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流通現代化嚴重滯後,反映出流通體制創新很少考慮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利益和要求。本文只分析制約農產品流通效率的制度因素,找出發展的主要障礙,進而探討減少制度瓶頸的政策措施。其政策含義是,減少制約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頸,不僅有利於抵禦外來沖擊,而且直接關系到農業食物鏈的運行。同時,用市場機制引導國內分工,確認比較優勢並加以利用,是提高農業整體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基礎。
關鍵詞:農產品;流通效率;制度瓶頸
壹.導言
改變傳統農業的落後狀況,需要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公共支持,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投資和資源利用效率,包括農業生產、加工和流通的效率。本文只討論制約農產品流通效率的體制性瓶頸,主要基於以下考慮:壹是受歷史文化因素的制約和影響,我國“重生產輕流通”的傳統思想根深蒂固,極大地限制或阻礙了農產品流通在農業結構調整中應有的導向作用。事實上,流通在整個農業食物鏈中占有重要地位,對整個農業產業和農村的資源配置和結構調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總之,流通的創新和效率關系到流通能否成為農業經濟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加速器”而不是“瓶頸”。第二,農業食品物流和增值鏈面臨的挑戰不僅包括增加基礎設施投資和提高運輸和分銷網絡的效率,還包括消除限制流通的行政管轄和市場分割。換句話說,後壹項任務對轉型國家來說更加艱巨,要減少限制流通的物質瓶頸和制度瓶頸。許多觀察家預測,如果克服體制和管理障礙,中國的食品加工業將實現兩位數的增長(Brang Gilmour,程國強,2004)。第三,在國內外市場相互開放的條件下,從國際競爭的現實出發,減少制度瓶頸,提高流通效率,既有利於我國農產品出口,也有利於抵禦國外農產品的沖擊。與國際市場相比,中國的主要糧食產品,如小麥、玉米和大米的生產價格並不高,但其流通和外貿成本至少增加了30%(徐小慶,2003)。對於非食品勞動密集型產品,中間成本遠大於生產成本。比如蔬菜的中間成本占總價的90%。再者,農產品流通效率直接關系到作為農產品增值系統的產業鏈的運行,關系到生產者的收入、流通者和消費者的利潤,關系到資源配置的效率。因此,減少瓶頸,提高流通效率,對我國農業轉型、農業國際化進程和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流通效率:來自制度瓶頸的挑戰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在2005年前完成過渡期。迎接WTO的挑戰,關鍵是增強對外開放的耐力,而增強耐力的關鍵是完成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整合與完善,從根本上提高中國經濟運行的質量和競爭力(王等,2004)。市場流動性的提高,壹定會通過降低收集信息的成本,或者由於規模經濟而增加交易量,從而降低市場運行的成本。對於轉型中的國家,壹般認為這種規則和制度的推廣意義遠大於開放帶來的效應。
研究發現,中美兩國糧油產品的競爭優勢和劣勢不僅在於兩國的質量差距,還在於中國流通效率低、流通成本高,從而削弱了生產成本優勢。對於勞動密集型農產品來說,運輸和營銷成本高,流通差價更為明顯。比如蔬菜零售價比批發價高80%-100%,賣家的利潤比生產者高2-3倍,生產者的收入是零售價的1/4 ~ 2/5。流通成本高是影響出口的直接因素(翁明,)等。, 2003).另壹項研究表明,與季節差異相比,我國農產品價格的顯著地區差異是交通因素和制度因素(柯壽生,1995)。的確,體制轉型和制度變遷給我國農產品流通增加了很多額外成本。例如,國有部門的壟斷使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流通體系不暢導致不能自給的地區自給自足,擡高了成本;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不利於區域分工的深化,加劇了區域供需矛盾;貨物轉運和物流服務受到嚴格控制等等。這些都對農產品物流構成了挑戰。導致中國農產品未能充分發揮優勢。
進壹步分析,由於農業食物鏈的效率、成長和調整受到阻礙,影響更為深遠。因為產業鏈系統的和諧運行是農業經濟政策的戰略目標,是小農戶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途徑。價值鏈中間環節的低效率會影響價值鏈的上下遊,使其無法健康發展。當他們在中國市場和其他市場與外國產品競爭時,他們的競爭力就會被削弱。只有農業產業鏈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農產品流通才會起到提高產業鏈運行效率的作用。
體制瓶頸帶來的挑戰和影響也反映了流通體制和管理創新的滯後:職能和結構的不完整、不完善與機構職能重疊並存,能夠有效規劃、服務和監督壹體化運行的管理模式沒有建立,與生產力發展相悖的部門沒有取消。以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為例,存在三種危險傾向(陳錫文,2003):第壹種是以食品安全增加消費;二是通過食品質量安全的檢查,在部門之間爭奪新的權利;三是在中國各地區之間設置市場壁壘,禁止其他地方的產品通過食品安全問題進入。現在這三種現象有延伸和擴大的趨勢。
改善外部環境和農業國際貿易體系對提高中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大有裨益。目前由少數發達國家談判達成的世貿組織農業協議不能保證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利益。但現實與理想的效率標準差距很大,只能選擇相差很大的條款。緊迫性還在於,在不斷擴大的中國沿海市場和附近的亞洲市場,流通效率低、成本高,使得中國內陸生產商難以與沿海和國外生產商競爭。只有大幅度降低流通成本,內陸農畜產品才能進入更多沿海地區,才會降低投入品和農畜產品的運輸難度,否則就會拉大地區收入差距。顯然,改善國內流通不僅是應對國際競爭的現實選擇,而且可以緩解我國未來相當長壹段時間的糧食安全、農民就業和增收壓力。總之,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創新和效率不僅應被視為經濟增長的手段,而且應被視為市場經濟下農業經濟鏈的源泉。
第三,減少制約農產品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頸
體制瓶頸之壹:保持競爭和市場壹體化
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在稅收征收、交通管理、產品銷售等方面存在地方保護和地區歧視政策。難以實現國內各種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必然導致市場的錯誤信號。結果是生產者的收入減少,消費者的支出增加,選擇機會減少。以下案例用來說明行政管轄和市場割據對中國農業食物鏈的挑戰以及對資源配置的影響。
(1)案例壹:農產品物流和農業食物鏈的挑戰
市場壹體化,又稱市場壹體化,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商品流通的效率。但是,即使是物流這種典型的註重規模效益和統壹標準的行業,現在也是分地區分行業的。由於市場無序,渠道不暢,環節多,農產品價值受損嚴重。據統計,我國果蔬等農副產品在物流環節的損耗率約為25%-30%,即1/4的頂級農產品在物流環節流失。毫無疑問,除了物理設施的制約,行政管轄和市場割據是導致物流成本高的主要原因。因為後勤保障的手段是由幾個政府部門管轄的,各部門都是基於所屬商業機構的利益采取行動,無法達成統壹的標準,將管轄範圍與商業活動範圍區分開來。正是供應鏈上的產銷結合,導致我國高價值農產品優勢未能充分發揮,潛力巨大的食品加工業表現不佳。Brang Gilmour,程國強(2004)等人也預測,如果解除或限制不同機構的經濟管轄權,並提高增值鏈的效率,到2015年,中國食品加工業的產值將是現在的3倍,到2030年將是現在的5倍。
可見,農產品的物流交易並沒有真正開展起來,除了設施的缺乏和市場本身的發展,更重要的是供應鏈的計劃經濟色彩和管理體制的滯後。研究表明,制度環境、經濟和社會激勵、管理者的教育和工作經驗、才能和偏好使價值鏈的中間環節受到過度的管理和幹預(Brang Gilmour,程國強,2004)。另壹個直接的事實是,多年來,由於對糧食流通的競爭力缺乏信心,我們希望壟斷流通領域來保護市場。導致國有糧食流通企業與政府博弈的能力加強,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嚴重滯後(胡小平等,2004)。
壹般來說,與價格機制相聯系的激勵和競爭“比不完全競爭和壟斷組織的不完全控制能提供更多更好的社會公共利益”(Orem,1985),但競爭範圍的邊界擴張仍有許多限制。因此,必須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壟斷,整合農村商品流通價值鏈,整合運輸、倉儲、包裝、加工等增值功能,特別是將農業產業化經營與農產品流通現代化緊密聯系起來,在時間和空間上統壹商流和物流,充分發揮流通的“減延停頓效率”。
(2)案例2:市場整合與資源配置效率
進壹步研究表明,加強市場的統壹性不僅可以提高運營效率,而且對優化資源配置和合理產業布局具有重要影響。將這壹優化配置過程逐步深化到整個產業活動範圍,可以使全國農業區域布局更加合理有效。中國長期以來的“南糧北調”格局,在上世紀90年代轉變為“北糧南運”,之後逐漸發展為“北糧南運”。這種區域供求結構的變化,實際上是區域分工的深化,有利於發揮比較優勢。但有些政策強調地區自給自足,忽視比較利益原則;各種互相設置障礙的地方策略,阻礙了市場優勢的發揮,抑制了互利行為。
對於壹個大國來說,國內區際分工會影響國家的整體競爭力。中國幅員遼闊,各省之間資源差異很大。但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特別是地方貿易壁壘對國內市場的扭曲,不僅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也嚴重制約了產品市場的擴大。研究表明,近年來省際貿易比重呈下降趨勢,省內轉出的消費品從38%下降到35%,省外轉出的消費品從47%下降到38%,呈現與世界市場化相反的變化趨勢(林,1999)。這樣,壹個可能的結果是,國際競爭在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國內市場自然擴張的延伸,國際貿易的發展與國內區際貿易的嚴重滯後形成對比。
上述分析的結論是,保持競爭和市場整合不僅是實現農產品價值轉化的關鍵環節,也是提高市場配置資源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減少制度瓶頸第二:完善市場功能
很多額外的流通成本都是市場功能不完善造成的。可以說,引導市場發展的政策更多體現在完善市場,而不僅僅是建立市場。總的來說,完善市場功能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
1.便於消費者合理選擇,尤其是衛生標準的控制和應用。強調食品安全有利於國內消費者,也有利於中國勞動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產品的貿易。與此相關的是分類標準的設計和實現。要按照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和國際通行標準,建立壹套科學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標準,並在生產、加工、銷售和使用中嚴格執行。
2.流通活動調查研究。在這個領域,有些研究涉及流通技術的某些方面,由流通機構自己承擔,而其他基礎研究則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持。以流通科技供給為例,重大農產品流通技術研究、壹體化流通體系建設、流通技術推廣和技術培訓作為內生因素,極大地改變了我國農產品傳統流通模式,拓寬了流通的可能性邊界,進壹步降低了農產品流通對稀缺自然資源的依賴(韓松,2004)。值得探討的是如何構建和培育良性的供給模式。
3.提供市場信息。充足順暢的信息是保持市場有效性的前提。要集中統壹全國農產品商務信息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消除“信息孤島”,提供實時適用的信息、分析和咨詢服務,還要重視農村市場流通主體的信息培訓。而且相對於私人信息,政府更容易喚起民眾對公平的信任。此外,作為壹種市場化的套期保值手段和價格引導機制,期貨市場的合理利用是有效途徑之壹,但其效率也取決於市場信息的可獲得性和分布性。
4.科學的流通管理。在流通體制和管理創新上,要註意:以市場為導向,整合傳統商貿產業,真正發揮流通產業的市場效率,促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調整有關管理機構和職能並重建職能,實行農工商壹體化和內外貿壹體化;提高管理的成本意識,實現管理機構的效率;整合管理資源,改變職能交叉的局面,形成管理的統壹性。
5.對於轉型期國家來說,必須在透明和加強產權的基礎上發展經濟,以提高市場參與者利用市場機會的能力。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可以提高市場效率,減少市場力量的濫用,減少信息不對稱,盡可能將外部效應內部化(Lohmar et al .,2004)。這些政策可以降低低效率的風險,同時促進市場活動和合理投資。
改革的經驗表明,創造市場和建立產權是實現增長和效率的最佳途徑。其中,政府職能的轉變非常重要。因此,必須改革與政策相關的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市場原則,目的是尋求低成本的農業服務,減少市場不確定性,條件是政府提供的服務質量和範圍滿足農產品生產和滿足消費者的有效需求。
(三)減少第三個制度瓶頸:培育中間市場組織
“小生產、大市場”是對中國農業市場結構本質特征的直接而通俗的表述,揭示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現實障礙:流通和交易成本高、效率低。這種競爭結構說明小農戶缺乏經濟實力和市場信息,管理能力弱,處於完全無組織狀態,在市場上的議價能力很弱。可見,開放市場只是進入市場軌道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市場體系需要獨立的市場主體和相應的市場組織,否則無法有效運行。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構建個體農戶與市場的有效連接機制。
適應外部環境和市場的變化,對現有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基層供銷社和社會辦企業進行改造,可能是完善農村商品流通網絡的現實途徑。需要註意的是,在改造基層供銷社時,要著眼於中小農戶的利益,讓農戶在與公司的利益博弈中享有充分的話語權,保護自己的權益(中國人民大學產業發展研究中心,2004)。
另壹種方式是農民自己成立壹些組織,比如農業產業化的橫向壹體化的銷售合作組織,以提高農民的議價能力;農產品營銷者和農民之間的契約制度給了雙方壹個穩定的預期;工業化組織中的縱向壹體化,實現了市場關系的內部化。近年來,訂單農業也賦予了新的內容,大型流通超市和零售機構對同壹品種定期供應的要求,只有在垂直壹體化經營中才能得到滿足。
然而,對訂單農業的持續吸引使得農民更願意加入各種合作組織,而不是成為個體農產品。目前我國龍頭企業規模普遍較小,“公司+農戶”的組織機制主要是維持產銷壹體化的組織形式,利益風險機制轉化為突破口,旨在使公司和合作社(或農戶)成為真正的* * *體。同時,契約的不完全性,契約的簽訂並不是市場風險的完全轉移,當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時,需要壹定程度的部分免除(劉鳳芹,2003)。如果此時強制執行合同,就違背了和諧與效率的原則。
在改革實踐中,政策調整往往會導致偏離改革目標,甚至與之相去甚遠。壹個重要原因是缺乏高效的市場組織和治理機制(張曙光,1995)。重要的是支持產業鏈上的農民合作組織,包括通過法律法規支持和保護,提供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培訓,在稅收方面給予適當的優惠。農民合作組織不僅可以幫助政府完成相關的農業發展計劃,還可以增強農民的談判地位,通過農民組織的規模經濟和輻射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從而在農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進壹步發揮潛力。當務之急是建立制度和法規,消除流通組織形成的障礙。
四。簡短的政策評論
在現實中,農業食物鏈的效率、成長和調整受到阻礙,表明市場營銷、信息、交易制度和產業組織都會約束市場競爭。可以說,引導市場農業發展的政策更多體現在完善市場,而不僅僅是建立市場。重要的是,在既得利益者利用瓶頸之前,找出並解決它們。這意味著政府應該減少對貿易的幹預,對基礎設施建設、可執行的產權、市場秩序和信息服務給予更多的關註和幫助。其政策含義是,減少制約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頸,不僅有利於抵禦外來沖擊,而且直接關系到農業食物鏈的運行。同時,用市場機制引導國內分工,確認比較優勢並加以利用,是提高農業整體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基礎。由此得出結論:流通的創新和效率——它關系到流通能否成為農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加速器”而不是“瓶頸”——不僅應被視為經濟增長的手段,還應被視為市場經濟下農業經濟鏈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