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煎煮次數:以兩次或三次為宜。
3.煎藥的溫度:壹般是在未沸騰前用武火(即強火),至煮沸後再改用文火(即弱火),保持在微沸狀態,這樣有利於有效成分的煎出。
4.煎煮時間:壹般對第壹煎以沸騰開始計算需要30分鐘,第二煎以沸騰開始計算需要20分鐘。滋補類藥物煎煮時間可適當延長。
5.特殊藥的煎煮:
先煎藥:壹些質地堅硬的藥材,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壹般要先煎30
40分鐘,再與其它藥物混合後煎煮。後下藥:壹般是氣味芳香含揮發油或不宜長時間煎煮的藥物,要在藥物煎好前5
10分鐘投入鍋內。包煎藥:壹般是種子和各種花粉藥物,用紗布袋裝好放入群藥內***煎煮。另煎兌入:壹些貴重藥要單獨煎煮後,再將藥液兌入壹起服用。常見的有人參,西洋參,鹿茸等。