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的必要性
(壹)該組織所推廣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是新時期武術項目深入發展的需要。奧運會、殘奧會的成功舉辦展示了蓬勃發展的北京市群眾體育,掀起了市民參與體育活動的高潮。作為群眾體育傳統品牌項目,武術運動以它獨特的魅力和豐厚的文化內涵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參與者。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正是結合當前形勢和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根據北京市體育“十壹五”規劃發展目標以及《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緊緊圍繞滿足市民增強體質的願望以及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健身需求,它將提高武術項目的社會價值影響力,促進武術項目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是加強和完善武術工作的需要。中國武術段位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積極參評,在此基礎上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用制度貫穿不同年齡的群體,提高了武術工作系統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和完善了武術項目的制度建設,進壹步擴大了武術工作的制度範圍。
(三)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是傳播和繼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需要。武術項目實現了體育與文化的有機結合和融會貫通。實施幼兒武術級位制將激發幼兒參與武術的熱情,影響和推動武術項目的發展,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最大程度的得到發揚和傳播,同時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是壹項公益社會責任工程。
(四)幼兒武術級位制的推行,可以為競技武術後備人才的培養發揮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圍繞“金字塔”式的競技武術人才培養體系,幼兒時期的武術訓練正是培養他們高尚的武德、優良的作風和堅強的意識品質,以及身體各項素質、武術基本功,基礎訓練的重要時期。同時,也是為武術專業隊的梯隊建設輸送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礎,並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利用“級位”的評定結果,判定幼兒所達到的武術綜合水平,為今後競技武術運動員的選拔提供依據。
2、考評內容及標準 幼兒武術級位制標準、考評內容及晉級要求
(壹)根據幼兒武術運動的發展特點以及參考武術運動員等級制度標準,將幼兒武術級位定為初級(三級)、中級(二級)和高級(壹級)***三個級別,具有壹級資格的學員年滿8周歲可持證申請武術入段。
(二)凡滿足報名條件,遵守武德,熱愛武術的幼兒均可申報參加晉級考試。
(三)晉級要求:
a.凡參加幼兒武術鍛煉,年滿4周歲以上,全部完成初級考評內容,遵守武德者,可晉升為初級。
b.凡獲得初級達壹年以上,全部完成中級考評內容,考評成績達7.0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晉升為中級。
c.凡獲得中級達壹年以上,全部完成高級考評內容,考評成績達7.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晉升為高級。
d.凡在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少兒武術研究會組織的幼兒武術比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八名、集體項目六名的運動員,持獲獎證書可在原有級位的基礎上申請晉升壹個級別。
3、考評申請及成績查詢 (壹)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專設幼兒武術晉級考評委員會。
(二)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少兒武術研究會的各級會員單位均可申報設立考評點。
(三)北京市幼兒武術級位制由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主辦,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少兒武術研究會承辦,各地考評點經少兒武術研究會審核通過,報市武術協會批準後方可執行幼兒武術考級內容的相關事宜。
(四) 各地考評點每半年或壹年進行壹次晉級考評工作,考評前壹個月內將考評時間、考評地點、晉級人數、晉級內容壹並上報少兒武術研究會辦公室,考評結果可在少兒武術研究會官方網進行證書查詢。
(五)各地考評點的組織管理、晉升級位、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均應依照《北京市幼兒武術級位制》相關管理規定和有關條例認真執行。對違反《北京市幼兒武術級位制》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將取消其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