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時間、不同性質的企業都會影響企業的稅種和稅率。
企業可以通過有效的稅收籌劃,實現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最佳價值,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
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有以下幾個突破點:1。選擇稅收籌劃空間大的稅種,應選擇對決策有較大影響的稅種作為稅收籌劃的重點;選擇稅收彈性高的稅種作為稅收籌劃的重點。稅收彈性越大,稅收籌劃的潛力就越大。
2.符合稅收優惠政策壹般在設計稅種時,都有稅收優惠條款。如果企業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以享受節稅優惠。
3.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之前,要改變納稅人的構成,首先要考慮能否避免成為某壹類納稅人。
比如,在1994生效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企業寧願選擇做營業稅納稅人而不是增值稅納稅人,寧願選擇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而不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因為營業稅總體稅負比增值稅輕,所以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總體稅負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輕。
4.影響應納稅額的基本因素影響應納稅額的因素有兩個:計稅依據和稅率。
稅收籌劃無非就是從這兩個因素出發。
比如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在具體計算過程中規定了復雜的稅收增減項目。因此,企業有壹定的稅收籌劃空間。
5.註意財務管理環節。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有稅收籌劃工作要做。
比如,按照稅法規定,負債利息作為所得稅的抵扣,享受所得稅優惠,而股利支付只能在企業的稅後利潤中分配,所以債務資本規劃具有節稅優勢。
參考資料:
稅收籌劃和偷稅漏稅是有本質區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謊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為偷稅。
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壹方面,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利用稅收法律和政策來減輕或消除稅收負擔,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行為。
因此,稅收籌劃既不違法也不犯罪。
從行為時間上看,納稅籌劃是納稅義務發生前對經營、投資、理財的預先規劃和安排,具有事前籌劃的特征。
而偷稅是在應稅行為發生後進行的,對既定的納稅義務進行了隱瞞和篡改,具有明顯的事後性和欺詐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