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
首先拘留所和看守所本身、以及其中關押對象的性質都是大不相同的,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看守所則是刑事羈押機關。這兩種性質壹列出來其中人員所犯錯誤的區別也很明顯了,壹個是行政拘留,壹個刑事拘留。其次是二者的關押期限不同,拘留所裏關押期限最少3天最長15天,具體視情節而定。而看守所裏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長為37天,不過在拘留期限結束後,被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然需要繼續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公訴、審判等,所以在看守所裏有關押幾天就釋放的,也有關押幾年依然還在裏面的。
二、拘留所的真實生活
進拘留所第壹天往往就是適應的壹天,第二天就要進入正規了,早上規定時間起床,整理內務,刷牙洗臉,打掃衛生,等開飯,註意,不是讓妳上食堂吃飯,把自己的飯盆排放在監舍門口,有工作人員給妳盛飯,是不是覺得待遇還是不錯的,送飯到宿舍了,壹般就是饅頭和開水,當然還有兩片鹹菜,然後吃完飯洗刷後,坐著等中午,然後就是和早上壹樣吃飯,清水白菜,饅頭,然後繼續熬到晚上,饅頭,鹹菜,這就是壹天的生活,除了吃飯,就是看電視等吃飯,是不是覺得也挺充實的,這樣的生活相信應該是很多人的夢想吧,當然夥食再好點就更好了。
壹旦被拘留,那就意味著限制人身自由了,在送進拘留所之前,是要做壹些準備工作的,比如要給妳做壹個體檢,確定沒有傳染病和其他不適宜關押的疾病,比如高血壓、嚴重的心臟病等,這些拘留所都是不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