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常用的垃圾分類壹般分為四類:
1,可回收垃圾
2、廚余垃圾
3.有害廢物
4.其他垃圾
二、垃圾分類的好處和意義
1.減少環境汙染
2.節約土地資源
3.可再生資源的利用
4.提高人們的價值觀
三、垃圾分類的原則
1,分用
2、因地制宜
3.自覺自主
解決垃圾問題的目標是對垃圾進行減容、減量、回收、能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燒三種方法。
1.垃圾填埋處理
填埋有著悠久的歷史,是壹種廣泛使用的處理方法。由於這種方法簡單,投資省,能處理各種垃圾,所以在世界各地被廣泛使用。從無控制填埋到衛生填埋,包括滲濾液循環填埋、壓縮填埋和破碎填埋。
采用填埋處理方法,首先要防止垃圾的液體淋溶和雨水徑流對地下水的汙染。壹般規範要求回填土最低部分的標高應高於地下水位3.3m以上,回填土下部應有不透水的巖石或粘土層。否則需要單獨設置粘土、瀝青、塑料薄膜等防滲層。其次,填埋場應設置排氣口,使厭氧微生物分解過程中釋放的甲烷等氣體能及時逸出,避免爆炸。壹般20年內不宜在回填場地上建房,以避免回填場地不均勻沈降造成結構破壞,但可用作綠地、農田、牧場等。
盡可能利用天然或人工挖掘的窪地、廢粘土坑、廢采石場、廢礦坑等。資源開發後應選擇進行填埋處理。垃圾填埋坑有利於恢復地貌,維護生態平衡,但如果在窪地、港灣、山谷等大面積回填。,就要考慮是否會破壞生態平衡。
目前90%左右的生活垃圾都采用這種方式。因為較大城市的土地價值高,管理相對完善,所以大多采用衛生填埋,但很少。小壹點的城鎮,土地價值體現不出來,資金跟不上,只好采取簡易填埋,這種占大多數。
2.堆肥處理
堆肥是中國、印度等國處理垃圾、糞便、生產農用肥料的最古老技術,也是當今世界各國研究和利用的方法。堆肥是垃圾和糞便中的有機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發生生化反應,最終形成類似腐殖土的物質,用作肥料或土壤改良。
堆肥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有機成分的生化過程。在生化反應過程中,有機物、氧氣和細菌相互作用,析出二氧化碳、水和熱量,同時生成腐殖質。
堆肥的關鍵是為微生物提供壹個活躍生長的環境,從而加速細菌分解的過程並使之穩定。堆肥主要受垃圾中的養分、溫度、濕度、酸堿度等因素控制。
根據堆肥的原理,可分為厭氧分解和好氧分解。厭氧分解需要在嚴格的缺氧條件下進行,厭氧微生物分解生長緩慢,所以用的不多。好氧分解過程可同時產生高溫,可殺死病卵、細菌等。國內主要采用好氧分解法。
堆肥技術簡單,適用於易腐有機物含量高的垃圾處理,可以利用垃圾的部分成分,處理同等質量垃圾的投資遠低於簡單焚燒。堆肥技術在歐美起步較早,現在已經達到工業化應用的水平。
3.焚燒處理
焚燒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燒爐中與氧氣壹起燃燒的過程。本質是碳、氫、硫、氧之間的化學反應。垃圾焚燒後釋放熱能,同時產生煙氣和固體殘渣。熱能要回收,煙氣要凈化,殘渣要消化,這是焚燒必不可少的過程。
焚燒處理技術的特點是處理量大,減量化好,完全無害化。焚燒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可以用來發電,實現垃圾的能源化,因此是世界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壹種垃圾處理技術。
通過焚燒可以將可燃固體廢棄物氧化分解,達到去毒、回收能量、獲得副產品的目的。幾乎所有的有機廢物都可以通過焚化來處理。對於無機-有機混合固體廢物,如果有機物有毒有害,壹般最好采用焚燒處理。焚燒法適合處理可燃物較多的垃圾。當使用焚化時,必須註意不要造成二次空氣汙染。日本、歐洲、瑞士、瑞典等國家也在壹般焚燒法的基礎上發展了高溫、中溫分解,使垃圾在1650℃以上的高溫下基本或完全燃燒,釋放的能量作為能源回收。
焚燒是壹種銷毀垃圾並利用熱能的垃圾處理技術。但是,垃圾焚燒只是對那些不能回收有價值的東西,只能回收熱能的垃圾,才是科學合理的。
法律依據:
固體廢物法修訂草案
第三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因地制宜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實現垃圾分類制度的有效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