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任何活動都具有預定的目的性。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過程中的壹切活動,都不是簡單地取決於外界的消極過程,而是壹種積極能動的創造性過程。當我們在做壹件事或者解決壹個問題時,盡管開始並不能完全準確地肯定應該如何解決、如何去做。但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或知識,或者通過調查研究有關的資料,我們在頭腦中先形成了壹個解決問題的初步猜測或設想,這就是科學的假設。
假設是用已有的事實材料和科學原理為依據,對未知事實(包括現象間的規律性聯系,事物的存在或原因、未來事件的出現)的假定的解釋。科學的假設,具有以下的顯著特點:
1.假設具有推測的性質
任何假設都是對於外界各種現象的猜測,尚未達到確切可靠的認識,因而有待於進壹步通過科學實驗來檢驗或證實。
2.假設具有事實和科學知識的基礎
科學的假設,是以真實的事實材料為基礎的,科學的假設與迷信的胡說或無根據的瞎說是根本不相同的。
3.假設是人們認識、接近客觀真理的方式
雖然假設對未知事實的解釋是否把握了客觀真理還尚屬疑問,但是,假設是對於客觀事物有根據的推測。從發展的眼光來看,對假設的不斷修正、補充和更新,會更多地、更正確地反映客觀現實的某些方面。所以,它是人們的認識向客觀真理接近的方式。
建立假設是研究設計的壹項重要內容,因為假設在以後的研究中,具有如下的作用:
1.依據假設,提出並確定研究中的自變量和因變量的種類、數目及其關系,從而確定了研究的方向和具體目標。
2.依據假設,確定研究中收集資料的方向、範圍和方法。
3.依據假設,確定處理與分析數據資料的方向、範圍,以便驗證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