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壹)承擔規範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編制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二)承擔全省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責任。制定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制定廉租住房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安排的廉租住房資金,指導和督促市、縣組織實施。
(三)承擔推進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制定適合本省情況的住房政策,組織制定全省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擴大住房和建設部的職責分工:
1.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批。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初步設計審批,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審批預算建議。前期由省發改委牽頭組織審查預算建議並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批,並參與初步設計工作。
2.關於節約用水。省水利廳負責節約用水的統壹管理和監督,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相關標準,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各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主要指標的執行情況。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制定有關節約用水的地方性法規、規劃和政策,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設施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要求。
3.論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牽頭組織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改善農村居住環境。
百度百科-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