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期限足額繳納應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也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行政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其中,辭退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所以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可以辭退。根據各省計劃生育“壹票否決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現行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壹個子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壹般會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直至開除黨籍和公職。國家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壹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壹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計劃生育是夫妻的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違反了計劃生育的規定,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
計劃生育是夫妻雙方的義務,不是單方面的義務。把計劃生育僅僅看作是女人的義務是錯誤的。雙方必須協商合作,采取有效措施,自覺履行這壹義務。
實行計劃生育,我們必須破除重男輕女、只有男人才能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第1款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這說明,在計劃生育的前提下,女方要不要孩子,什麽時候要孩子,完全由她自己決定,其他任何人無權阻撓和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