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位
商業銀行是以吸收公眾存款(特別是活期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為基本業務的綜合性銀行。商業銀行不是國家行政機關,而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企業。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組成銀行業的主幹,占據著主體的地位。
2、作用
(1)吸收存款。吸收存款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也是進行貸款等其他業務的基礎。銀行吸收存款儲蓄的原則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
(2)發放貸款。發放貸款的主要對象是企業,讓閑置的貨幣作為資本生產要素發揮作用,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居民個人也可以上銀行貸款,用於個人創業或生活消費。
(3)中間業務。中間業務是指銀行不運用自己的資金,通過為客戶提供服務,收取手續費的各種業務。在銀行的中間業務中,最重要的是轉賬結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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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為客戶和客戶之間因商品交易、服務收費、資金借貸等所產生的錢款收付進行清算了結的服務,就是轉賬結算。
我國商業銀行在轉賬結算中,主要使用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等作為結算工具。通過轉賬結算進行支付,具有以下優點:客戶可以節省大量現金清點、保管、押運等勞動,安全性也大為提高;國家可以節省大量印制貨幣的開支;銀行可以通過提供轉賬結算服務收取手續費。
商業銀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大。商業銀行為我國經濟建設籌集和分配資金,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和企業的經營活動提供金融服務,是社會經濟活動順利進行的紐帶。
參考資料:商業銀行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