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區別
1,審計主體不同:政府審計的審計主體是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的審計主體是企業審計部門;社會審計的審計主體是會計師事務所。
2、審計對象不同,政府審計對象是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內部審計的對象是企業的內部運作;社會審計的對象是除國家秘密單位以外的任何單位或機構的委托。
第二,聯系
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之間存在著監督與被監督的法律關系。國家審計應有效利用內部審計的成果,實現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優勢互補,正確的內部審計能有效提高社會審計的質量。
第三,審計的作用
1.監督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2、監督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
3、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4.為宏觀經濟調控和管理服務。
審計的功能:
1,經濟監督職能
經濟監督職能是審計的基本職能,主要是指通過審計、監督、督促,使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在規定的範圍內、正常的軌道上進行;督促有關經濟責任人忠實履行經濟責任,同時通過履行經濟監督職能,揭露違法違規行為,判斷管理缺陷,追究經濟責任。
2.經濟評價函數
經濟評價的作用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數據和活動進行審查,按照壹定的標準對查明的事實進行分析和判斷,根據經濟評價行為指出相關問題,總結經驗,尋求改善管理和提高效率的途徑。
3.經濟驗證功能
經濟鑒證職能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和其他經濟資料進行檢查核實,以確定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公允、合法、合規,進而出具書面證明,從而為審計受托人或委托人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取信於社會公眾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