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巫術歷史時期。2.。3.總理制度時期。4.存書期。5.內閣制度時期。
1.官制時期:指夏商周時期的“石清世祿制”,各級政府官員的任命由家族血緣決定,等級根據血緣決定。作為壹個官員,各種大小的貴族都必須接受國學教育,學習相關的禮儀知識後才能上任。
2.軍爵制時期:秦率先實行“軍爵制”,打破了奴隸主貴族世襲爵位的制度,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的壯大。
3.察舉征討時期:漢朝建立了壹整套選官制度,包括察舉制度和征討制度。當初的考察制度是以“從村中選”為基礎,註重村民意在評判壹個秀才德才方面的權威性。但選官制度日漸腐朽,官宦世家已經形成和發展。到了後期,選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現了“養秀才而不知書”的現象;查孝廉,父親分居。此外,西漢皇帝還招募有才能的人陪同官員進京,並授予官職。征收制度是壹種自上而下選拔官員的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募和州郡罷免兩種方式。
4.九品鐘政時期:從魏晉南北朝開始,實行九品鐘政制度,註重家世。中正官的設立,既保留了漢代鄉村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漢末名士對鄉村議論求教、地方宗族操縱選舉的局面,將評價選拔官員的權力置於中央之下。最初的實施對鞏固政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後來出現了“上品無貧,下品無豪族”的士族壟斷政權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始終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
5.科舉制度時期:隋文帝廢除九品鄭智制,設立進士科,科舉制度形成。後來的朝代也跟著發展,直到1905年,清政府廢除了科舉制度。科舉制的積極作用:公開考試吸引了許多寒門士進入政權,有利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初期貴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廣大平民地主進入科舉,成為官員,為封建政權註入了生機和活力。從此,選官有了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負面影響:明清八股的推行,從內容到形式都嚴重束縛了考生,忽視了實用知識,束縛了他們的思想,阻礙了人才的成長;晚清的科舉制度更嚴重地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