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招生程序,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深入實施“陽光招生”,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個屬性和層次
學校代碼:11350
學校類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公園路2號(郵政編碼:530012)
電話:0771—2425381(招生就業處)
學校官網:www.gxtznn.com
郵箱:gxtyzk@163.com
第三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廣西體育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招生就業辦公室在學校黨委和學校行政的統壹領導下,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我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檢監察室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招生投訴及相關招生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六條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七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的要求,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考試成績和部分省市高考成績為依據。繼續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實行遠程網絡錄取。
第九條“學校負責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監督”的方法。在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原則上按照“專業順序,分數第壹”的規則選拔學生。詳情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壹個專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如有相同投檔分數線,從高到低錄取,下同),直至達到滿額;如第壹專業未錄取,則按考生所報第二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直至達到滿額;諸如此類。
2.體育專業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所報第壹專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有相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達到滿額;如第壹專業未錄取,則按考生所報第二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直至達到滿額;諸如此類。
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壹個專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如有相同的投檔分數,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達到全額;如第壹專業未錄取,則按考生所報第二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直至達到滿額;諸如此類。
4.中等職業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和對口招生的錄取規則詳見學校單獨/對口招生簡章。
第五章學費和獎學金貸款政策
第十條專業學費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獎學金、勤工儉學等扶貧政策措施詳見第十壹條。,請以我校2020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六章畢業證書
第十二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廣西體育學院畢業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廣西體育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章程頒布後,如相關省(自治區)招生政策有調整,廣西體育學院將根據相關省(自治區)招生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辦法,並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