利維亞的稅收政策如下:
增值稅13%;交易稅為營業額的3%;企業所得稅為企業年度財務賬目中利潤的25%;國外受益稅:12.5%國外受益稅在波蘭所得匯出境外時繳納;礦業附加稅:礦業企業不再繳納企業利潤稅,改為繳納礦業附加稅;碳氫化合物補償費:油氣勘探、開采和銷售的風險合同規定了玻利維亞石油公司的參與和給予有關部門的補貼措施。經政府批準,可以采取加速折舊的方式提供稅收優惠。利潤和股息如果再投資於礦業,可以完全免稅。
6.金融和外匯管理系統
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匯出。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將他們的利潤、股份轉讓和其他收入匯往國外。
7.外貿管理與政策
受限商品
未在玻利維亞註冊的藥物、患病的活動物、攜帶細菌或有害寄生蟲或被農業部宣布含有有毒物質的植物、水果、種子和其他植物商品、外國彩票、廢織物、麻繩、紡織品、有毒和放射性礦物廢料、假幣廣告、銀行票據、郵票或其他有價證券,但介紹硬幣和郵票知識的書籍除外。
需要提前報批的商品
武器、彈藥及相關零部件、爆炸物和炸藥須報國防部批準;制造硬幣、郵票、證券和股票、硬幣和紙幣的機器或器具,須報財政部批準;基礎教育課程須報教育部審批;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發射接收裝置、雷達裝置、直升機、飛機,應當報交通運輸部、民航部批準;麻醉藥品、治療神經系統疾病的藥品、生物堿及其輔助藥品,對人體和環境構成威脅或者有毒性的,應當報衛生部批準。
8.關稅政策
玻利維亞於1990年9月8日加入關貿總協定。近年來,玻利維亞政府采取了壹系列靈活的貿易政策,取消了關稅的統壹規定,對部分產品征收出口稅,簡化了出口手續。各類貨物進口不需要許可證,進口貨物按貨物的到岸價格征收增值稅。進口原材料已繳納進口關稅的,加工制造出口後予以退稅,加工過程中不限制使用當地材料。鼓勵各國公司在玻利維亞從事來料加工、臨時保稅倉儲和批發業務。
關稅
玻利維亞現行統壹關稅稅率為10%,圖書、期刊、雜誌稅率為2%,資本品稅率為5%。
保稅區
工業保稅區,建在政府特別指定的區域內,實行全封閉,並配備必要的基礎設施,進行各種生產活動。工業保稅區主要用於裝配和加工工業;自由貿易區的主要功能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存儲貨物,同時可以將貨物配送到玻利維亞國內市場。
9.經濟正義和仲裁制度
玻利維亞企業和居民個人受制於市場、腐敗、犯罪和不可預測的司法系統的三重罪惡,司法系統幾乎不可能帶來任何可追索的未來。
玻利維亞的司法系統嚴重低效、腐敗,並面臨政治幹預。為了使新的立法和行政機構更有效地運作,司法系統必須公平有效地運作。玻利維亞進行了必要的改革,包括法律教育、改善司法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以及程序改革,包括發展替代性庭外糾紛調解系統。他們還需要加強刑事司法系統,以解決該地區與毒品走私有關的日益增長的犯罪和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