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住宅:
民居形式不下四十余種。概約地劃分為七大類,即:庭院式民居、窯洞式民居、幹闌式民居、氈房和帳房、藏族民居、維吾爾族民居及其他特殊類型民居。
四合院:
正式的四合院,壹戶壹宅,平面格局可大可小。房屋主人可以根據土地面積的大小、家中人數的多少來建造,小到可以只有壹進,大可以到三進或四進,還可以建成兩個四合院寬的帶跨院的。小者,房間為13間;壹院或二院者,房間為25間到40間。
廂房的後墻為院墻,拐角處再砌磚墻。大四合院從外邊用墻包圍,墻壁高大,不開窗戶,以顯示其隱秘性。從制式上來說,許多王府和寺廟也是按照四合院的布局進行設計和建造的。
擴展資料:
四合院的歷史沿革
四合院歷史悠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中國西周時期就有完整的四合院出現。陜西岐山鳳雛村周原遺址出土的兩進院落建築遺跡,是中國已知最早、最嚴整的四合院實例。
漢代四合院建築有了更新的發展,受到風水學說的影響,四合院從選址到布局,有了壹整套陰陽五行的說法。唐代四合院上承兩漢,下啟宋元,其格局是前窄後方。
然而,古代盛行的四合院是廊院式院落,即院子中軸線為主體建築,周圍為回廊鏈接,或左右有屋,而非四面建房。晚唐出現具有廊廡的四合院,逐漸取代了廊院,宋朝以後,廊院逐漸減少,到明清逐漸絕跡。
元明清時期四合院逐漸成熟。元世祖忽必烈“詔舊城居民之過京城老,以貲高(有錢人)及居職(在朝廷供職)者為先,乃定制以地八畝為壹分”,分給前往大都的富商、官員建造住宅,由此開始了北京傳統四合院住宅大規模形成時期。20世紀70年代初,北京後英房胡同出土的元代四合院遺址,可視為北京四合院的雛形。後經明、清完善,逐漸形成北京特有的四合院建築風格。
中華人民***和國建國後,北京的很多四合院淪為了大雜院,而改革開放後隨著城市改造的開展,很多傳統四合院被拆毀,如1998年拆除康有為的粵東新館,2000年拆除趙紫宸故居,2004年拆除孟端胡同45號的清代果郡王府,2005年拆除曹雪芹故居,2006年拆除唐紹儀故居。與此同時,壹些四合院被列入北京市和各區縣級的保護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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