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挖掘我縣民間民歌題材,推動民間民歌藝術發展,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舉精神旗幟,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園”,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民間民歌形式宣傳縣委、縣政府的發展思路和戰略決策,宣傳唱響猴場, 展示甕安和猴場鎮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發出好聲音和正能量。 彰顯“千年古鎮紅甕安”最美印象,為“智慧甕安、興業甕安、大美甕安、活力甕安、和諧甕安”建設增添活力和動力,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經研究,決定在貴州甕安猴場舉辦第二屆“千年古鎮遇見猴場”全國民歌大賽。為有序開展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壹.組織結構
(1)主辦單位:中國甕安縣委宣傳部。
(2)主辦單位:中央猴鎮委?猴場鎮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甕安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甕安縣文化旅遊局
為有序開展活動,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徐克平(猴場鎮黨委書記)
姜浩(猴場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主任:聶(縣文明辦副主任)
周?閔(縣文聯副主席)
冷?宋(縣文化旅遊局副局長)
陳德偉(猴場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冷小梅(猴場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馬世龍(猴場鎮黨委委員、猴場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變成?成員:羅?青(猴場鎮黨政辦主任)
吳守芬(猴場鎮綜合文化站站長)
吳家偉(猴場鎮財政所所長)
領導小組在文化站設有辦公室,由冷小梅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吳守芬同誌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整個民歌大賽的具體工作。
二、活動的目的
圍繞“千年古鎮遇見猴場”主題,以倡導“文明鄉風、熱情大方、彰顯特色”為目標,充分發揮民歌的寓教於樂作用,營造歡樂、祥和、高雅的紅色旅遊氛圍,大力弘揚甕安猴場的紅色文化、詞文化、龍獅文化、商人文化,努力打造“千年古鎮”5A級景區,激發廣大群眾愛猴熱情。
三。活動安排
(壹)建立專門的工作機構,並明確專人負責,同時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發出通知,征集縣內外民歌歌詞。每位投稿者必須創作三首民歌歌詞,內容必須是壹首贊美甕安,兩首贊美猴場。歌詞內容健康向上,突出主題,民歌歌詞創作必須押韻,符合規律(民歌歌詞四句中,第壹句、第二句、第四句的最後壹個字壹般是平的,即漢語拼音的第壹聲、第二聲;其中,第壹句的最後壹個字也可以是連讀的,必須和第二句、第四句的最後壹個字押韻。第三句的最後壹個字必須是連音,也就是漢語拼音的第三和第四個音)。任何不符合押韻要求的民謠歌詞都不予評價。所有入選作品的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
第二階段:註冊。縣內外民歌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也可組隊參賽。
第三階段:項目設定。民歌大賽分為獨唱、二重唱(每組4-6人)和組合演唱(每組8-12人),參賽選手名單於4月8日前報送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吳守芬
電?話:15908542451
郵件?盒子:823674046@qq.com
(2)比賽內容:用各省、地、縣各民族民歌演唱(特別歡迎使用甕安地方調),圍繞“千年古鎮會猴場”主題,歌詞可由主辦方發放,也可由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但必須圍繞主題創作。
(3)比賽時間:?4月26日
(4)地點:猴場鎮錢穆櫻花園
(5)比賽要求:總決賽分為獨唱組、二重唱組、合唱組;合唱、二重唱參賽作品的演唱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隊員必須穿民族服裝,服裝道具符合民族風俗習慣;比賽中用本民族語言演唱的選手,需要用中文復述。所有比賽都要求唱壹首自報的歌(必須押韻)。
四、獎項設置
(1)歌唱類
根據獨唱組、二重唱組和合唱組,將頒發不同類別的獎項:
1.獨唱組
壹等獎:1,獎金800元,1證書。
二等獎:3人,各500元,各1證書。
三等獎:5人,每人300元,每人1證書。
優秀獎:10學生,每名獎金100元,每名證書1。
2.合唱
壹等獎:1,獎金1,000元,獎牌壹枚。
二等獎:2人,每人800元,獎牌壹枚。
三等獎:3人,每人500元,獎牌壹枚。
組織獎若幹,獎金各100元,證書壹份。
3.二重唱組合
壹等獎:1,獎金800元,1證書。
二等獎:2人,每人600元,每人1證書。
三等獎:3人,每人400元,每人1證書。
優秀獎10,各200元,證書1。
4.歌詞創作獎
歌詞創作獎30名,各300元,1證書。
活動領導小組邀請省、地、縣資深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所有獲獎作品解釋權歸領導小組所有。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整個活動的宣傳報道。
2.縣文化旅遊局:負責音響安裝、調試、運營。
3.縣文聯:負責評委邀請、歌詞審批、策劃等。
4.猴鎮:負責布置,安排,活動經費等。
中* * *猴場鎮委
猴場鎮人民政府
2016三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